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期」讓我的孩子回家吧!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最近被一篇名為“人販子:沒有我拐不走的孩子!新型拐賣防不勝防!”的微信文章刷屏,深深觸動了我這個初為人母的脆弱心靈。拐賣兒童,近在咫尺,手段之卑劣常人無法想象。人販子想偷孩子,除了是在家長沒有防備的時候,把孩子偷偷抱走。還有很多,是在光天化日裡,當著眾人的面,直接把孩子搶走。

現實生活中的例子:

下圖中,穿著藍色短袖的父親正領著孩子出來散步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突然從他的身後,走過來一個陌生女人,想要把孩子抱走。這位父親立刻警惕起來,斷定這個人就是想搶孩子的人販子。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正當他想奮力從人販子手裡,奪回孩子的時候,可怕的事情發生了。一旁的路人,突然全都湧向他,像是商量好的,可他們並不是來幫這位父親的。他們是人販子的同夥。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這些人把畫面中可憐求救的父親撲倒在地,毆打他,並且大聲地叫喊著:“抓壞人啦,壞人搶孩子啦!”他們輕鬆地把這個想要保護自己孩子的爸爸汙衊成了人販子,這樣就不會有人來幫他脫困了。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最後這一幫可怕的人販子,合力把這個小孩兒從他親生父親手裡奪走,帶上了一輛藍色轎車,從此不知去向。只留下一個叫天天不應的男人,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孩子被搶走。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根據實事改編的電視劇: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下一站婚姻》電視劇中,裡面就有一段,詳細地演繹了人販子是如何一步步讓家長失去戒心,再利用群眾對實情的不瞭解,最後成功地把孩子擄走的。心如毒蠍的人販子扮演著熱心腸的老奶奶,一臉慈愛地要幫手忙腳亂的鄧草草抱抱孩子。然而一眨眼的功夫,壞人就帶著孩子不見蹤影了。找到孩子的鄧草草想要把孩子搶過來,卻被一個陌生男人攔住。接著這個男人配合著那個搶孩子的老女人,扮演起了孩子的父親和奶奶。他們不停地向鄧草草潑髒水,讓圍觀的群眾以為這是一場家庭糾紛,而不是犯罪現場。結果真的是,沒有一個人走上來幫忙。鄧草草就眼睜睜地看著這兩個人販子把自己的孩子給搶走了。

這些事例任誰看了不會脊背發涼,假若人販子人多勢眾,並且每一場搶奪他們都算好了不會有人幫忙。那麼我們的孩子,真的時刻都活在危險之下。

外國志願者做過的如下實驗: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即使孩子的家長胸有成竹地說: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幾近完善,孩子絕不可能被人販子誘拐成功。可當志願者仔細觀察了下圖中的女孩兒,並且準確地猜出了這孩子的喜好。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他僅僅是牽了一條小狗過去,便很快俘獲了這孩子的信任,沒過一會兒,孩子就拉著他的手,和他一塊兒走了。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同樣的,這名志願者用相同的辦法,對許多孩子進行了實驗,結果都出奇的一致。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只要能準確地抓住孩子的喜好,就能輕鬆地和他們建立信任,然後自由地擺佈他們。這個實驗結果,讓很多自以為對孩子進行過安全教育的父母瞠目結舌,倍感絕望。假若領走孩子的不是志願者,而是一個真正的人販子,那就意味著,他用一個下午的時間,就輕鬆地毀掉了好幾個家庭。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作者蒐集了一些網友的親身經歷:

他們都遇到過十惡不赦的人販子。然而每一個版本,每一個人販子,為了想要達成目的,所使用的手段,表現得無恥,都一遍遍地刷低著我們的三觀。

1、“上個星期天下午,我和寶寶在家,拿些積木讓他在餐桌上玩,自己躺在客廳沙發上戴著耳機聽音樂,聽著聽著就迷糊了。餐廳靠門口,客廳和門之間有個玄關。我迷迷糊糊地聽到一個男人說話的聲音“小朋友,我們是肯德基宅急送的”,然後就聽到‘砰’的一聲關門聲。我家的門,開門基本沒聲音。出於一個母親特有的警惕,我立即衝了出去。孩子已走到電梯門跟前,電梯裡有一隻胳膊還伸在外面,似乎想拉我家寶寶。我大喊‘寶,你去哪?’,寶停下來看我,我趕緊跑過去抱起寶寶,電梯門‘呼哧’一聲關了。 問寶寶,大概瞭解事情的經過:寶寶聽到敲門聲,開了門,看到一個肯德基叔叔,說是送媽媽訂的全家桶的,又說可樂落在車上了,讓寶跟著去取。但是我根本沒有訂過全家桶!回想起來,遲一步後果就不堪設想,到現在都心有餘悸。”扮成外賣員,說自己是來送孩子最喜歡吃的炸雞,然後編了個謊言,就順利把人領走了。此刻我想把這個人炸了的心都有。

2、“我帶9個月朋寶在樓下玩,小傢伙坐在小車上,周圍是好幾個本樓的老太太帶著孫女或孫子玩。突然又走來一個大約50歲出頭的婦女, 收拾得乾淨利索,笑嘻嘻地逗我家寶寶,小傢伙開心地回應。然後她就要抱寶寶,我急忙說,‘別抱吧,怪熱的,小傢伙怕生!’雖然我上前阻攔,但她還是把寶寶抱起來了,寶寶也伸出小手讓她抱。這個人並沒有像其他抱孩子的人一樣湊在一起,而是轉身走向附近停放的一輛汽車,嘴裡說著‘寶寶看看大汽車’。我下意識地攔住她,堅持把寶寶搶了過來。”通常人們不會對衣著整潔的中老年人起疑心,可大多數人販子,都恰好是這一撥人,並且非常清楚自己不會被懷疑。於是明目張膽地把孩子抱走,平靜地送上車,是人販子們最常用的辦法。就在這極短的時間裡,你根本沒有機會抵抗和求助。

3、“前兩天電視上看到,一個小女孩被人販子抱走,全程被電子眼拍到。小女孩過馬路時只不過落後了一點,兩個女人立刻就盯上,接著就抱走了。真可怕!這麼一個偶然的事情,就能碰到人販子,現在的壞人可真多呀!跟孩子外出,一定要牽好孩子,不要跟孩子分開走。”隨處可見的人販子,一旦盯上你的孩子,只需要你慌神幾秒,就能立刻得手,把孩子永遠地從你身邊奪走。

4、“我生孩子以後在醫院住院,頭一天沒想什麼,也不覺得怎麼樣,第二天就聽說在本市的另一家醫院有剛出生的小嬰兒被偷的事兒。晚上醫生來查房的時候就說一定要兩個人陪護,一個人護理產婦,一個人看好孩子,而且要把病房的門鎖好。回家後不長時間,就看到新聞裡說,小夫妻和公公婆婆帶孩子在醫院,第二天,一位穿著白大褂的人就來到病房說給孩子打卡介苗,這四個人就放心地讓這個人把孩子抱走了,結果就再也沒回來,想想真的好後怕呀!”人販子何止只會出現在大街上,醫院也是他們的獵場,趁家長不在意,就立刻抓住機會,抱走還在襁褓中的嬰兒,簡直易如反掌。

5、“週末,我帶孩子去買菜,一陌生男人上前打了我一巴掌,嘴裡說‘孩子生病,你還帶出來’。然後一老女人抱起兒童車裡面的孩子,說孩子病得厲害要去看醫生,旁人還以為是家庭矛盾,看了幾眼就走了。然後那個老女人和陌生男人抱起我的孩子就塞進旁邊的車裡,車門關上,一下子就開走了。虧當時我大聲喊叫,菜市場又有點堵車,幾個好心的店主幫我攔住了那輛車,不然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這個例子和上面的那兩個很像。人販子演起戲來,你根本不知道如何求助,假若身邊沒有熟人。那麼真的就是,人販子說什麼,大夥兒就信什麼。

6、“她當時去樓上曬衣服,然後透過窗戶看孩子。發現有人靠近孩子就趕緊下樓,結果到了樓下孩子已經沒有了。孩子在失蹤的時候是5歲,在十年間她沒有停止過尋找,最後她在大街上看到了被雙腿截肢舌頭被割掉的女兒。”這位網友分享的,是最令作者痛心的,她講述了自己朋友的故事。也告訴了我們,那些被拐走的孩子,他們大多會身陷何處,會有怎樣的遭遇。一個不留神,孩子就從此丟失十幾年,再見到他,已經被人弄成了殘疾。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當我們看到這些悲劇,這些讓人驚魂未定的事實,我們必須得知道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誰。那些買主才是罪惡的根源,才是人販子樂此不疲、經營著這門生意,喪失人性、從中謀取暴利的推動者。他們花錢買的,是數不盡的,另一群父母,悲慘的餘生。丟孩子的父母,他們大多一生都不得安寧,因為他們無法想象自己的孩子正經歷著什麼樣的苦難,這些人根本沒法好好地過完餘生。更悲慘的是,孩子丟了就意味著孩子的記憶也會被抹去,他們會遺忘自己的親人,這才是真正的悲劇吧,相見卻無法相認。很多孩子,他們被拐賣後的經歷大致能分成如下兩類。而一些人販子賣不出手的,他們口中的殘次品,大多會被弄成殘疾,命令這些孩子沿街乞討,去換取同情。總之,被拐賣的孩子,能完好無損,平安長大的,少之又少。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下面是一段在網上流傳的記者與人販子的採訪對話:

“你為什麼要販賣兒童?”

“錢來得快又比較簡單。”

“你不知道是犯罪嗎?”

“不就是一個小孩嗎?他們可以再生唄!”

“你參與過多少次販賣兒童的犯罪行為?最多一次拐了幾個?”

“記不清了,每個月都賣好幾個。最多一次好像拐了3~4個,記不清了。”

“被販賣的兒童的去向?”

“全國各地都有,有專門的人賣的,我就負責拐。上面人不允許我知道孩子下落,說是怕警察查到他們。”

“你的作案手法?”

“哄得聽的就騙,太機靈的就搶,不聽話的就打暈帶走,大人不留神就下手了。”

“那些孩子會怎樣你想過嗎?”

“我也不知道是賣到哪裡,我只是負責拐的。城市農村指不定的,我也不知道,哪有要的就賣哪裡去。”

“你是不是瞄準了一些兒童作案的?”

“看著健康的就留意一下,穿著漂亮的也留意,質量好的才能賣個好錢,就算是有錢人的小孩也賣不了多幾個錢。”

“拐賣過程中你是否曾殺害兒童? ”

(沉默了一會,點頭)

“那娃哭聲太大,差點把人招來,和我一夥的怕事,就把娃丟河裡了。這是他乾的,不是我!”

沒錯,上述就是大多人販子的內心狀態,以及他們十惡不赦的嘴臉。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相信大多數人都心存善良,可我們絲毫不敢也不能低估,人販子的詭計多端。他們正是利用完群眾,又去利誘小孩兒,才能一次次得逞。最後,通過文章中的案例,也希望家長們能明白一個道理,所有的育兒方法,都在於讓孩子的意識和認知更完善。但絕不要以為這是一勞永逸,不要試圖只通過教育這一種辦法,讓孩子安全地成長。任何安全教育,都離不開父母的陪伴和關注。假若你過去,對孩子在這方面的指導有待加強,請立刻行動起來。如果你曾經也無數次,把孩子置於自己的盲點中,忽略了他們的安全。請在看到這篇文章以後,儘量別再這麼做。同時,在此懇請大家:未來,在兒童被拐這件事上,請儘量不要做一個冷漠的局外人。此刻,願我們努力,去通過遏制,關注,舉報,來預防該類事件的發生。也請大家積極轉發這篇文章,讓更多人意識到,人販子就在離我們不遠的地方,虎視眈眈地盯著我們心愛的、身邊的每一個孩子,正預謀著用各種辦法,把一個個家庭給毀掉和拖垮。

下圖是一張在孩子丟失後,必須遵守的尋找策略,希望大家時刻謹記,但能永遠不要用上。

「第356期」让我的孩子回家吧!

下面由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檢察院的小編來為您普法:

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之一的。指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拐騙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

一、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犯拐賣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二、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收買被拐賣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收買被拐賣的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二)【收買後又出賣定拐賣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從寬事由】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