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贈與過程中,什麼情況下贈與合同會被認定爲無效?

在贈與過程中,什麼情況下贈與合同會被認定為無效?

之前文章有講過什麼樣的合同判定為無效,今天我們再細分一下,什麼樣的贈與合同無效。房產過戶的形式主要有三種:繼承、買賣、贈與,買賣有買賣合同,繼承有繼承協議,贈與也自然有贈與合同。

贈與合同主要表達的意思是,贈與人想要把名下的財產、房產無償贈與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後,合同就成立了。贈與行為既可以產生在直系親屬之間,也可以產生在贈與人和撫養人之間,又或贈與人和贍養人之間,當然沒有血緣關係的直系親屬也是可以產生贈與關係,也可能會出現在個人和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不管是從整個交易流程還是稅費方面,贈與和買賣是不一樣的,雖然說都是過戶,但意義是不同的。

為避免交易稅費或在其他特殊情況下,會存在業主需要將房屋贈與他人的行為。而且並不是所有贈與行為都可以得到法律認可的,因贈與不等同於買賣關係,房屋可能因贈與人撤銷贈與而被收回,且違反國家政策訂立的贈與合同可能在法律上被認定為無效。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在贈與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用最近上映的黃渤的電影《一出好戲》裡面的橋段來說,張藝興的角色最後利用於和偉孩子的視頻來威脅其將公司贈與給自己名下,並簽了一張字條,其實這種贈與行為就是脅迫的手段,違法的,也是可以無效的。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果法律、法規規定了房子不能進行交易,不管是以繼承、買賣或贈與的形式都不能進行過戶的話,這時籤立的合同也是無效的。

3、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除了單位福利房這些有特殊規定的,還有一種房叫社區用房,社區用房其實就是給小區居民提供文化娛樂、提供幫助的一些社區用房等,這樣的房子都是屬於整個小區裡的,不屬於任何個人,屬於小區的公共財產,所以如果有人以個人名義把房子贈與或買賣出去,這就損害到社會公共利益,這樣贈與合同也會被認定為無效的。

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現實中有些人從事的就是非法的事情,比如以贈與的形式把房子贈與對方,實際上卻是用房子做借貸的行為,表面上是把房子贈與了對方,實際上是以此為條件收取了一筆利息很高的高利貸,這其實就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這樣的合同也是無效的。

5、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幾天或者第三人利益。最經典的案例就是婚外戀,比如出軌的話,會為表誠意把夫妻共有的房子私自贈與出軌對象,這樣的話就損害了夫妻另一方的利益,不管從“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幾天或者第三人利益”還是從“共有財產”角度講,這個贈與都是無效的,共有財產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買賣、贈與都會被認定為無效。

6、贈與人行使了撤銷權。贈與權是贈與人獨自享受的權利,所以說贈與人贈與後在還未完全轉移前形式撤銷權,是可以撤銷贈與的,如果是有一部分已經完成轉移,那隻能撤銷未轉移的部分。贈與人撤銷的贈與必須是不包含社會公益、扶貧扶助等具有道德意義性質的贈與,比如經常看到的到貧困地區贈與圖書、贈與學校等,這都是社會公益的行為,也是包含了道德性質的,如果撤銷這筆贈與不但觸犯社會公德,也會對受贈人造成一定傷害,所以這樣的贈與是不能隨意被撤銷的。另外撤銷權的形式只能限於沒有進行公證的贈與合同,如果贈與合同進行了公證,那就沒有權利行使撤銷權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贈與人要行使撤銷權,必須告知受贈人這個撤銷贈與的事實,如果沒有告知,撤銷贈與的權利就不會被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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