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限購政策解析

限購區域

長沙市內五區(天心區、開福區、雨花區、芙蓉區、

嶽麓區),望城區,長沙縣

長沙限購政策解析

限購政策

.本市戶籍:限購2套

(落戶滿2年)

1.本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內限購2套住房,已擁有

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暫停辦理第3套及以上住房

的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2.本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

住房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4年後,方可購買家庭

第2套商品住房。

3.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家庭在限購區域內已有1套及

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再購買商品住房。

.非本市戶籍:限購1套

1.在本市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憑在長沙市近

期連續繳納24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限購1套商品住房。

2.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暫停辦

理第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港澳臺&外籍:限購1套

市外遷入的新戶籍家庭:

市外新遷入的戶籍家庭(退伍轉業、家屬隨軍落戶

的除外) ,落戶滿1年且在本市穩定就業(12個月社

保或個稅),或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個人所得稅

(或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內限購一套商品住房。

特別說明

限購相關: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不滿2年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

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

2.未成年人不得單獨購商品住房。

3.落戶學校集體戶口的在校(含軍隊院校)大學生(包括

本科、碩士、博士),不得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

4.夫妻離異後未再婚的,任一方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

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5.直系親屬間住房贈與不受限購政策影響,暫停企業在限

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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