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清朝末期蠶桑最後的輝煌與興安知府童兆蓉

安康蠶桑業的恢復和發展,首功當歸葉世倬、郝敬修、錢鶴年等一批地方官吏。而安康蠶桑業的普及和提高,則又是興安知府童兆蓉的功勞。童兆蓉於光緒十二年任安康,三年後,移漢中道臺。光緒十九年回任興安知府。他十分關心民生疾苦,經常微服出訪,當他看到安康的蠶桑業經過乾、嘉時的提倡,到了光緒年間,蠶桑之利確實已家喻戶曉,尤其是安康城以西,家家織綢,販賣到外地,獲利的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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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綜觀府屬各縣,還不很普遍,除安康、漢陰外,嵐皋縣、石泉縣、紫陽縣就顯得差了一些。平利縣、旬陽縣、白河縣就更差了。而且普遍對桑樹的種植採剪沒有掌握優良的方法,葉薄絲粗,利益沒有完全收到。於是他留心收集古人成法,到光緒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六月,編成《蠶桑簡要章程》,將選種、育苗、栽桑、肥培管理、桑葉收穫和蟲害防治共11節,從辨桑種至治桑蟲等植桑過程的操作技術作了全面聞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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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對飼蠶、集絲也作了詳盡的聞述,“科學地將整個養蠶技術概括為“十體',便於記憶:即寒(在連宜寒)、熱(蟻宜熱)、飢(眠後宜飢)、飽(向食宜飽)、稀(布之宜稀)、密(下子宜密)、眠(蠶小眠時宜暗宜暖)、起(蠶大起時宜明宜涼)、緊(臨眠上簇宜緊飼)、慢(方起宜慢飼)。要養蠶戶真正處理好這十個相互關係,蠶繭就可優質高產。”《蠶桑簡要章程》刊印後,即分發到各縣,童兆蓉在序言中說:“凡我士庶互相勸勉,地主佃客互相蓄禁,推廣之,精進之,數年之後,美利普而風俗厚,豈非盛事載。”正如童兆蓉預言那樣,到了清代末期(光緒三十年後),安康生絲產量已達到十二三萬斤(《安康縣鄉土志》。僅安康縣約有3萬斤絲頭運往漢口及外洋:生絲4萬斤運往老河口、河南、長安,湯繭3萬多斤運往漢口及外洋。繅絲技術也不斷提高,能夠保證將生絲源源不斷地運銷於周圍地區及外埠,稱得上是出口大宗成為安康最大的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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