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藁城区市监局提醒您注意这6大方面

石家庄市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警示

又是一年3.15,藁城区市监局提醒您注意这6大方面

我们日常生活都离不开消费,那么如何能做到合理消费,科学消费,不上消费骗局的当呢?以下消费小提示告诉您:

药品篇

1、如果知道买哪种药,可直接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知道应该买哪种药,请向店内的执业药师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是自己用,还是给孩子或老人买药,治疗什么病。

2、购买处方药时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没有医生处方,药店为了您的用药安全不会随意卖给您处方药。

3、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的病情有明确的了解,如曾用过什么药,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

4、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以向店内的执业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5、买药时,一定要仔细看药品包装上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药品。

6、买药后一定不要忘记把购药的凭证保管好,如购药小票或发票,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权益的的重要凭证。

食品篇

1.采购食品应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要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2.在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号、QS或SC标志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3.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签标注,特别要注意食品卫生和保质期,否则不要购买。

保健食品篇

1、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2、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3、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4、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办电话:12315。

餐饮篇

(一)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选择“笑脸”餐馆。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优先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笑脸”餐饮单位就餐,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不要到超负荷经营和未经备案的路边临时餐饮摊点就餐。

2、购买自制饮品应现做现喝,即时消费。

3、谨慎选择食物。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提倡夏季清淡饮食,少吃油腻和生、冷食品,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

4、慎食烧烤食品。食品在烧烤、烟熏、烘烤时,脂肪因高温裂解,产生的大量自由基通过热聚合反应生成苯并芘,经常大量摄入烧烤食品对健康具有潜在危害。烧烤食品如果烤制时间短,中心温度可能达不到杀菌的温度,容易导致进食者感染消化道疾病、寄生虫病和人畜共患病。路边烧烤摊位加工制作和卫生条件较差,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经营时间地点不固定,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危险。

(二)居家饮食注意事项

不购买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和有毒动植物,畜禽、蛋、水产品要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食用凉拌菜、各种卤肉、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化妆品篇

1、消费者选购化妆品时,应结合自身需求尽量到正规商场、专卖店进行选购;不要轻信他人所谓神奇功效、专家名人的夸张化宣传,不要轻易向陌生人的指定账户汇款。

2、购买化妆品时,请仔细查验产品包装上标识的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等相关信息。同时化妆品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

3、注意查看化妆品标签标识中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等。选购进口化妆品时,应特别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产品的信息,同时还应注意产品必须标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4、在购买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化妆品时,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可根据产品包装标识中注明的批准文号,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在网站的“数据查询”功能上查询相关信息进行比对。

5、购买化妆品时,请索要并保存好有效的销售单据和发票。

电动车篇

2019年4月15日,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正式实施,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登记使用管理,维护生产者、经销商、广大消费者利益,需注意如下事项:

1、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2、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3、2019年4月15日后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4、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工信部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CCC认证的电动摩托车产品。

5、经销商应向客户宣讲新国标,主动开具发票,提供产品合格证证明文件、资料,提醒保存好文件资料。

6、消费者不购买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的电动自行车。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后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

7、请通过正规的经销商购买电动自行车。购买电动自行车要核对名牌、CCC认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资料,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存;不购买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摩托车产品。

8、广大消费者要有正确的理性判断,审慎网上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如果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您发现身边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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