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致?OR快速?該用什麼思維?

蝦米·商學院

第4期

前兩期蝦米君在談創新的時候,引用了喬布斯關於“極致”的觀點:當有些產品做得不是很好,就應該停下來把它改進,而不是直接隨便地拿出去賣。有朋友在後臺留言表示:互聯網時代,極致與快速就是一個相互矛盾的偽命題,到底是應該花大量精力將產品做到極致還是應該迅速出擊佔領市場再不斷迭代?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想先分享兩個故事。

01

史蒂夫·喬布斯與比爾·蓋茨是20世紀70年代個人電腦時代領域出現的兩大巨星,他們背景不同、個性迥異,但兩人對技術和商業的融合都抱有相似的雄心。

極致?OR快速?該用什麼思維?


當蘋果開始著手研發麥金塔電腦時,喬布斯前去拜訪蓋茨。喬布斯想鼓動蓋茨和微軟為其即將推出的麥金塔電腦編寫更多程序。

當時,喬布斯已經功成名就,蓋茨還只是個跟班:1982年,蘋果公司的年銷售額達10億美元,而微軟只有3200萬美元。蓋茨簽下合同,除BASIC程序外,還為蘋果公司開發圖形界面版本的軟件——Excel和Word。

從與微軟打交道的第一天開始,喬布斯就擔心微軟會盜用麥金塔電腦的圖形用戶界面並開發自己的版本。微軟當時已經在開發出了DOS操作系統,並授權給IBM和兼容電腦使用。DOS系統採用老式的命令行界面,會顯示出小而呆板的系統提示符,如C:\\>。喬布斯及其團隊擔心微軟會抄襲麥金塔的圖形界面的思路。

他的擔憂不無道理。蓋茨相信,圖形界面是未來的方向;他覺得,微軟完全有權像蘋果一樣,仿照施樂PARC所開發的東西,開發自己的圖形界面。後來,蓋茨坦率地承認:“我們多少是這麼想的,‘嘿,我們也看好圖形界面,我們也見識過施樂PARC的成果。’”

麥金塔最初定於1983年1月發佈。在雙方最開始的合同中,喬布斯說服蓋茨同意一年之內微軟不得將任何圖形軟件賣給其他公司。但對蘋果來說不幸的是,他們沒想到麥金塔會推遲一年發佈。因此,1983年11月,蓋茨宣佈微軟計劃為IBM個人電腦開發Windows操作系統,此舉完全在其權利範圍內。Windows操作系統採用圖形界面,有窗口、圖標和可以指向並點擊的鼠標。


極致?OR快速?該用什麼思維?

雖然它一開始只是“粗製濫造”的複製品,缺乏麥金塔界面的優雅,窗口平鋪,相比之下,麥金塔採用的是比爾·阿特金森設計的神奇的重疊窗口“截取”算法。儘管評論家嘲笑它,但這一戰蓋茨還是贏得了主動權,喬布斯極致追求完美的個性讓MACos系統一改再改,錯過了發佈時機。開放兼容的定位使比爾·蓋茨藉助Windows這塊基石,讓微軟在個人計算機時代成為了科技公司中的霸主,也讓蓋茨成為了當時的世界首富。

02

喬布斯不喜歡失去對任何事情的控制,尤其是關係到顧客體驗的事情。但是他面臨著一個問題,在這個過程中有一部分他還沒有控制到——那就是在商店裡購買蘋果產品的體驗。


極致?OR快速?該用什麼思維?


當喬布斯說出他開蘋果零售店的設想,董事會成員並未露出喜悅之情。捷威計算機(Gateway)在開了郊區的零售店之後就走向了衰落。但是喬布斯認為他能夠做的更好,因為蘋果零售店將開在地段更昂貴的購物中心裡。最終董事會批准4家蘋果零售店試運營。

在接下來的6個月裡,喬布斯帶領團隊每週二整個上午在秘密基地——模擬商店那裡進行頭腦風暴會議。

2000年10月,就在約翰遜(蘋果零售店設計負責人)覺得即將大功告成的時候,他在週二例會前的半夜醒來,頭腦中冒出一個可怕的想法:他們犯了一些基礎性的錯誤。他們圍繞著蘋果的主要產品線把商店分成若干區域:有Power Mac、iMac、iBook和PowerBook,但是喬布斯開始發展處一個新的概念:使計算機成為你所有數字生活的中樞。換句話說,計算機可以處理相機裡的視頻和照片,或許有一天也能用做音樂播放器來聽歌,或者閱讀書和雜誌。黎明時分,約翰遜計上心頭,商店內部不能只按照公司的四款計算機產品線進行劃分,還應該考慮到顧客想做什麼。比如有一個“電影區”,在那裡可以用幾臺Mac電腦和PowerBook,運行iMovie軟件,向顧客展示怎麼從攝像機中導入文件並編輯。


極致?OR快速?該用什麼思維?


週二一大早,羅恩·約翰遜就來到喬布斯辦公室,告訴他那臨時冒出的重組商店格局的想法。喬布斯爆發了:“你知道這個變化多大嗎?”他囔道:“我他媽為了這個商店玩命幹了6個月,你今天才告訴我全部都要改。”然後他突然安靜下來:“我累了,我不知道還能不能從零開始設計一間商店。”

約翰遜無語了,喬布斯也沒有再讓他開口。在開車去模擬商店的路上,喬布斯已經把剛才的信息過了一遍。“我知道羅恩是對的,羅恩認為我們錯了,他覺得我們不應該按照產品來劃分區域,而是應該考慮到顧客的活動,你們知道,他是對的”。他說他們將重新設計佈局,即使這樣會把首次展示的時間從原定的1月份再拖延三四個月。“我們只能一次成功”。

極致?OR快速?該用什麼思維?

2001年5月19日,第一家蘋果零售店在弗吉尼亞州的高端購物中心泰森角開業了。亮白色的櫃檯、淺色的木地板,店內還懸掛著一張印有“非同凡想”的巨幅海報,上面是約翰·列儂和小野洋子坐在床上。這一年,蘋果零售店的收入達到12億美元,並因為突破10億美元量級而創下零售業的新紀錄。

2011年,第一批蘋果零售店開業10年之後,全世界已經有317家蘋果零售店。每家店每週的平均客流量是17600人,每家店的平均收入是3400萬美元,2010財年的淨銷售總額是98億美元。零售店為蘋果公司貢獻收入僅佔15%,但它們在製造話題和提高品牌認知度這些方面做出了間接的貢獻,提升了整個公司的業務。

03

喬布斯和蓋茨兩個截然不同的性格,也反映在他們的做事風格上。一個極盡所能追求完美,一個善於抓住一切時機,在他們各自的領域都獲得了巨大的成功。這兩個故事恰好展現了互聯網時代極致與迭代的不同思維,什麼場景該採用什麼思維故事中已告訴我們答案。

在市場還是一片空白,消費者又有強烈需求的時候,即使產品一開始“粗製濫造”也能受到熱烈的追捧。一如當年的Windows操作系統,又或者現在微信,也是經過快速地更新迭代,市場檢驗的產品。沒有一款產品一上市就是十全十美的,等你研發出十全十美的產品的時候,市場已經被佔領了。產品出現就去給用戶使用,不斷試錯,不斷提升和創新。



極致?OR快速?該用什麼思維?

但是當市場上已經有了同類型的產品,再與其競爭就必須極致完美,而且只能一次成功!一如當年的蘋果零售店,還有後來的Ipod、Iphone,當時市面上MP3還是索尼的天下,手機更是諾基亞為霸主,黑莓憑藉其商務屬性也在智能手機市場分得一杯羹。但喬布斯一進來就完全是顛覆,從0到1的創新,將產品做到極致也成了傳奇。

所以,你的產品使用什麼思維取決於面臨的市場現狀?那麼你的產品使用了什麼思維?歡迎在後臺給蝦米君留言,分享你的故事。

出品:壹號文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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