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戰書:個別地方環境質量監測弄虛作假,數據嚴重失真

7月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在京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慄戰書在作大氣汙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表示,個別地方環境質量監測弄虛作假,環境監測制度落實有差距。

慄戰書指出,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要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建設與管理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網。但一些東中部區縣和西部大氣汙染嚴重城市監控點少、監控網布局不合理。個別地方環境質量監測弄虛作假。

慄戰書點名了山西臨汾大氣環境質量造假窩案。他舉例說,山西省臨汾市出現大氣環境質量造假窩案,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6個國控站點被人為干擾上百次,監測數據嚴重失真。

慄戰書同時指出,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對自動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檢查中發現,有的企業監測數據不準確,影響治汙實效。陝西金堆城鉬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如實公開自動監測數據,檢查組現場檢測發現測量濃度與標準樣品濃度差異遠超誤差範圍,不符合技術規範。企業在線自動監測設備缺乏國家統一的技術質量認證標準。

澎湃新聞注意到,今年5月至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分為4個小組分赴8個省區對大氣汙染防治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同時還委託其他23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法律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為期兩天的會議將聚焦大氣汙染防治。會議將陸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大氣汙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環資委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草案的議案。

與此同時,這是一次專門加開的常委會會議。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2018年監督工作計劃安排,大氣汙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原定於今年8月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實踐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在雙月下旬舉行,有時延至下月上旬。

此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曾於2016年9月、2018年1月兩次加開常委會會議,專門處理遼寧拉票賄選案有關問題,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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