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5月1日至6月30日,買車享政府補貼啦

福州新聞網4月28日訊 (福州日報記者 王玉萍)記者28日上午從福州市商務局獲悉,《“惠聚榕城消費季·購車享補貼”活動規則》已經制定出臺,5月1日至6月30日,個人消費者在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一手七座及以下非營運性質小型載客車新車並在福州市上牌,前1萬名每人將可獲得3000元的購車補貼。名額以同時提交購車發票和行駛證時間順序為準,先到先得。

根據要求,參與活動的商家要按照國家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備案,且註冊在福州的汽車銷售企業。活動補貼對象方面,個人消費者開票日期需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福州市繳納車輛購置稅並上牌,行駛證首次註冊時間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7月15日。支付寶賬號、購車發票、行駛證均為同一用戶。活動期間,同一用戶僅限申領一次補貼。

活動流程為購車並上牌、上傳購車憑證、信息審核、發放補貼。活動期內,個人消費者按要求購買車輛並開具購車發票,7月15日前完成福州新車上牌手續並取得車輛行駛證,使用購車消費者本人支付寶賬號,在支付寶搜索“汽車補貼”或通過支付寶閩政通小程序,點擊進入指定頁面上傳購車發票和行駛證照片,提交購車發票和行駛證信息(具體提交信息以頁面提示為準)。支付寶通過數據平臺對消費者提交的信息進行確認,相關部門對購車發票、行駛證信息進行核驗。審核通過後,3000元購車補貼將盡快發放到購車者支付寶賬戶。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活動僅支持支付寶客戶端10.1.60版本及以上參與,消費者要做好版本升級工作。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發現消費者存在刷單、套現、上傳虛假證件、發票,虛假交易等作弊違規行為,將取消活動參與資格,並回收用戶獲得的權益。消費者獲得補貼後一年內,如有因質量等問題發生退車退款行為的,應主動聯繫市商務局退回3000元購車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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