江西539元貪汙案宣判42年後撤訴 七旬老人慾索賠公務員待遇

3月10日,江西蓮花縣71歲老人劉志發拿到無罪裁定書。1978年,蓮花縣法院調查認為,原任縣革委會計劉志發監守自盜,貪汙公款539.16元判3年。法院於2020年3月2日立案重審,檢察院因犯罪事實並非劉志發所為撤訴。劉志發稱,他要進行索賠。(新京報我們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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