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可以辦理離婚嗎?異地離婚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但是,男女雙方已不在一個地區生活了,那麼,異地離婚應向哪個法院起訴?異地可以辦理離婚嗎?

網友諮詢:離婚找不到人,我可以在她的戶口所在地向法院起訴離婚呢?

我是浙江溫州戶口 2012年和棗莊人在溫州我戶口所在地登記結婚 但由於感情破裂 自2014年起已經分居3年了 現在找她離婚找不到人 我可以在她的戶口所在地向法院起訴離婚呢?

異地可以辦理離婚嗎?異地離婚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上海明庭律師事務所高倩律師解答:

你可以向棗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如果他離開戶籍地1年以上,你可以向你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一、異地可以辦理離婚嗎?異地能不能離婚?

高倩律師解析:

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途徑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即離婚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異地可以辦理離婚嗎?異地離婚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因此,通過協議離婚方式離婚的,即使男女雙方身在異地他鄉,男女雙方也必須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雙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則雙方均必須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因此,異地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條件下,異地可以辦理訴訟離婚。

二、異地離婚怎麼辦理?異地怎麼辦理訴訟離婚?

高倩律師解析: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異地可以辦理離婚嗎?異地離婚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後,在其現居住地未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那麼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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