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援助

公共法律服務案例之二

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援助

「以案释法」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援助

【關鍵詞】

民工 討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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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況】

2020年2月4日,一起涉及9名農民工討薪維權案件的庭審正在四川省綿陽市平武縣南壩法庭進行。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庭審在法庭門口院壩裡進行,開庭人員相隔幾米遠距離,所有人都佩戴著口罩。

2017年8月,綿陽市平武縣南壩鎮的田某某在青海省祁連縣承包了部分機場修建工程中的項目,僱請劉某某等9人在該項目中從事木工,工程於2017年9月29日完工,而田某某一直以工程款尚未結付為由,拒絕支付2.5萬餘元勞動報酬。2020年春節前夕,9名當事人來到平武縣南壩鎮法律援助工作站諮詢,經工作站對案件初審後,向平武縣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書面申請。平武縣法律援助中心審核後,指派四川龍洲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建承辦該案件。

法律援助承辦律師發現本案的難點在於受援人沒有結算憑據,也無其他相關證據證明欠款金額,如無法與田某某交涉,可能因證據不足無法得到法院支持。法援律師瞭解到田某某會回家過年,立即將案件訴至法院,並與法官一起在年前找到田某某,將開庭傳票送達到其手中。經協調,田某某因年後要出行而同意放棄舉證期,法院定於2020年2月4日開庭審理此案。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間人員不得聚集,審理法官聯繫法援律師商議延期審理。法援律師深知,如錯過機會,田某某將難以到庭,沒有任何證據的9名農民工權利無法得到有效維護。在法援律師與辦案法官積極溝通後,法庭同意按期開庭。為減少人員聚集,法援律師主動聯繫了9名農民工,告知疫情防控期間的相關政策,9名農民工紛紛表示理解,委託法援律師全權代理。經過法援律師、法官的多方努力,被告田某某終於認可拖欠勞動報酬的事實和金額,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田某某當場支付勞動報酬1.12萬元,剩餘未支付部分於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至此,該糾紛得以順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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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評析】

疫情無情,法援有愛。本案發生在新冠肺炎暴發期內,辦案及庭審也據此作出調整。本案的難點在於,劉某某等9名農民工沒有結算憑據,也無其他相關證據證明欠款金額,如無田某某認同,該案可能因原告證據不足得不到法院支持。經過承辦律師和法官的多方協調努力,最終達成圓滿的解決方案,有效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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