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禮樂話西周(六)——世襲傳爵分等級

西周的立國之本是"分封制"和"宗法制",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構建了西周政治版圖的上層建築。但隨著世代更替,這種基於建國之初貴族間血緣關係而建立的制度,隨著貴族間的血脈疏遠而削弱,這就需要另外一種方法來重新界定貴族們的等級關係,因此產生了"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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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西周重要的社會制度

提到爵制,很多人自然就想到"公侯伯子男",不少資料說五等爵制隨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一同出現,但實際情況與此不符。

西周五等爵制的形成經歷了較長的發展過程:初期繼承了殷商爵制(侯、伯、子、男(任)、田(甸)、帚(婦)、衛等七種),出現了"公、侯、伯、子、男、甸、採、衛"等較混亂的爵制;中期以後,伴隨著西周禮制的變革,逐漸形成系統化的"五等爵制"。

有關西周爵制的文獻記載,最早見於《孟子·萬章下》:"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軻也,嘗聞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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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中國五等爵制自古就有,與國外相同是翻譯原因

孟子說,五等爵制的詳情已不可考證,因為諸侯都想稱霸,把爵制的原始資料毀掉了。孟子是戰國時期之人,對西周制度尚且不瞭解,今人考證起來更加困難。年代更晚的《禮記·王制》、《周禮·春宮·大宗伯》等,則將天子除外,子男分列,即所謂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

古代文獻所反映的先秦爵制雖存在異議,但參照甲骨、金文資料後,可以確定:夏爵制不詳,商制細節難明,西周時期爵制可大致判明爵稱與爵序。像網上資料中明確列出西周諸侯的爵位還有待考證,不宜直接採信。春秋戰國之後,爵制開始明晰,有眾多文獻可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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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亞聖孟子-偉大的哲學家思想家教育家

一、"爵"制之來歷與發展

爵制是中國古代社會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也是古代社會等級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西周是中國爵制產生、完善的重要時期,爵制是周代禮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周代爵制上承夏商爵制,直接影響春秋戰國時期一系列的政治及社會制度,並對後世爵制產生了深遠影響。如政治層面的官制、軍制、貢賦制、封國采邑制;社會生活的房屋、車馬、用具、喪葬禮儀、墓制規格、陪葬品等都與爵制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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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西周貴族墓青銅器

關於"爵"一字的來歷說法很多,認真研究起來會極其複雜。大家只需理解太陽為何叫"日",狗為何叫"犬",都是老祖宗定的名稱,至於其文化和文字淵源,非專業人士無需深入瞭解。

肯定有人疑問:青銅爵是中國最早的青銅器之一,爵制之"爵"與青銅之"爵"是否有所聯繫或是借用名稱?青銅爵剛好在西周中後期消失,是否"爵"由青銅禮器屬性逐漸轉化出"等級"屬性和內涵?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爵制之"爵"出現在前,而三足青銅酒器之"爵"的叫法始於宋代,青銅爵的命名很可能借鑑了爵制之"爵"。在宋之前,研究資料(銘文、圖冊)中將青銅爵稱為彝、尊彝、寶尊彝、旅彝等,用青銅容器的統稱稱呼這種三足青銅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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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夏代二里頭遺址出土的銅爵

根據學界公認的先秦史料《尚書》、《逸周書》、《左傳》、《國語》、《戰國策》等及甲骨文、金文研究表明:周代早期在商爵制的基礎上進行了改良,但沒有徹底規範化、制度化,關於爵制的記錄比較混亂。

在《孟子》之前,沒有任何文字資料明確顯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稱法。前文已說過,《孟子》和《周禮》中的說法也有不同之處,可看出五等爵制存在一個總結和梳理的過程,而非自開始就是官方制定的嚴格宗法制度。

從現有資料判斷,"五等爵制"很可能是儒家化的周代爵制,而非原始的周代爵制。甚至爵制這一叫法都是出自儒家手筆,如《孟子》、《周禮》、《禮記》、《儀禮》、《白虎通·爵》等文獻等,全部是儒家所編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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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白虎通》-統一今文經義的一部重要著作

春秋時期禮崩樂壞,周代的爵制隨之遭到破壞,但以其為核心的社會等級秩序仍未有大的改變;到了戰國時期,社會發生鉅變,原有的以血緣為中心的爵制體系解體,新的以崇尚軍功的封爵制度開始建立。

以秦最為典型,商鞅變法後建立二十等爵制,極大激勵了秦人的尚武之心,是秦國統一天下的根本政策之一。自秦而始,中國古代社會的爵制幾經變革,其地位雖有下降,但仍在傳統政治體制中佔據一定的地位,是古代各朝代統治階級貴族的重要的宗法內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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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秦漢時期二十級軍功爵位制

二、西周爵制比較複雜,有內外之分

大家研讀西周初期歷史時會發現,並不是所有有功之臣都有封國,很多勞苦功高的王親貴戚被留在了兩京輔佐周天子管理天下,他們的功勞並不比那些封國的諸侯小,這樣是否有失公平?

答案當然也是否定的。這就好比現在一樣,有些人願意攜家帶口去偏遠地區(相對於宗周)打拼發展,有些人願意留在首都或一線城市尋找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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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古代貴族也有同樣的煩惱

史料證明,武王克商後的首批封國,宗室貴戚就藩的情況並不理想,大部分宗室成員不願離開繁華、熟悉的宗周,去貧瘠、陌生之地建國。到周公掃平三監之亂後,分封制成為國策,大批宗室成員才不得不就藩。

至於讓誰出外封國屏藩,讓誰留京輔政朝務,幾代周天子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派去封國的諸侯中有能力特別出眾的(如魯、燕、晉、衛、齊),但大多還是遵循血緣關係派遣的;而留在兩京的都是真正有能力、忠誠度高的重臣良將,如周公、召公、畢公等人,這些人及子孫世代輔佐周天子嫡脈,比封國諸侯更受周天子信任和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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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西周早期重要封國形勢圖

為了不讓留在京城輔佐周王和諸侯的重臣有失落感,周王室特別設定了一套內外爵制。"外爵"為王畿內外的"公、侯、伯、子、男"五等諸侯,"內爵"為周王室內部的以及各諸侯國內的"卿、大夫、士"等級序列。

《孟子·萬章下》載:"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禮記·王制》載:"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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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0西周等級制度示意圖

賈誼《新書·階級》:"古者聖王制為列等,內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後有官師小吏,施及庶人,等級分明。"

以上文獻中,均將西周爵制區分為"內、外"兩套體系。

《白虎通義·爵》:"公、卿、大夫者何謂也?內爵稱也。"首次將之稱為"內爵",與之相區分的"公侯伯子男"則為"外爵"。

《孟子·萬章下》還說:"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更清晰地說明天子重臣的內爵與諸侯外爵的等量換算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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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1西周以兩京為中心,諸侯國為藩籬

而周代各諸侯國之政治結構基本仿照宗周體制。周天子就是通過這套體系平衡內外兩套重臣體系,諸侯之爵與國內臣下之爵分為兩個系統,並非以"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簡單分類。

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制是逐步衍化的結果

五等爵制最初並非定例,大多存在發展衍化過程。

"公":用法比較廣泛,最早用作對先君的尊稱或諡號,在西周官名中也有用到公,如公大史、公史、公大保、公族、公臣等,這些官名在西周早中晚期均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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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2西周三公為首的政治精英輔佐周天子

西周時,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稱公,如周公、召公、畢公、明公、井公、毛公、芮公等,由此還產生了三公制度(太師、太傅、太保),在古代封建社會沿用數千年,可見"公"是一種榮譽稱號。所以最初的"公"並非特指爵位,這點可以肯定。

除上述諸公外,有金文資料顯示稱公的西周諸侯幾乎全部集中在宋國,宋國可是殷商王族後裔,所以並不能證明西周早期確實有"公"這一級爵位,應是姬姓王室成員特有的稱呼。

到春秋時期,才明確"公"這一稱號高於"侯",如齊桓公會盟諸侯一同尊周襄王以後,周王給予升爵一級的獎勵,從侯爵升為公爵。並將女兒嫁給齊桓公,由同姓諸侯魯公主婚。

"侯":是學界公認的西周爵稱。各封國之君稱為"諸侯",可見侯才是爵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稱呼,其廣泛性超過"公"爵。在商代和西周早期的甲骨文和金文文獻中,用"侯田(甸)"來代表諸侯的用法較多,西周中後期"田(甸)"字樣幾乎絕跡,此時很可能已被"侯"完全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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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3春秋戰國,諸侯並起

金文所見主要是周初始封的周姓諸侯,如匽(燕)侯、魯侯、康侯、邢侯、蔡侯、滕侯、虞侯、荀侯、曾侯等。稱侯的異姓國君,除與周室關係非同尋常的姜齊外,大都是周初褒封的前代帝王之後,或者早已存在的"先封"之國,有陳、杞等。

"伯":因西周金文中常用伯仲叔季之"伯"出現在人名中,其中行輩多做"伯某父"、"孟某父"、"仲某父"、"季某父"等,或下無"父"字,亦偶見"某仲"、"某叔"、"某季"等稱呼,這就導致很難判斷金文中"某伯"是否為爵稱還是排行。不過在"某伯"、"伯某"以及"某伯某"時,大多指爵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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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4“伯”字的文字演變過程

西周時代稱伯的諸侯,多為文獻記載較少的小國之君(借用了商代"方伯"的稱呼),有的是畿內封君,如榮伯、井伯、杜伯、單伯、散伯、徵伯、過伯、夷伯等。春秋時代明確稱伯的國君,主要有鄭伯和曹伯。周平王東遷時秦國護駕有功給予升爵一級的獎勵,從子爵改成伯爵。

"子":金文資料中的"子"也很複雜,多數應屬貴族男子的美稱,並且包括公子之子。所以即使在金文中出現"某子"、"某子某"時,也不能確定是否為爵稱。

只有青銅器銘文中出現"子之器"時,才可以確定此時"子"明確屬於爵稱,目前可確定只有北子和沈子,"黃子"待定。春秋文獻中其他諸子,尚無金文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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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5春秋後期許國所在方位

"男":西周金文中的"男"和文獻中的一樣少見,或許此爵位與西周初期屯田開荒職務有關,不受重視,所以《孟子》中說"子男同一等"。

諸侯受封很少見有封"男"的。目前可實證的只有許國一個男爵,《春秋》有記載,1967年陝西長安縣馬王村出土一件西周晚期的[無+皿]男鼎,證實許國國君的爵稱確為男爵。

在周朝諸侯必須擁有爵位,如果沒有爵位,即使其實際控制地盤比某些體量很小的國家為大,也不能稱國稱諸侯,只能作為其他諸侯的附庸。《孟子·萬章下》: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這裡的"不達",有人解釋為不受天子直接管轄之意,但筆者認為也可解為"未經天子認同"之意,與地方五十里是"並"的關係,兩者缺一不可,這樣更能體現天子特權和爵制的法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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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6春秋五霸,楚莊稱王(多版本)

此外,西周春秋時期,初周天子外,還有其他諸侯稱王的案例,如金文中的稱王諸侯,北方有呂王、豐王等,都屬戎狄首領,南方有徐、楚、吳、越四國。這些都是同周室關係疏遠的蠻夷君長,並不在周朝實際控制之下。

其中楚國國君的記錄最為可信,文獻記載天子最初賜楚國為子爵國,後來楚莊王請求提升爵位不成,而自封為楚王,而春秋五霸中其餘四人則只敢稱公。

"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制在春秋之後已經被世人接受,並深刻影響到後世歷朝歷代的爵位設定,雖然名稱有所不同,但並未脫離此種設定思路,所以爵製作為中國古代傳統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很值得我們關注和研究。

(文中圖片均取自網絡,如果侵權立即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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