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後,我終於讀懂魯迅

有些話能說不能做,有些事能做不能說。

從小我就笨嘴笨舌,語文課學的也不好。我背不過古詩,記不住古文,連白話文都讀不懂看不透,明明很簡單的文章,非要解釋一大堆含意,我實在是理解不了其中的奧妙。

我不明白,研究這玩意兒幹啥。

就拿魯迅來說,他寫了一篇《記念劉和珍君》的文章,我認為魯迅先生不小心把“紀念”誤寫成了“記念”,可後人愣是給出一大堆解讀讓我們背誦。

那時我就在想,魯迅咋就那麼多事?這一篇文章竟然還埋下這麼多玄機,讓後人不停的研究、琢磨,給出不同凡響的解釋,真不愧是高人。

30多年後的今天,當我看到許多網絡文章一樣有錯別字,而且是明顯的錯別字,還一處文章裡處處都錯一樣的字,然後我忽然讀懂了魯迅。

原來,他們之所以有意寫錯字,意在生存。如此,再回頭讀魯迅的文章,欣賞他的用字遣詞造句,果然豁然開朗,神清氣爽,甚是過癮。

眾所周知,魯迅原名周樹人,他曾遠渡重洋來到日本求學,立志做一名救人濟世的良醫。後來,一個突然的機會,讓他決定做出改變。

1906年3月15日,魯迅從日本仙台醫校退學,決定棄醫從文,因為殘酷的現實讓他明白,救國救民只是救身體沒用,必須先救思想,救思想者,則以作家的貢獻為多、為先!

若干年後,他以筆名“魯迅”在《新青年》發表了第一篇小說《狂人日記》,奠定中國新文學運動的基石,緊接著《阿Q正傳》等現代白話文文學陸續問世,開始逐漸改變千千萬萬中國人的思想,這些小說大都成為傳世之作。

小時候,我讀他的文章,總感覺無趣的很。無論是阿Q還是孔乙己,語文老師講解起來非常生動,可是一旦考試起來,我還是搞不懂題目該怎麼回答,因為我實在不懂這些虛構的人物故事,更理解不了魯迅筆下的舊社會。

魯迅寫的雜文無數,如果放在今天,他一定是個大V,如果他要做公眾號的話,粉絲必定破千萬。當然,估計他的被刪文也不會少,因為他太敢說,罵人也夠狠,有時連個髒字都不帶。

有時,魯迅還會做回“標題黨”,比如《論“他媽的”》這篇雜文,題目就很扎眼,但是內容又極為含蓄,他以考究“國罵”為名,暗諷社會現實,說了事還不違規,這必定是1000萬+。

無論他起的標題多麼醒目,他寫的內容往往非常含蓄,他的語言看似很大膽,其實很善於偽裝。比如他用“叭兒狗”、“西崽”、“洋場惡少”等代稱,揭露某些人的嘴臉,真是形象至極。他還善於抓住某一特點,死磕下去,成功塑造出類似“阿Q”和“祥林嫂”等一個個的舊時代IP。

魯迅之所以有今天的地位,絕非偶然。這不僅是因為他讀懂了那個時代,更因他善於與那個時代打交道、作鬥爭。他不僅做了時代狂人,大聲吶喊出來,最後還能避免惹火燒身。

這,才是高人。

罵人不難,難的是罵得解氣,還能讓人啞口無言。說真話也不難,難的是說了真話,還能讓人不得不說好,寫出好文章還能做到不被刪。

隨著年齡越來越大,經歷越來越多,我也越來越理解魯迅,理解其難處,理解其高明。我也喜歡上童話故事,因為寓言故事和成語故事中,能幫我們更好的讀懂現實,改進時代。

時代是篩子,留下才能流傳,流傳才會偉大。

時代車輪,滾滾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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