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公積金相關熱點問題答疑

社保、公積金相關熱點問題答疑

1、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7年,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原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關於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號),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絕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並加大聯合懲戒力度。

  為方便繳存職工跨區域就業,2017年7月建成並開通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臺,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實現了“賬隨人走,錢隨賬走”。

2、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和新調入職工公積金問題

  2019年1月1日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後第二個月的工資收入計算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

  2019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當月發放的工資收入計算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2019年公積金基數提高了,公積金的比例各企業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原來固定的12%,還是有保障的。現在變成了從5%到12%,給予了企業根據經營情況調整的權利。

3、有很多人說,我在大城市上班,但是現在決定回老家發展了,那我的社保公積金能夠轉到老家的賬戶嗎?

  每個城市退休金額度是不一樣的,並且一線城市和三四線城市的差距會更加明顯。

  比如,你在北京工作10年,繳納了較高的社保,最終卻將社保所在地轉移到三線城市,那麼你最終所收到的養老金也還是按照社保所在地的額度來分發,就會比你在北京領到的養老金縮水不少,反之亦然。

  這個首先要看參保人在各個參保地的繳費年限,然後按照“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計算”的原則來確定領取地。

  1) 參保人的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當然是在戶籍領取養老金。

  2)戶籍地和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參保人繳費滿10年的地方確定領取地。

  3 )如參保人有多個繳費滿10年的地方,按最後一個滿10年的地方確定養老金領取地。

  4) 如參保人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10年,就把參保人的養老關係和相關資金轉回戶籍地,由戶籍地來支付養老金。

4、社保中的五險,哪些能轉?哪些不能轉?

  目前只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可以辦理異地轉移,工傷和生育保險暫不支持異地轉移。

  養老保險:支持年限、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的全部金額轉移;

  醫療保險:只支持年限轉移,醫保卡中的金額不支持轉移,只能在之前的城市買藥、取現(目前只有北京、天津支持取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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