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次申請「國酒茅台」商標,被各大名酒阻撓,其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自2016年以來,我國白酒行業開始復甦,在行業強分化、弱復甦的態勢之下,茅臺一路引領白酒行業復甦,依然是當下市場最熱的白酒品牌,也是行業的領頭羊。我們知道茅臺酒廣告一直都有使用"國酒茅臺"的詞語,

雖然茅臺的口碑和品質在國人心中已是毋庸置疑,但"國酒"的商標是否可以註冊,還得依照現行的法律規章

9次申請“國酒茅臺”商標,被各大名酒阻撓,其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國酒茅臺"惹得名酒企業聯合反對

"國"字頭商標隱含政治、文化、情感色彩,具有極大的品牌附加值。所以茅臺集團早在2001年,就向國家商標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書,申請註冊使用"國酒茅臺"商標並在2012年7月曾通過初審。然而消息披露後,招致整個白酒行業的強烈反對。山西汾酒、河南杜康、五糧液、劍南春、等多家名酒企業聯合向商標局遞交異議報告,反對"國酒茅臺"商標註冊。

9次申請“國酒茅臺”商標,被各大名酒阻撓,其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公開資料顯示,貴州茅臺為"國酒茅臺"商標共申請了9次。2001年申請號為1991120和1991122的"國酒茅臺"商標狀態均為"商標已無效"。此外,2006年8月1日申請的申請號為5514889的"國酒茅臺"商標,商評委也最終決定,對這一商標不予註冊。

決定稱,申請註冊的"國酒茅臺及圖"中的"國酒"一詞帶有"國內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的評價性含義,若由被異議人永久性地獨佔使用,容易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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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誓死不從"

隨即茅臺向商評委提出複審要求,直到今年5月,商評委複審再次決定對"國家茅臺"這一商標不予核准註冊,於是茅臺集團在7月底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起訴了商評委,和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企業機構。

茅臺集團認為,"國酒茅臺"已經在社會上使用多年,並稱"國酒茅臺"的含義應當結合這一商標的整體來理解。"國酒茅臺"的"國酒"的含義應該是"中國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茅臺提交的起訴證據中,同時包含了茅臺獲得的多個國家級、國際級大獎,以此證明國人已經認同茅臺屬於中國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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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成功與否不重要

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商標被駁回後通過其他的救濟程序獲得註冊的概率非常低,茅臺集團應該也比較清楚這一點。而相較訴訟成本,新申請一個商標的費用要低很多。所以相關人士表示,不斷對"國酒茅臺"商標提出申請註冊以及複審,或許是茅臺的營銷策略,其通過不斷申請,彰示'在先權利',使該商標一直處於'權利待定'的狀態

所以我們猜測,獲准註冊可能並不是茅臺的最終目的,搶佔商標位置,防止被其他企業搶注,使其對"國酒茅臺"的宣傳更名正言順,或許才是真正的目的。並且,《中國知識產權報》層發佈一篇評論性文章指出,貴州茅臺雖然沒有使用"國酒茅臺"字樣作為產品商標,但卻一直以國酒身份進行品牌定位和廣告宣傳。連續不斷實行大廣告、大公關、大網點,同時推進、重點突破的傳播策略,早已為貴州茅臺造就強大的品牌勢能,並且成功地在消費者心中把貴州茅臺與國酒劃上等號

。因此,"國酒茅臺"商標被駁回對茅臺並無實質性影響。反而是加大了國人對"國酒茅臺"的觀念認知,效果更加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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