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執法權威 捍衛法治尊嚴

維護執法權威 捍衛法治尊嚴 | 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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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第一部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部門規章《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自今年2月起開始施行。對於長期處於執法一線的交警隊伍來說,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新規是一場及時雨,更是一個新契機。我們期待,在共同創優執法環境與執法規範化建設同向發力的過程中,公安交管執法水平不斷躍上新境界,成為深植法治信仰、建設法治國家的生動範例。

歷經新中國成立7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40年來的發展,中國已經成為世界公認的最安全國家之一。成績背後,公安隊伍作出了不可替代的巨大貢獻,也承受著“時時有流血、天天有犧牲”的巨大代價。

這些流血犧牲中,相當一部分是民警在執法中受到暴力襲擊、報復傷害、妨害阻礙所致。交警隊伍直接面對廣大執法對象,也直接面對著各類社會矛盾和執法風險。近年來,一線交警遭遇衝撞拖拽、辱罵毆打、網上攻擊等事件時有發生,成為法治進程中的刺耳雜音,必須堅決予以去除。

執法者權威的被尊崇程度,體現著法治文明的發育程度。我們應當從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來看待民警執法權威問題,認識到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就是捍衛國家法治尊嚴,維護民警執法權益和職業尊榮就是最基本的從優待警。尤其是對於交管工作而言,著眼當前複雜艱鉅的執法任務和不容樂觀的執法環境,不讓民警“流血又流淚”,才能確保執法隊伍的穩定,進而確保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和安全暢通。

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應當成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事業。讓尊崇執法權威成為廣泛認知和共同遵循,是基本的著力點。從發達國家的普遍做法來看,公民面對警察執法時必須優先尊重,如有異議也要服從配合在先、申訴維權在後,以此保證執法者的絕對權威和法律的順利實施。

一個警察執法權威被弱化、踐踏的社會,其未來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我們要向公眾傳遞這樣一種理念:民警執法權威由法律賦予,民警依法履職代表國家強制力,理解並支持民警執法才能更好地維護公共利益、人民利益和國家利益,歸根到底是更好地維護每個公民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對於挑釁執法權威、觸碰法律底線的行為要依法果斷處置,以剛性制度及嚴格執行劃明禁區和邊界。

不斷向好的執法環境,也能夠成為推進執法規範化的加速器。法治權威來自人民的真心信仰和內心服從,這種信仰的建立,往往就基於人民對執法活動的切身感受。沒有嚴格規範的執法,民警執法權威不可能真正樹立。我們必須看到,交警隊伍中一些民警法治意識不強、法律知識不夠、執法動作不規範、執法方式簡單粗暴,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執法中的矛盾衝突,執法水平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對民警正當執法強有力的保護,是一種激勵和鼓舞,更要化為規範執法的緊迫感,通過更多規範、文明、公開、富有人情味的“教科書式”執法,去贏得人民群眾的認可和讚許,從而在“支持配合-規範執法”的良性互動中繼續進步。

全面依法治國進入新時代,維護執法權威與推動規範執法不可偏廢。這既需要執法者的不懈努力,讓每一次執法活動經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檢驗,也需要社會各界的自覺支持,努力形成人人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共同鍛造保障法之必行的堅強後盾。

作者 | 鄒偉來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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