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江西蓮花縣71歲老人劉志發拿到無罪裁定書。1978年,蓮花縣法院調查認為,原任縣革委會計劉志發監守自盜,貪汙公款539.16元判3年。法院於2020年3月2日立案重審,檢察院因犯罪事實並非劉志發所為撤訴。劉志發稱,他要進行索賠。(新京報我們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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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10:04:42 猛獁新鄉
3月10日,江西蓮花縣71歲老人劉志發拿到無罪裁定書。1978年,蓮花縣法院調查認為,原任縣革委會計劉志發監守自盜,貪汙公款539.16元判3年。法院於2020年3月2日立案重審,檢察院因犯罪事實並非劉志發所為撤訴。劉志發稱,他要進行索賠。(新京報我們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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