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老賴」的12大酷刑,了解一下

酷刑1:老賴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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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今後,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賴”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比如說,被執行人50歲,其子25歲且有房產,即便被執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執行;被執行人名下只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請執行人按照廉租房標準,為被執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積房屋,用於維持其生活必需,那麼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執行;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平均租房價格,為被執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費用,則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執行。

案例分析:江蘇宿遷市沭陽的劉某某因涉及民間借貸糾紛,他的唯一住房被法院拍賣了81萬多元,考慮到他今後的家庭生活必需,法院從拍賣款中支付給他5萬元、相當於當地6年左右的租房費用。

酷刑2:查封、凍結老賴支付寶、微信賬戶

政策解讀: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也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範圍。阿里巴巴涉獵很廣,成了“老賴”,以後網上訂旅遊住房、買保險、租房、相親等等,都會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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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嶽某在2012年因資金週轉需要向郭某借款人民幣20000元,約定借款兩年內還清,並由嶽某出具借條一份。借款到期後,嶽某拒不歸還借款,郭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一紙訴狀將嶽某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後,嶽某仍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郭某向廬陽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法官通過司法查控網沒有發現嶽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正當執行法官發愁案件陷入僵局時,猛然看到司法查控網反饋被執行人嶽某名下有支付寶賬戶,於是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於2017年9月16日委託支付寶公司所在地的杭州市西湖區法院進行查詢。5個工作日後,支付寶公司的查詢回執寄回,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嶽某在支付寶上的交易基本上是每天都有,有外賣、滴滴打車、購買物品、手機充值等小額支付信息,還有許多訂購火車票、飛機票等大額支付信息,於是便製作相關文書郵寄給支付寶公司將被執行人嶽某名下支付寶賬戶進行了凍結。

酷刑3:鼠標一點就可網上凍結、劃扣老賴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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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將通過網絡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今後,執行法官足不出戶,鼠標一點就能對被執行人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財產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了。“老賴”們,以後你的錢存在哪家銀行都不安全了!

酷刑4:老賴名單同步芝麻信用,網購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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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芝麻信用會同淘寶、天貓、神州租車、趣分期等各應用平臺,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通過網絡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貸款、融資,通過淘寶或天貓平臺購買機票、列車軟臥、保險理財產品及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產品等,預定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在互聯網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費行為,均受到限制。

案例分析:因母親將其名下房產用於借款擔保,趙某登上了法院的“老賴”名單。這份名單被同步至芝麻信用,從而導致趙某支付寶額度降低,網購消費被限制。

酷刑5:老賴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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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即“老賴”),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酷刑6:老賴的車輛上不了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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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名下的車出行也將受到限制,進出高速路收費站將被暫扣。重慶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市高速執法一支隊在G75、G65巴南收費站、G85九龍坡收費站、G93沙坪壩收費站率先進行“老賴”清理行動。“老賴”們的車輛只要行駛上了高速,就將被現場扣留,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處理。這下,水、陸、空、高速出行全部受阻,看你怎麼回家和出行?

酷刑7:水陸空阻止老賴出行

“老賴”買不了飛機票;不能買列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買不了代步私家車,水陸空出行各種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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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8:禁止高消費,再也不能任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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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不能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任性地消費;想買房子、裝修房子也不允許;想去旅遊、度假也不行;想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和貸款,審批通過,難啊!

酷刑9:“老賴”的子女不允許上重點私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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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家長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案例分析:“法官,學校說我在法院有案件未解決,不讓我孩子報名。”日前,被執行人高某著急地來到法院反映,其孩子無法報名某私立學校。原來,施某與高某因為合同糾紛訴至石獅法院。經法院組織調解,高某應分兩期支付施某土地轉讓款27萬元。因高某未按調解協議履行,施某於2014年8月14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高某未到法院履行付款義務也未申報財產,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因高某為孩子報名的學校系高收費私立學校,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禁止的高消費之一,因此學校拒絕高某為其孩子辦理入學手續。

酷刑10:限制“老賴”炒股、買房、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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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的《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外發布。備忘錄限制“老賴”炒股、出境及購買不動產等。

酷刑11:養老金可直接劃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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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酷刑12:“老賴”最高可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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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修改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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