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中級法院以間諜罪判決一日本籍男子12年有期徒刑

浙江杭州中級法院以間諜罪判決一日本籍男子12年有期徒刑 自2015年以來,中國各地相繼發生日本人因涉嫌從事間諜活動等而被拘留的事件。

今年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8月10日,依照《刑法》中的間諜罪等,針對最初被拘留在該省溫州市、來自愛知縣的50多歲男子作出有期徒刑12年的判決。

該系列事件,共有8人被起訴,這是法院對此事件首次作出的判決。

雖然構成犯罪的具體行為尚不明確,但在過去中國製裁外國人間諜的事件中,本次的有期徒刑12年可以說是較重的量刑。

該男子於2015年5月在浙江省溫州市外海的南麂列島,被該市國家安全部門拘留。外界認為,中國政府當時準備把該列島整頓成軍事基地,另有情報指出男子曾在軍事設施附近拍攝照片。

官房長官·菅義偉在10日舉行的定期記者會上強調“完全沒有(日本派遣間諜去中國這件事)”。之後,表示“為了不讓正在改善的日中關係受到巨大的影響,日中雙方的努力相當重要”。以示有意基於保護國人的立場,儘可能的給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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