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发布」刷抖音、微聊实施诈骗的盘州男子落网

12月27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由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诈骗案。这是一起涉及罪犯与境外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的诈骗犯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被告人张某通过他人介绍,到缅甸勐波镇加入“钻石国际公司”参与网络诈骗活动。“钻石国际公司”内部分工严密,在诈骗过程中,张某主要负责刷抖音加好友,取得被害人信任,随后与其他同伙“胖子”等人对被害人进行诈骗,具体事实如下:

1、2019年2月份左右的一天,被告人张某利用虚假身份“林风”刷抖音、加微信好友的方式认识被害人刘某某后,谎称带刘某某通过网络数字淘金投注赚钱,先后骗取了被害人刘某某人民币27.65万元;

2、2019年3月份左右的一天,被告人张某利用虚假身份“林风”刷抖音、加微信好友的方式认识被害人谢某后,谎称带谢某通过网络数字淘金投注赚钱,先后骗取了被害人谢某人民币6.52万元。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家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谢某人民币7万元,取得被害人谢某的谅解。

盘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身份“林风”刷抖音、加微信好友的方式,伙同他人骗取被害人人民币共计34.17万元,数额巨大,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给予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给予从轻处罚。案发后,其亲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酌情给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二、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刘某某人民币27.65万元。

网络时代,给民众生活带来无比方便的同时,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比较典型的就是网络诈骗。如本案中的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身在国外,通过刷抖音、加微信好友,甚至以谈恋爱为名,对不特定对象实施诈骗行为,致使被害人上当受骗,造成巨大损失。上网安全为上,交友谨慎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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