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人民法院依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人民法院依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6月5日上午10點,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人民法院依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並通報全國法院執行工作最新進展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孟祥、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何東寧出席發佈會並介紹有關情況,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林文學主持發佈會。

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人民法院依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孟祥介紹相關情況

大家好!剛才,我們發佈了10起人民法院依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

切實解決執行難,落實黨中央的部署要求,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讓執行不難成為常態,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擔當。執行難問題的產生和長期存在,是各種因素相互交織、各種矛盾相互作用的集中體現。其中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甚至不惜觸犯刑法實施拒執犯罪,是導致執行難的一個重要因素。拒執犯罪作為不執行法院生效裁判最嚴重的表現形式,不僅使生效法律文書成為“一紙空文”,而且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權威;不僅造成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實現,而且嚴重侵蝕社會誠信體系大廈的基礎。因此,人民法院在基本解決執行難過程中,始終將依法打擊拒執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進行部署,採取了系列措施。

我們的做法主要有:一是開展集中懲治拒執罪專項行動,與公安、檢察機關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實公檢法協同打擊機制,保持打擊拒執罪的高壓態勢。從2015年1月至今年4月份,全國法院對拒執罪被告人共判處刑罰8687人。充分發揮了刑罰作為最嚴厲的懲罰措施,在教育被執行人及社會公眾,促進當事人主動履行生效裁判、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依法暢通訴訟渠道,確保對拒執罪精準高效打擊。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拒執罪的追訴由以往的單一公訴模式改為公訴、自訴並行模式。申請執行人可直接向公安、檢察機關控告。公安、檢察機關不予追究的,申請執行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向法院提起自訴。通過依法保護當事人的自訴權,發揮申請執行人在追究拒執犯罪中的主動作用,促進精準、高效地打擊拒執罪。在全國審理的拒執罪案件中,自訴案件的比重逐年加大。三是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充分發揮刑罰的懲罰、教育、預防功能。對於拒執犯罪情節嚴重,刑事追究程序已經啟動後被執行人仍然抗拒執行,態度惡劣的,堅決依法嚴懲;對於犯罪情節較輕,被執行人能及時悔悟並積極履行的,依法給予寬大處理,判處緩刑甚至免於刑事處罰。通過區別對待,引導當事人作出正確的選擇,積極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四是定期公佈拒執罪典型案例,在全社會營造懲治拒執罪的強大輿論氛圍。全國法院通過各種形式對打擊拒執罪成果進行了泛、深入的宣傳,有效擴大了懲處拒執犯罪的法律與社會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堅持定期公佈打擊拒執罪典型案例,進一步明確拒執罪構成要件與量刑標準,為人民法院準確打擊拒執罪提供示範和指導。

此次公佈的10起案例,經過下級法院報送,由最高人民法院最終篩選評審確定,具有典型性與代表性。從訴訟程序上看,既有公訴案件也有自訴案件,對於準確把握拒執罪的兩種追訴途徑,特別是其中自訴案件的立案受理標準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從被告人的行為特徵看,有的屬於隱匿、轉移財產,逃避執行;有的屬於非法處置法院已經查封的財產,致使生效判決無法執行;有的與第三人惡意串通以虛假交易的方式妨害執行;有的拒絕報告財產情況,被採取拘留措施後仍拒不執行。被告人的行為特徵均是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拒執罪典型行為方式。從犯罪主體而言,既有自然人犯罪,也有單位犯罪,還有因案外人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妨害執行而構成共同犯罪的情形,具有很強的代表性。從量刑結果看,有的被告人因在判決宣告前積極繳納執行案款,確有悔罪表現而被判處輕刑或適用緩刑;有的被告人則因始終抗拒執行、不思悔改而被判處實刑,充分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彰顯了重在推動執行、重在預防教育的刑罰適用目的。

此次10起典型案例的集中公佈,向全社會進一步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拒執罪的堅定態度和決心

,同時進一步指導各地法院準確高效地打擊拒執犯罪,推動形成對拒執行為的強大威懾力。誠實守信是基本道德準則,執行生效裁判是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任何規避、阻礙、抗拒執行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每一位被執行人都要敬畏法律,力誡僥倖心理,切莫以身試法,避免在被依法強制執行的同時面臨刑罰的處罰。

當前,“基本解決執行難”已進入決戰決勝的關鍵時刻。人民法院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堅持“一性兩化”總體思路,打出破解執行難的“組合拳”。在所採取的一系列措施中,刑罰措施決不能缺位,也絕不會缺位。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支持各級法院依法懲治拒執犯罪,進一步突出執行工作的強制性,充分發揮刑事制裁措施在提升執行工作權威、推動解決執行難、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方面的積極作用。

謝謝大家!

攝影: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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