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没有劳动档案和招工表怎样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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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劳动法巳经取消了临时工这一说法。

工龄应该从开始做临时工算起,但是如果不是同一单位,不可以累计工龄。

1958年6月,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实行劳动保险条例单位的学徒工劳动保险待遇的处理意见》规定,学徒工在本企业学习期满转为正式工人、职员以后,其学习期间应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原国家计委劳动局《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73]计劳业字7号规定: 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应与临时工的工龄计算一样处理,即: 轮换工回乡后,根据国家生产建设需要,重新被吸收为国家职工时,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

原劳动人事部工资局《关于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以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63)中劳薪便字第185号]规定: 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人以后,其在本单位连续每年做季节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另外,根据国家人社部的有关规定,(一)1988年12月31日以前被招为长期工的临时人员:

(1)除城市待业青年以外的人员做临时工的,其最后一次在单位做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城镇待业青年在劳动服务公司、联社企业中做临时工的,其临时工期间可以全部计算工龄。

(3)在企、事业主办的合作社中做临时工的其工龄最早可以从1979年4月算起。其档案中应有《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定表》及档案原始记载为准。

(二)1998年12月31日以后被招为长期工的临时工人员: 1998年12月31日以后被招为长期工的各类临时人员,其临时工期间应缴纳养老保险费,有缴费记录方可计算工龄。

通过以上文件可以得知,仅管临时工没有档案和招工表,但只要符合上面的类型,只要有临时工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待业青年证、临时工季节工学徒工轮换工招工表、有关文件等,都可以作为计算你连续工龄的证明材料。


叶公来帮忙

我们一般所说的工龄,指的是我们的社保缴费年限。我们的社保缴费年限有两种,一种是视同缴费年限,一种是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我们国家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以及其他特殊人员没有参加社保,但是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作缴费。但是临时工身份就没有这种待遇了。

一般来说,那个时代临时工即使工作了,也是不可以补交保险。因为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临时工是不能缴纳保险的。

有一类人,是介于临时工和固定工之间,他们是可以补交保险。那就是劳动合同工人。

这一批工人早的从80年代开始就开始交纳保险,这也是我们国家开始为实现社会化养老做出的实践,也是国有企业灵活用工的表现。

但是我们国家从1992年开始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只要在用人单位工作,就可以参加缴纳保险了。因此临时工就可以从92年开始交保险了。

这种情况就需要确认劳动关系,职工和个人提供相应材料,确认有劳动关系了,然后就可以补交保险了。

寻找用人单位的工资凭证,报名表,登记表,或者考勤表之类的材料,职工也可以凭借相应的工资条之类作为证据材料。

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就需要向社保部门申请补交养老保险,至于费用的承担,那就没有办法了。一般还是需要交纳滞纳金的每日万分之五,不过由于原先的缴费基数低,即使翻了好几倍钱,也不是很多。能把保险补上就是最好的结果了,这可能就是最现实的方法了,希望能帮助大家。


暖心人社

临时工没有劳动档案和招工表怎么计算工龄?但是国家从1996年1月1日起就不存在临时工这一说法。


临时工一般无档案的,以前的临时工要转为正式工后建立个人档案,其工龄是从档案转正表中所填写转正日期开始计算工龄。1995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是社保的视同缴费年限,社保是按照个人档案来审定的,临时工是不算工龄的,单位证明是没有用的。

1996年1月1日起就没有临时工这一词语,社保认可的工龄是你的缴费年限,你要是没有缴社保,你就是正式工只要没有社保,你的工龄社保是不认可的。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查看是否买保险,没有买保险就没有档案;

二、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三、需要说明的了,不要做事,事后诸葛亮,这样嫌讹诈单位嫌疑;

四、同时你有保险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单位同性质人员或者直接找社保局社保中心作个了解和说明。


五、附带说明,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确实没有买社会保险,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在单位上班时间的两项保险,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此时可以用这部分的钱购买社会上的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分为~意外险、健康险、重疾险。


闲云野鹤8481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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