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麼火炮被稱爲電池?

英語單詞“電池”(battery)有兩個意思:一種能發電的裝置;一組火炮(通常是4-6支炮) 。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電池比火炮更受歡迎,但請記住,早在電流和電子設備之前,就已經發明瞭槍支和大炮。因此,“電池”一詞最初是用於火炮,而不是電池。

問什麼火炮被稱為電池?

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麼“一種能產生電能的裝置”叫做“電池”? 第一個使用“電池”這個詞來描述電子設備的人是本傑明富蘭克林(1706-1790)。當時,人們已經知道皮革(或絲綢)和玻璃之間的摩擦產生電荷,但他們不知道如何存儲電荷,直到1745年,一些歐洲科學家發明了一種裝置,稱為萊頓瓶,這可以收集一個電荷和存儲它。觸碰了一個帶電的萊頓瓶的人感到“一種暴力的衝擊,感覺整個身體都被閃電擊中了”。

本傑明富蘭克林發現了一個與大炮(或槍)非常相似的萊頓瓶,因為他們都發射了一些強大的東西(電和子彈),當他接觸到一個萊頓瓶時,他的手就像發射槍的後坐力一樣,猛地向後電了回來。

問什麼火炮被稱為電池?

為了儲存更多的電荷,本傑明富蘭克林把許多萊頓的瓶子連在了一起。如果一個萊頓瓶就像一門大炮,那麼一群萊頓瓶子就像一群大炮一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