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中期票據獲准註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2月25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及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擬註冊發行中期票據的議案》,同意公司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申請註冊並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中期票據,規模為不超過15億元(含),並已經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2月27日、2020年2月12日刊登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擬註冊發行中期票據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11)、《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0-07)。

2020年4月1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協會出具的《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20]MTN388號),交易商協會決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據的註冊,具體內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中期票據註冊金額為15億元,註冊額度自本通知書落款之日(即2020年4月16日)起2年內有效,由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席主承銷。

二、公司在註冊有效期內可分期發行中期票據。發行完成後,將通過交易商協會認可的途徑披露發行結果。

公司將根據以上《接受註冊通知書》的要求,按照《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註冊發行規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公開發行註冊工作規程》、《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則》及有關規則指引規定,擇機發行中期票據並積極推進相關工作,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1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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