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最後的怒火,爲中國換來了200年的和平,這到底是好是壞?

明朝末年崇禎時期,大明王朝就像一個垂垂老矣的英雄,它的一生將要落下帷幕,就連昔日的螞蟻都膽敢欺負到它的頭上,但是它們似乎忘了中國有一句古話:“瘦死的駱駝也比馬大!”

大明朝最後的怒火,為中國換來了200年的和平,這到底是好是壞?

十七世紀,當時的中國仍然處於明朝時期,天朝上國的強大依然縈繞在每一個明朝百姓的心頭,他們卻從來都不知道大明朝這次差點就輸了,到現在,我們是應該慶幸這次的勝利,還是該惋惜,實在是說不清楚。

世界都在發展,以前默默無聞的荷蘭逐漸成為了海上強國,被稱為海上第一強國,他們的艦隊船舶總噸位相當於英、法、西班牙、葡萄牙四國艦隊總和,可見其強大,強大的荷蘭已經不滿足周邊的利益了,開始向外擴張,當時的大明正是他們心目中最為完美的獵物,但是明朝的禁海令使得荷蘭的計劃泡了湯,在利益和對世界第一帝國的不屑心理驅使之下,荷蘭發動了對大明的戰爭,當然這場戰爭是海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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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年間的海戰實力已經遠不如以前了,許多大型戰船的設計圖紙失傳,海圖的丟失,就連海上最為重要的攻擊武器——火炮都遠不如荷蘭,唯一的優勢就是這裡是大明的主場。公元1633年7月5日,荷蘭突然向南澳發起進攻,在激戰中,雙方各自丟下幾具屍體然後撤退了。7月11日,荷蘭又向廈門發起偷襲,在措不及防下損失慘重,共擊毀15艘大明戰艦,並在廈門登陸,強迫附近村民進貢並以他們的生命威脅大明開放貿易,如此恥辱,大明當然不可能接受,只有以最猛烈的反擊才能洗刷恥辱,也因此爆發了“料羅灣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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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場戰役中,主要將領鄭芝龍發佈了懸賞令:除了參戰者每人的二兩銀子之外,擊毀一艘荷蘭戰艦賞200兩(一船16人分),一個荷蘭人頭50兩,可見其決心。10月22日晚,兩軍集結對峙於荷蘭佔領的金門島南部,其中大明戰艦50艘,火船100艘,荷蘭方63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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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爭打響時,大明戰艦奮力向前衝,在快要接近的時候將事先裝滿易燃物的火船快速駛向荷蘭戰船,主力戰艦繞後包抄,在這突然的變故之下,荷蘭方懵了,損失慘重,撤退至附近的青港、荊嶼一帶大肆燒殺搶奪,明軍稍後而至,展開了八天八夜的追擊戰,荷蘭方不得不投降認輸,在此戰過後荷蘭不僅要賠償明朝的戰爭損失,每年還必須要繳納12萬法郎,要不然荷蘭商船不能在明朝允許的海域行駛,也是因此一戰,中國迎來了200年的和平,直到後來大家都知道的鴉片戰爭,天朝上國夢的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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