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房屋租賃

———房屋租賃之疫情篇

最近不少朋友諮詢房屋租賃問題,主要是商鋪相關。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疫情防空導致無法正常營業。一種情形是疫情防控措施導致承租人無法經營,還有是因為疫情導致客流銳減,承租人入不敷出承擔較大虧損。

在處理這樣的問題時,首先看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裡就疫情這樣的問題是否有約定,有約定按照雙方約定處理。

在雙方沒有就此類情形進行約定時,看所在地是否出臺了相關的政策或司法指導意見。如果沒有,建議雙方進行協商,就租金減免或者租期延期進行協商。實在無法協商的情況下,法院也會盡量協調。

需要提醒的是,承租人貿然起訴要求解除租賃合同風險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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