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方的房子到手剩48方?奇葩的「公攤面積」從何而來

公攤面積,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個詞彙,在地產調控不斷加碼的檔口,越來越多的地產亂象得到了民眾的關注,其中公攤面積就是民憤最大的一個。

100方的房子到手剩48方?奇葩的“公攤面積”從何而來

全世界幾乎所有的國家,住房面積都是按照套內面積進行計算,也就是你房產證上寫的是100平米,你房內的使用面積就會有100平米。但是中國卻不一樣,中國有一個奇葩的公攤制度,當你的公攤係數為30%的時候,你房內的面積只有70平米,2010年,山東某樓盤的公攤係數甚至超過52%,拿到手100平米的房產證,只有48平米的使用面積,嚴重侵害購房者權益。

中國官方從來沒有給予公攤一個明確的法律規定,現行國家標準甚至還沒有“公攤建築面積”和“公攤係數”這二個術語,只有住建部和一些地方政府文件能看到。

中國的公攤制度是和誰學的呢,是和香港學的,可是如今香港已經在民意壓迫下取消了這個制度,大陸依然還繼續使用,成為了全球獨樹一幟的奇葩房產製度。

公攤制度的由來

100方的房子到手剩48方?奇葩的“公攤面積”從何而來

公攤制度是香港獨創的發明,全世界都沒有,這個制度是怎麼出現的呢。

1952年之前,全世界的房子都是整棟出售的,整棟樓從地皮到建築全是你的,自然也就沒有公攤這個說法了。那個時候的樓房是真的貴,現在你買一套房嫌貴是吧,要是讓你一口氣買5層樓你有沒有這個能力?

那個時候,沒有幾個人有能力買房,買得起房產的都是大富豪,非常難以銷售,為了加速資金回籠,某個香港地產商發明了新辦法,那就是把樓房拆開銷售,每一層銷售給一個人,一棟5層賣給了5個人。在律師的幫助下,註冊時由購買了一棟樓的5個人共同簽了共有產權,規避了法律問題。

這一下好賣多了,這個創新手法很快被全香港的地產商都學會了。但是實際上一層樓還是有點大,依然有很多人買不起,為了能更快的銷售,香港地產商在單層銷售的基礎上再度創新,把一層樓拆細成數個小公寓進行出售。

這一下購房的門檻再度大幅降低,總價急速縮小自然好賣,但是這種賣法引來了一個嚴重的問題。

當把一個五層樓拆成5份,每層樓賣給一個人的時候,沒有任何爭執,公用面積大家平均承擔成本就可以了,因為也確實是平均的在使用。但是當每層樓拆細成數個小公寓的時候就麻煩了,每一個戶型的樣子、佔用的面積都不一樣,沒有辦法均分,很容易在各種成本上面產生糾紛和矛盾。

於是香港地產商就想出了一個法子,他們按照“公共契約”的模式,把整棟大樓的土地和全部的產權以建築面積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給了所有的住戶,所以你花錢買,買的是建築面積。那麼電梯井、大堂、崗亭這些佔地面積怎麼算呢,按照當初約定的比例,依次扣除,剩下的,才是你的套內使用面積,這就是公攤制度的由來,公攤二個字的原意,就是公共攤派。

於是,公攤制度和建築面積就成為了香港特色的土地制度,後來推廣到了臺灣,然後推廣到了大陸,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中國人特色地產製度,其他所有國家,均沒有公攤這個概念。

公攤制度對民眾的損害是什麼

那麼為什麼香港廢除了公攤制度呢,它到底對民眾的權益造成了什麼損害呢,是不是說30%的公攤,就代表地產商黑掉了30%的錢呢。

當然不是,實際上公攤制度只是把公用面積從建築面積裡折減掉,如果用套內面積或者說實用面積來計價,那其實效果是一樣的,地產商會立刻提升30%的單價來使得總銷售金額不變。那既然並沒有多付錢,為什麼說這個制度侵害了購房者的權益呢。

那是因為公攤的計算沒有標準,也太過複雜,部分開發商利用民眾對公攤的不瞭解,快速推升公攤係數,上文說的山東某地50%的公攤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的。

當公攤係數大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會對購房者的權益產生嚴重影響,明明房產證上標的是豪宅的面積,結果套內就成了經濟適用房的面積。更過分的是,公積金、取暖費等按面積計費的。某些樓盤的黑心開發商,竟然還按照公攤面積計算精裝費用,憑空增加購房者負擔。

全球大部分國家,都是按照使用面積來列入房產證的,國外的100平米和國內的100平米,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差距可能在30%以上甚至更多。而在公攤的發源地香港,也在2013年徹底廢除了公攤和建築面積的概念,改為和國際接軌,完全按照使用面積來進行計算。

而這個被髮源地香港明令取消的腐朽制度,卻還在內地繼續存在,諸多地產商利用這個制度上下其手,用信息不對稱來悄悄侵害購房者的權益。

1996年北京就嘗試改變這個不合理的制度,讓商品房按使用面積計費,但沒有得到落實。而重慶在2002年則以地方法規的形式明確規定以套內使用面積為計價依據,不過目前又有死灰復燃的跡象。為何如此難以推行,很明顯,有既得利益者在暗中阻攔,這個阻攔的人肯定不會是購房者,而是地產商。

100方的房子到手剩48方?奇葩的“公攤面積”從何而來

今天我寫這個話題的時候,人民日報正好也發文了,公開質疑公攤制度的存在是否合理,這樣傷害購房者權益的制度是否應該被淘汰。

那麼我們不如就趁此機會再加一把火,一鼓作氣把公攤制度給消滅掉,革除弊病,保護百姓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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