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做酒人愚告之三、四、五條

昨天講了我們作為茅臺鎮做酒人的兩條建議,今天我們接著再聊三條。

茅臺做酒人愚告之三、四、五條

1、尊重市場規律和消費者差異,國情民情,貧富差異依然較大,不是所有的人都喝得起飛天茅臺,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消費百元以上的醬酒。低收入群體,也有花小錢買醉的權利。不要總挖苦:百元以下不是好酒。這不客觀!

茅臺做酒人愚告之三、四、五條

2、行業,特別是產區人,要理性,別人賣幾百上千元一瓶,你也嚷嚷,憑什麼這麼貴?別人賣幾十元一瓶,你還是嚷嚷,賣的啥子酒?別人能賣上千元,既有品牌溢價,也有人脈溢價;別人賣幾十元一瓶,自有他的營銷之道和自身難處,只要質量可靠,賺不賺錢,虧不虧錢,個人選擇。

茅臺做酒人愚告之三、四、五條

3、賣低價的,要不欺哄、不造假,你號稱百分之百純糧釀造就別賣成酒精勾兌的價格;你是酒精勾兌就別忽悠是純糧;你標稱“茅臺鎮原漿酒”,就該實實在在地在原產地好好幹。 你在貴陽租個房子,拉幫人打電話,找個殭屍生產許可證背個書,三橋、馬王廟幾個塑料桶酒精一勾兌就上架叫賣。 這不誠信!

茅臺做酒人愚告之三、四、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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