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大開發

保險大開發

5月30日,銀保監會就《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修改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徵求意見稿,人身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是為中國保險行業擴大開放的關鍵一著。

這也是近期意料當中的“大動作”。在改革開放四十週年的2018年,中國密集對外釋放了大量開放紅利。4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博鰲亞洲論壇上宣佈多項有標誌意義的開放舉措,包括“加快保險行業開放進程”。央行行長易綱緊接著公佈了一攬子金融開放的年度清單,保險公司外資股比上限、外資保險經紀經營範圍等措施在列。

回顧我國金融業的對外開放進程,保險業開放時間較早,開放力度較大,效果也較明顯。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談判中,保險業就是一個焦點,“入世”後也一直在對外開放整體佈局中居於重要地位。

在“加快進程”的明確要求下,保險業又成為新一輪開放的排頭兵。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龍等業內專家認為,相比以往,這一輪的保險業開放進程和速度都是超預期的。

在專家看來,新一輪的保險業開放進程,影響無疑將非常深遠和巨大,將加速中國保險業的多元化、市場化和專業化。“以外促內”是保險業新一輪開放的內部動力,而中國經濟全球化發展和中資機構“走出去”要求實施內外一致的制度,則是擴大再開放的外部動力。

中國保險監管體制的改革探索,也與行業的發展相伴相生。今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銀保監會重組掛牌,為新時期的行業監管奠定基礎。在進一步擴大開放的進程中,如何處理好“放”與“管”的關係,做到既能放得開、又能管得住,將是接下來的重大考驗

1%的差別背後

從50%到51%,看似多一個百分點的差別,其實是質的變化,意味著外資可以在合資人身險公司中掌握控股權。

此前外國保險公司進入中國人身險(主要為壽險)業,要尋找一個實力雄厚的本土大型企業集團,各出資50%組建合資公司。目前的26家合資壽險公司中,除了友邦保險、中宏人壽、中德安聯人壽這三個特例外,其餘外資股東的持股比例均未超過50%。

50:50,股東權力對等,當有意見分歧時,往往誰都沒法拍板。“這樣的股權安排,使得雙方的資本合作不協調。”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儁生說,人身險公司盈利平均需要6至10年,這就需要股東有長期投資的理念和財務實力。由於中方股東往往是保險圈外企業,對保險行業並不熟悉,對保險業長期規模效益的經營理念有欠認同。而同樣的持股比例下,外資股東的專業性又難以充分施展。

保險大開發

中法人壽便被業內公認為患上了“合資病”。它由中國國家郵政局(後為中國郵政集團)與法國國家人壽聯手打造,兩家股東各持股50%。“誰說了都不算”,造成公司發展難以為繼。最後中國郵政集團退出,法國人壽也減持了一半股權。截至今年第一季度,中法人壽其償付能力充足率跌至-5226.32%,與100%的監管紅線相距甚遠。現金流枯竭是中法人壽眼前的難關,到今年3月末已經向股東借款1.45億元。

業內人士介紹,在目前合資壽險公司中,不少外資股東有增資、謀求控股權的意圖,但鑑於中資股東同樣背景強大,外資短期內要擴大持股比例也並不容易。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保險研究所副所長粟芳認為,放開合資人身險公司控股權後,外資未來仍需與中資股東磨合。按官方承諾,三年後,外資持股比例不再設限,即可以獨資。在完全放開之前,目前外資仍需以合資形式進入中國人身險市場。

縱深開放

據《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另一個重大開放措施將是降低外資險企開設分支機構的要求,與中國險企相同

。“這有利於外資險企特別是非壽險公司重新評估在中國的獲利前景。”一位外資財險公司的高管說。

國信證券保險分析師董德志介紹,國內龍頭保險公司往往會在全國搭建5至6級的分支機構,而目前外資險企只能在一二線城市搭建分支機構。按原有規定,註冊資本為2億元的合資保險公司、獨資保險公司,在其住所地以外的每一省區市首次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增加不少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註冊資本。

這一門檻打破後,外資與中資將站到同一起跑線。此外,從行業現狀來看,隨著業務規模擴大,目前絕大部分外資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超過5億元,“註冊資本2億、開設分支另增2000萬”的規定很大程度上也失去了針對性。

中資外資一視同仁,是新時代保險行業開放的大方向,有利於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促進保險市場有序競爭、防範保險業風險。朱儁生認為,保險業新一輪開放可能出臺更多政策、法規,賦予不同競爭主體同等市場地位。

此前,監管部門就已經明確指出,將從兩方面著手提升中國保險市場對外資保險機構的吸引力:

一是對於已進入中國市場的外資保險公司,進一步優化監管環境,鼓勵其進入健康、養老、巨災保險等專業業務領域,參與保險業經營的新模式,支持其參與國家和保險業的各項改革,促進其健康快速發展。

二是對於尚未進入中國市場的外國保險機構,將進一步優化准入政策,通過引入更多優秀的境外保險機構,完善保險市場主體結構,進一步增強市場活力,促進行業有序競爭。

這牽涉諸多細緻、細節的工作。比如降低分支機構設立門檻,還需配套申請手續的簡化。此前,外資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許可審批所需時間往往長於中資公司。

監管層正在加緊制定的規章中,還包括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在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的相關文件。除經紀業務外,保險中介業務中的保險代理和保險公估的全面對外開放預計也將緊隨而至。目前外資在中國保險代理和保險公估領域的投資多以參股為主,且持股比例不得超過25%。

“放”與“管”

開放有可能會帶來外部風險,但不開放不利於促進保險市場的競爭,不利於推動保險市場深層次的改革,風險其實更大。” 朱儁生解釋說,保險機制主要是通過時空分散風險,越來越多的外資保險公司參與承保,意味著可以在更大的空間範圍內分散與降低風險。特別是一些在全球很多市場經營的外資保險機構,某種程度上可以實現風險在全球範圍內分散,可以增強經營的穩定性。

銀保監會在給《財經國家週刊》的採訪回覆時指出:開放不是放任不管,更不是“門戶洞開”。銀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對此有個很形象的說法:對外開放的過程中,不僅要引入“活水”,也要過濾“汙水”,引入的外資機構必須具備優秀的專業能力、充足的資本實力,中外監管機構保持了良好的溝通。

銀保監會指出,從目前的外資保險公司發展情況來看,多數公司秉承國外發達保險市場審慎、保守經營理念,風險防控意識較強,依託外資股東成熟的風控經驗,建立了相對完善的內控和風險管理體系,具有較強的風險防控能力,這些都將對整個保險業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建設產生積極的影響。

對此,監管層有明晰的思路,中國保險業的對外開放將把握以下三個原則:

一是把握擴大開放和防範風險平衡的原則,完善監管規章及配套制度建設。“我們的對外開放不是毫無管理、敞開大門,而是以配套機制和制度建設來取代數量性的限制。”陳文輝說。銀保監會正在加緊制定出臺關於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保險代理人等一系列新的監管配套制度,同時正在自主推進的償二代建設,在全球範圍內已成為與美國RBC標準和歐盟償付能力II三組訂立的保險監管制度體系。

二是堅持穩妥有序、平等互利。對外開放不會採用“一刀切”的方式,而是講求互惠互利。一旦時機成熟就堅決推行。

三是補齊監管短板,提升監督能力和水平。銀保監會將堅持“監督姓監”,堅決落實好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各項要求,有效解決金融監管交叉和監管空白。未來仍將保持高壓態勢,紮緊制度籠子、防止野蠻生長,為對外開放保駕護航。

同時進一步強化對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建立科學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完善內控和風險管理體系,堅持保守審慎的經營理念,定期開展風險排查,嚴密監測、高度警惕各類風險隱患,完善應急預案,堵塞規則漏洞,及時應對處置,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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