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受益人》殺妻騙保案,現實中有哪些類似的案例?

週末去刷了電影《受益人》,雖說是喜劇,但看完內心五味雜陳。男主吳海(大鵬飾)是個被生活逼到牆角的騙子,孩子患哮喘,為了醫藥費,白天當網管晚上做代駕,在社會底層拼命掙扎,在好友的唆使,一步一步走上了騙婚騙保的棋局。女主嶽淼淼(柳巖飾),同是命運坎坷的人,父親摔傷無法工作,為了幫補家用,做了網絡主播。他們的相遇以及結為夫妻,都在設計之下。吳海騙娶淼淼為妻,然後忽悠她簽下受益人為自己的保險單後,企圖製造意外獲取鉅額賠償。這樣的事情,現實中也在上演。

電影《受益人》殺妻騙保案,現實中有哪些類似的案例?

1、頻頻發生的殺妻騙保案件何時能休?

不知何時,一些人實現一夜暴富、還清鉅款的途徑,從傍大款,變成了殺妻?每次看到類似的新聞都會發怵

2018年,天津男子張某為妻子購買了多份保單,並攜妻女前往泰國普吉島度假,涉嫌在酒店泳池中將妻子殺害,騙取千萬保險金。
2015年,賭債纏身的遼寧代某計劃實施殺妻騙保。他認識房產中介孫某後,誘騙其與丈夫離婚,並與之閃婚。婚後為孫某購買了100萬保額意外險後用墜樓、下毒、毒蛇等等方式殺死孫某。
2013年,江蘇一男子因欠債和父親生病,萌生殺妻騙保念頭。他故意與原配妻子離婚,隨後通過微信“搖一搖”找到一女孩閃婚。再哄騙對方購買450萬保額的意外險,然後設計意外將女孩推入河中殺死。這也是電影《受益人》的原型。

真是“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本來,保險是轉移風險的工具,是一份安心的保障;結果成為這些惡人謀財害命的手段。不管是道德,還是法律都不能姑息,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2、想騙保沒那麼容易

壞人也許只知道保險可以賠一大筆錢,但《保險法》早有預防惡意騙保,比如:(1)《保險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即: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公司不賠。(2)保險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這條也從根本上斷絕受益人通過犯罪獲益的可能。而且上面的法規在咱們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中都有。除了法律法規、合同的提前約束,保險公司碰到一些異常投保、理賠情況,比如:短期內,集中配置高額保險;買了超高保額,很快出險;買多份高保額保險前,有鉅額債務危機等等,核保、核賠部門也會做相應調查。想在保險行業碰瓷成功可沒那麼容易!

電影《受益人》殺妻騙保案,現實中有哪些類似的案例?

3、關於保險受益人,你要懂這些

再說回受益人,一般只要被保人還活著,保險金就是給被保人本人的;若被保人身故了,就涉及到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問題了。指定受益人,你想給誰錢,合同就寫誰的名字,指定範圍是自己、父母、子女、伴侶(《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可以指定一個人或多個。法定受益人,就是你沒寫具體誰,之後賠償就按繼承法的順序領理賠金。法律繼承順序是既定的,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順序繼承後,第二順序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繼承。

電影《受益人》殺妻騙保案,現實中有哪些類似的案例?

總的來說,指定要比法定靈活:

(1)保險金領取流程:指定受益人手續簡單,法定受益人,通常涉及較多繼承人,流程較繁瑣;

(2)保險金用途:指定受益人拿到錢就自己支配了;法定受益人,如果被保人有債務問題,錢要先還債,剩下的再分,還可能要交遺產稅;

(3)保險金分配比例:指定受益人可以自己決定比例;法定受益人則按規定等額分配,如果有任何一人表示對分配金額有異議,而無法達成一致的話,就需要訴訟解決了。關於指定受益人要注意了:指定時,要寫清楚姓名、身份證號、聯繫方式、與被保險人關係等,不要寫“配偶”、“父母”、“孩子”等模糊的關係指代詞彙。如果是指定多個受益人,先確定好每個人的分配比例。還有,萬一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歸誰,得分情況來看:指定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去世,有2個情況:

(1)如果只有唯一一位指定受益人時,受益人身故後,保險金就按被保險人的遺產處理,走法定繼承的順序。

(2)如果有多個指定受益人,其中一個人身故,由其他受益人按比例分保險金。法定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去世,按繼承順序分配。

4、我的一點感受

其實,相比電影中較美好的結局,現實生活中“殺妻騙保”更殘酷、黑暗、血淋淋。

在每一場騙保悲劇裡,沒有人是受益人。無論是保險從業者還是保險消費者,都要懂法、守法,讓保險迴歸保險本質,而不是嗜血利刃。

電影宣傳語說,“投保人是我,受益人是你,勝過多少的海誓山盟。有種愛叫做:請你做我的受益人。”希望大家都能收到最真誠的這份承諾。

我是維尼保,普及保險知識,掃清保險盲區,為您購險保駕護航!

可免費規劃投保思路、講解保險優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