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保險「增信」可靠?投資人應理性看待

經歷了7月的“爆雷”高峰,進入8月以來,監管層就開始大刀闊斧的出臺網貸監管政策,網貸平臺“爆雷”明顯有所緩解。隨著各地互金協會相繼稱重啟網貸現場檢查,以及互金整治辦推出十項措施應對網貸風險,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等政策的陸續下發,網貸備案逐漸明朗起來。

與此同時,銀保監會也就規範責任保險等方面進一步對網貸規範提出了要求。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規範責任保險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稱,擬規定不得以責任保險形式承保以借貸合同為基礎的信用風險,也就是說責任險不得保網貸。

目前,保險公司介入P2P平臺的產品主要分為四類:

1、為投資者購買基於個人賬戶資金安全的保障保險;

2、為P2P平臺高管購買類似於董責險產品;

3、為擔保標中抵押物購買相關財產險;

4、為信用標購買信用保證保險。

牽手保險,增強平臺信用背書

在行業風險不斷積聚的背景下,不少P2P平臺為提高投資人的信任感,與保險公司合作,以此增強企業自身的信用背書。根據公開數據整理,目前在運營的平臺中,小贏網金、宜人貸、米缸網貸、新聯在線、金投行、米族金融、玖富普惠等平臺均與保險公司有不同程度的合作,其中以選擇中國人保和太平洋保險兩家險企的平臺居多。

目前P2P平臺在與保險公司合作時採取的保障方式一般有:信用保證保險、賬戶安全責任險、履約保證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借款人人身意外險等方式,其中履約保證保險和信保證保險均對承保人承諾本息全額保障。

以履約保證保險為例,宜人貸、米缸金融、米族金融、玖富普惠、小馬金融、精融匯等平臺均就不同項目與保險公司合作。履約保證保險一般是指保險公司向履約保證保險的受益人(即投資人)承諾,如果投保人(即債務人,這裡專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則由該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形式。這也是目前網貸平臺選擇較多的一種承保形式。

而小贏網金旗下所有項目以及金投行的金投保、金投分期兩個項目均採用的是信用保證。信用保證保險一般規定在保險期間內,借款人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且借款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達到保險合同約定的等待期仍未足額還款的,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由此遭受的借款資金損失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與保險公司合作≠投資無憂

雖說網貸平臺與保險公司合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信”,但這並無代表平臺不存在安全風險,出借人可以無憂投資。當平臺以聯手保險公司為信用背書時,投資人還需注意兩點:一是核實所選標的或借貸產品是否在承保範圍之內,二是查看保障方式是否與平臺對外宣傳的“本息保障”等字樣一致,避免被“100%資金保障”的旗號忽悠而去盲目投資平臺。

並且保險產品專業術語較多,容易給投資者帶來概念上的混淆,不少P2P平臺雖然宣稱與保險公司合作,並非對所有與保險公司的合作都是本金兜底,並且在目前“去剛兌”的大背景下,“保本保息”本身就是和監管相悖的。

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因此,提醒投資人在選擇平臺時需要重點查看以下四點:

一、跟進監管,辨識平臺合規進程;

二、再有查看平臺信息披露是否完善;

三、其次,判定資產端斷是否符合小額原則;

四、最後還要看平臺的預期年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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