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出台!再見了代購,再見了微商!

代購新時代,來了!

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8月31日,在重要會議上,各方表決通過了一部改寫“代購時代”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簡單來說就是,銷售商品的賣家如今都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規定,以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

全球規模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

隨著網購的興起,我們的網民總數將達7億人,網絡零售額超過1.3萬億元!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直接從業人員超過200萬人,間接帶動就業人數超過1500萬人。

毫無疑問,我們將擁有全球規模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

但是,與電子商務迅猛發展的實踐相比,我們至今尚未對電子商務進行專門立法。在涉及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經營行為、合同、快遞物流、電子支付等,以及電子商務發展中比較典型的問題全都沒有明確的規定。

舉個例子:

現在有很多犯罪分子游走在代購市場,當消費者在國內或經人介紹或經過其它渠道認識該“假代購”,那麼他們買到的東西根本就無法保障真偽!

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就強調:

“任何的經營者從事任何的經營活動,消費者的人身安全都應當是第一位的。該法案的出臺一定程度上保障:如果消費者受到人身損害,如果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就應當依照電子商務法、侵權責任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來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這樣真的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費者的利益,肅清市場!

代購的新時代!

這部《電子商務法》的出臺,頓時炸得一波海外代購直接懵了!這個法案到底對代購有什麼影響?

中世律所聯盟·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的柏律師為我們先行解讀了一下這部法律的一些細則:

假如,你是一名代購,你準備在電商運營平臺開店做生意,那麼首先:

一、你需要在工商局進行工商登記,擁有營業執照,比如:註冊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等。

若註冊賣家沒有行政許可/銷售資質,平臺將有權報送相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罰。

二、其次,若賣家/代購銷售的是特殊類商品,則還需要獲得相應管理部門的行政許可資格,如:

1、銷售食品,則需辦理相關食品流通許可;

2、無中文標籤,未通過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獲取配方註冊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臺銷售等等;

也就是說做為賣家,如果你沒有許可資格證書,產品沒有通過認證,那麼澳洲的嬰兒奶粉、保健品你都不能隨意銷售!

三、在快遞方面:

賣家包郵/指定快遞可能要承擔運輸風險,買家自己選擇快遞風險由買家承擔。同時,電子商務法對電商平臺也進行了一系列的規定:

如果平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而沒有采取必要措施,要和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電商平臺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應與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出現人命或者致人傷殘的事故,但是平臺對消費者有盡到保障義務,平臺只承擔補充、次要責任。

總結來說,該《電子商務法》目前對於在各大電商平臺上的註冊賣家會有較大的影響,需按照本法的規定辦理各類工商/稅務的註冊、申報、登記、行政許可等等手續,若有違反規定,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甚至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對於通過社交軟件/私人幫忙性質的代購,還需等待明年相應配套的司法解釋和細則出臺以後來予以界定和規範。

繳稅!

值得注意的是:這條法律背後不僅保證了消費者的權益,同時還有一個目的——就是讓經營店鋪者繳稅!

辦完工商主體登記,意味著你要繳稅!

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意味著你要繳稅繳稅繳稅!

完善海關、稅收、進出境檢驗檢疫等制度,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等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倉儲物流、報關、報檢等服務,也意味著你要繳稅繳稅繳稅!

但凡你的產品進出國內外,就意味著你要繳稅繳稅繳稅!

而違反相應規定的賣家,最高可被罰50萬人民幣,但造成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更高的罰款;而違反相應規定的平臺,最高可被罰200萬人民幣,但造成偷稅/漏稅的情況同理。

這是按照偷稅的額度來定的罰款 ,所以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

所以,關於各大電商平臺的經營者註冊登記法人組織後可能涉及的稅務問題,建議要專門做稅務籌劃,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電商平臺監管制度在慢慢完善中,這對我們消費者算是個好消息,不會讓更多的老百姓再上當受騙。

不論怎樣,有了這個法律就是好的第一步,希望以後慢慢完善,讓商家和消費者的利益都實現保障,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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