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信信託的“土地抵押”

當下很多投資人在挑信託項目,都比較關注項目有沒有抵押物,如果項目真延期了,投資人可以要求管理人處置抵押物嘛,多少也能彌補一點損失。

這套邏輯擱一般的項目上沒毛病,但是放在政信項目裡,絕對是個天坑。

投資人可能沒經驗,但有經驗的老理財師應該清楚,過去這兩年所有違約的政信項目,之所以違約跟有沒有土地抵押,沒有關係的,北京市政府發信託,即便沒有擔保方,也別擔心違約,偏遠地區的縣級市,別說抵押一塊地,就抵押當地市中心的一棟樓,能不能兌付都不好說。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政信信託以及私募延期以後,迄今為止還沒有哪個管理人頭鐵到去起訴政府,這事別說幹了,想想是不是都覺得挺難,這事普通老百姓搞不了,信託公司也一樣,真和地方政府撕破臉,他們索性破罐子破摔“拖死你”。

本來正常談一個展期方案,半年到一年解決問題,你要偏要知難而上跟政府打官司,可能一年多,連庭都開不了,想處理抵押物,首先得打贏官司才行啊!

再者,政信項目的兌付資金來源,一方面來自當地財政收入,另外主要是新募集資金,如果一個地方政府信用破產,全市場都知道這貨沒錢,誰還敢借錢給TA,你的項目還指望誰來接盤,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政信項目延期之後,政府和管理人都傾向於低調處理的原因。

對於地方政府來說,一個項目違約之後,他們最擔心的是當地的信用,而不是一塊地,如果說一塊地就能擺平一個違約項目,真的!GZ哪些山溝裡地可以全部給各大信託公司,不出兩年,信託公司的土地儲備量都能超過一家百強房企,有啥用呢?

十八線小縣城的地誰要呢?

房地產商?中國四線以下的小城人口都在外流,存量的房子都消化不了,哪個開發商想不開再去那種地方開發樓盤。

企業老闆?別說是十八線小城,現在就是三四線城市,如果有哪家大公司願意在當地建廠,當地政府白給你一塊地都行,既可以收稅又可以解決就業問題,政府求企業過去辦廠來不及,還要土地使用費?

很多事,把自己換到當事人的位置上就懂了!

還有一個比較實際的問題是,有關抵押土地的土地性質,土地一般分為劃撥地和出讓地。

出讓地主要是針對事業性單位的,這類型的土地只需要拿到土地的單位繳納一定的稅費就可以使用,BUT如果這塊地作為抵押物要處置銷售的話,在此之前必須要先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說白了劃撥地只有一個虛值,真要變現,這手續費都趕上拍賣款了,這地還怎麼賣?

當然如果管理人比較幸運,項目抵押的是正常的出讓地,這個時候還有問題等著管理人呢。

最常見的就是土地價格虛高,有經驗的項目經理都知道,很多城投公司抵押的土地,給的估值報告,是要求指定單位出的,這個指定單位是人家城投公司自己指定的,管理人說我反對,這樣不客觀公正,不好意思,反對無效,必須指定,不讓指定,這合同不籤,這項目做不了。城投公司有融資的需求,信託公司也有發項目的需求,很多時候也只能被迫妥協。

這其實也是為什麼信託公司不願意真的去處理城投公司抵押物的原因,項目經理自己心裡也清楚,那塊地值幾個錢,去拍賣那塊地給政府造成的壓力還不如查封融資方擔保方賬號呢。

政信信託越來越少了,網紅地區的政信越發越多了,有的項目有土地抵押,有的項目沒有,沒有抵押的,不是當地政府沒有地可以拿出來抵押,是覺得沒必要,人家的信用在哪兒放著呢,沒有地市場照樣認,投資人對市場的瞭解可能會有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但是項目經理不會,融資政府首先是跟項目經理談的,什麼樣的項目什麼樣的風控什麼樣的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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