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巫娼」?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巫娼时代」?

官风


这个观点是是王书奴先生在《中国娼妓史》里提出的,但是这个说法经不起推敲,不能使人信服。书中的论证逻辑也比较混乱,存在以后证前,以彼证此等不可靠的类比推理。

首先我们来看下巫。巫是非常古老的一种职业,来源比娼妓要早得多。



巫是天与人交流的使者,是尊贵的一种职业,在先民眼中有着不可思议的能量。现在我们将这类神职人员统称为巫,但是在以前,女的这类神职人员称为巫,男的被称为觋。

他们时常装扮成神,载歌载舞,这是他们仪式的一部分,也是原始宗教里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而王先生由此论证,女巫能歌善舞,娼妓也能歌善舞,所以女巫是娼妓。这个结论明显偏颇。



到了稍后一点,巫与史并重,记人事的是史官,记鬼事的是巫师,两者的社会地位都很高,商代的国君甚至又被称作“大巫王”,他们根本不需要卖淫来生存,这和娼妓的性质有根本不同。



再说下娼妓。

在早期社会,根本不可能有良家妇女、娼妓这种观念,群婚制也不是少见的现象。直到私有制产生,女性地位下降以后,娼妓才出现。到了战国以后,管仲设女闾,这是最早的官办青楼。

这本书里还认为,屈原的《九歌》里楚国的女巫如此美丽,那么殷商的女巫也一定非常艳丽,所以巫娼是“不可磨灭的事实。”这个逻辑已经不想多说了,大家都能看出有严重问题。



退一万步,即便古代巫女可能生活作风开放,那也和“娼妓”有着本质区别,巴比伦的神女与朝拜者性交,也并非是卖淫,而是宗教献身。


凤妩一


""巫娼""一词由字面意思可知--""巫"",古人认为""巫""能通鬼神,会降神、祈雨,是人与神的使者;""娼""原指唱戏的女子,后沿袭为青楼女子,即妓女。

一、巫昌在文明古国出现时的不同状况

在几个文明古国先后出现了,被迫将自己的""初夜""在神庙内,奉献给陌生男人的女人,并且由此演变成一种神职,""巫娼和庙妓""。

这种""神职""出现,源于古代妇女地位低贱,或是因为""娱神""的原因。

在古巴比伦不同地位的女子,不管尊卑贵贱,有生之年不得不在神庙里当庙妓。

她们来到圣堂后,必须和丢给她钱币的男人在圣堂外性交,只有这样她才能离开神庙回到家中。

而且对于相交对象,不能反抗和拒绝,因为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在古印度这类女子又称""神庙舞女"",是将穷人家的女孩带进寺庙,名义上是让其嫁给神或充当""神的侍女""。

实际上是神庙僧侣的""私有财产"",并且在需要时,她们还要沦为性奴,或最终成为娼妓;

古代埃及的推背士将贵族最美丽的女人,奉献给亚蒙神。

女子在寺庙中淫乱一段时间,得到金钱和荣誉后,更容易嫁给富有的男人。

古埃及女子的这个结果,主要源于古埃及女子的地位比前两个国家的女子略高。

二、作为同样是文明古国的中国有巫昌时代么?

笔者认为作为同样是文明古国的中国,出现""巫娼时代""的可能性很小,原因如下:

1.中国素来信奉神明,""巫""作为和神沟通的使者,是有着一定地位的,她们不光为古代帝王主持大型祭祀。

而且还会鼓动民众祭天求雨、驱神赶鬼,应该不会有,因穷困潦倒出卖自己身体维持生计的机会。

2.众所周知,作为妓院鼻祖的管仲,因为富国强兵的需要,将俘虏的妇女""变废为宝"",创办了最早的妓院。

而后,贫家女子、不安份的女子、被拐卖的女子、罪臣妻女,为其壮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后备资源。

如此公开化的商业行为,各种等级的选择,笔者认为不会给""巫娼""提供生存的空间。

3.如果真的有妖媚的女巫沦为巫娼,我相信也不会人数众多,毕竟巫师的技能多是我们在电视里看到的""跳大神""。

拥有如此不唯美舞技的女人,真正会有倾城之貌么?可以与众多官妓、民妓相较?所以就算有巫娼存在,也不会形成""巫娼时代""。

4.对于其他三个文明古国有巫娼、庙妓,不得不说和她们的神庙地位和性文化有关,在这三个国家,神庙僧侣的地位与皇权地位同样尊贵。

而把""处子之身""奉献给神,也是广大信奉者认为很神圣的事情。

而作为古中国人们相对比较保守,不要说在神佛前奉献""处子之身"",就算在神佛前亲昵,应该都会被冠以""大不敬""之名。

综上所述,尽管作为文明古国的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都经历了""巫娼时代"",但是作为同时期的古中国,笔者认为""巫娼时代""存在,还是没有其孵化的温床的。

有书君语: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别忘给有书君点个赞哦~关注有书君,私信回复句子,有书君送你一句特别的话!


有书共读


巫娼,顾名思义,巫师做了娼妓。社会学家的专业解释叫“宗教卖淫”,这与字面上的意思相比,含义的边缘扩大了,既包含了巫师从事娼妓活动,也包含了在宗教的范围内,发生淫荡的事情。


先说说世界各国的娼妓起源吧,在世界上诞生“职业娼妓”之前,都是从“巫娼”开始,也就是“宗教卖淫”,为什么呢?因为古代,宗教的权力是最大的,正如罗素所说:“古代娼妓制度绝不如今日之为人鄙视。其原始固极高贵。最初娼妓乃一男神或女神之‘女巫’,承迎过客为拜神之表示。其时人御之,亦必事之,然基督教父诟詈诉毁,连篇累牍,目为异端陋俗,及撒但遗孽。兹后娼妓遂由庙宇驱入市场,沦为商业。……印度一隅娼妓制度,由宗教性质蜕变为商业之程序,尚未完成。”

在另一部书《社会问题辞典》中,更加直接地表明,宗教卖淫是一种金钱交易的活动,开始于古巴比伦,后来传到希腊。巴比伦的每一个女子的惯例是,每年一次在米苏达神殿,根据男子的希望,奉献自己的肉体,当然,男子必须提供报酬,这个报酬称为“香钱”,归寺院收纳。在古埃及,当时有一种习俗,把贵族阶级最美丽的女子,奉给亚孟神。而女子在神庙内淫乱之后,得到金钱与名誉,嫁个富人会更加容易。

可以说,欧洲的娼妓最初是出于宗教目的,而且被认为是神圣的。


在中国是否存在一个巫娼时代?在一部讲中国娼妓史的书中指出,殷代或殷代以前是”巫娼“时代。

那个时候,人们还不像现在这么依赖科学,而是信仰神灵。在部落中,如果谁能有驭天之术,必被部族拥戴,尊若神灵。其实就是部落宗教信仰上的领袖。

《说文》说:“祭主赞词者,叫做祝,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叫做巫。”巫师有男有女,女的叫“巫”,男的叫“觋”,且都是处子。殷代一切政教几全掌于巫觋之手,是祭祀的主要执行者。女巫不仅有堪比神灵的智慧,还口才非凡。“谓巫祝善词令,能比上下以荐信于鬼神也。”

此外,工于魅惑男子的秘术,能歌善舞,美丽动人。

在《尚书·伊训》中有记载:“汤制官刑,儆于有位,曰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色货,恒于游畋,时谓淫风。……唯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

从记载上来看,能歌善舞的巫者,会破坏家庭与国家。


但我个人认为,中国殷代的“巫娼”与西欧各国的“巫娼”还有很多不同,西欧的宗教卖淫和现在的卖淫更相似,以出卖肉体获得钱财,但只是打着宗教神灵的幌子,地点在神殿或者寺庙。而中国的“巫娼”,蒙昧与迷信的成分更多,能不能根据现有的文献或者根据殷代之后的文献记载,尤其是之后的时代,来推断殷代就是中国的“巫娼”时代,还有待商榷,因为并没有明确的记载,而且“时代”是非常有重量的词语,说明影响非常广泛。


参考文献:王书奴《中国娼妓史》


蔡骏


英语中有一句谚语,那就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就是卖淫,在中国娼妓也是很早就有的现象,而有一种说法是中国最早的娼妓并非始于春秋时期管仲设立官方妓院,而是始于商朝的女巫,也因为此,有学者曾经提出过中国历史上存在一个娼巫合一的“巫娼时代”。

实际上,不仅在中国,在西方也有过类似现象,著名哲学家罗素曾经说过:“古代娼妓制度绝不如今日之为人鄙视》......最初娼妓乃一男神或女神之女巫,承迎过客为拜神之表示。”从中可见,西方的娼妓最初也是源于宗教。

中国最初的娼妓,即商朝时期的巫娼也是起源于中国的原始宗教,其证据可以从一些遗留下来的史料中得到印证。首先,商代的女巫都是善于辞令的,这一点符合娼妓的特征之一。《易经》中曾经这样描述商朝的女巫:“兑为口舌,复为巫,为少女。”既表明了商代女巫是善于辞令的,也是女性,这两点都是娼妓的必须条件之一,不过仅凭此还难以证明商代女巫是娼妓。

《尚书》和《大荒西经》对商代巫娼也进行了描写。

春秋战国时期,商代遗留下来的巫娼之风依然盛行。以当时的郑、齐两国为例,就经常发生男女同席、罗襦襟解的场面。


巫娼开始蜕化为真正的妓女是从西周时期开始的,西周时期,周公开始制作礼乐,殷商时代的巫风开始被抛弃,女巫的地位一落千丈,许多女巫最后直接沦落为奴隶。

以追求盈利为目的的娼妓时代的到来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开始出现官妓制度。

中国历史上并不禁娼,娼妓的地位也经历了从神圣到卑微的转变。


青年史学家


所谓“巫娼”,就是xing工作者,传说中的妓女。巫娼是妓女的早期形态,可以说,从巫娼开始,用身体工作,这种职业开始发端。不但中国历史上存在“巫娼时代”,据相关专家研究,各大文明古国的娼妓都发源于宗教。

作为杂学旁收,这方面知识特别丰富的小编,首先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吧《中国娼妓史》,这是一本非常系统的书籍,作者是王书奴。这本书介绍了“巫娼”的一些知识。



“巫娼”是殷商时期开始的,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是不存在这种职业的,因为这种职业必然伴随着私有制产生,以及家庭、国家的诞生而诞生的。“巫娼”假借与神灵相同的名义,以艳丽的外表魅惑男子。后来“巫娼”开始世俗化,以表演、陪侍男人为职业了。 娼妓真正开始公开化规范化运营应该是春秋时期,当时管仲推行的改革有一项就是设立“女闾”,这就是官妓的前身了。“征其夜合只资,以充国用”。

之后的故事就多了,要是写的话恐怕可以写很多故事出来,比如秦淮八艳,香扇坠一般的女子李香君,有气节风骨的女子寇白门等等等等。 说回“巫娼”吧,作为副产物,其实在藏传佛教中,也有一些“圣女”,她们是供高僧修成正果用的。她们以处女之身献给高僧,之后的处子落红称为“红菩提”,给僧众服用,呃,还有一些“白菩提”,你们猜是什么?


光明大先生


“巫娼” 关于娼妓的历史,是伴随着人类文明史一起发展的。在原始社会时期,多种婚姻形式存在,人们并无贞操观念,家庭的组织形式往往也是短暂的,因此也并无娼妓这一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婚姻形式逐渐固定下啦,主要是以父系转欧婚为主,及在男性为主导的氏族的基础上,不同族属的男女实行一夫一妻制。 关于中国娼妓的产生,王书奴先生在《中国娼妓史》中,将中国娼妓的起源归为殷商时期的女巫,并将此称为“娼妓时代”。但是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



巫,这一职业的出现,也是在原始社会时期,并非仅限于女性担任,女性被称为“巫”,男性被称为“觋“,其职责是作为人与神之间沟通的桥梁,尤其是商朝具有原始宗教色彩的祭祀活动依然昌盛。巫同样作为也一种官制存在,与史官并立“古人主祭祀,教鬼神,故史巫二职并重于时“。因此,巫这一职业政治上、经济上都具有极高的地位。因此不存在,巫不必迫于生计而出卖肉体。女巫即使有婚姻之外的性行为, 也与后世娟妓以卖淫求生存性质不同。 被认为是“巫娼”的证据,主要是指楚辞之中,“ 楚既有如此妙丽女巫,以彼例此, 殷代女巫之艳绝人寰, 可以想象。所以殷代之有巫唱已成为不可磨灭的事实”。但是王国维理解为“ 乘风载云之词, 生别新知之禧, 荒淫之意也” 。我们且不说王国维的解释是在《九歌》中寻求所谓讽谕意义, 有牵强附会之谦夕即使承认其中写的神人间的恋情是所谓“ 荒淫之意” , 那被恋的女方也不一定是女巫; 即使是女巫, 也与卖淫为唱性质迥异。江琅在《读子后言》中说得更明白: “ 迄于后世, 知识日增, 知鬼神之事缈托无凭, 不如人事之为重, 于是史盛而巫衰, 一切官职均已以史为之, 寝假以史而夺巫之席, 而巫则或以妇女充之。是仅以巫为治病求福之用, 不足与史相颓顽。



泊于周末, 巫之道亦几乎息矣” 。巫至春秋战国时代, 其政治、经济地位已一跌千丈; 那么, 即使王书奴先生能够举出楚巫为婚的证据, 也不能据此类比推断殷商女巫必定为娼。 在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中,虽然不乏有描写男女爱情或者性爱的描写,但是并没有直接描写女巫出卖肉体称为娼妓的记载。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过得各种宗教与学说更多的保持对于男女关系保持禁欲抑制的态度,娼妓和宗教的发展更是分道扬镳。



李三万的三万里


妓女这个行当,几乎和人类文明的历史一样悠久。

曾经有过一本书,叫做《中国娼妓史》,说的就是妓女的起源与发展。

书里把殷商时期的“女巫”,称为巫娼,并说妓女的起源,也正是因为女巫的献身,叙述了女巫在生存上如果遇到了难题,就会主动卖身,以肉体换取食物和保护,一开始专门供帝王与贵族淫乐,而后渐渐演变成为“娼妓”的行当,只要肯出钱,人人都可与巫娼行鱼水之欢。

(娼妓图)

这个时期,也被《中国娼妓史》这本书概括为:巫娼时代。

但有历史学家对这本书里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并且在考究了大量的历史文献之后,证明了巫娼的说法,纯属虚构。

原因有三:

第一,殷商时期的女巫在上古社会的宗教里,代表了人与神之间沟通的使者,其地位之高,所担负的责任之重,完全不存在生存上的问题,更不可能为了生存而去卖身。

原始社会时,她们的职责是装扮成神,在民间进行祭祀,以求能与神沟通,获得神的庇佑,或是祈风降雨。

(据说是与巫娼相关的历史遗物,但网上实在找不到与巫娼相关的准确图证)

而到了夏商,原始社会的这一祭祀习俗被延续,“巫”甚至一度成为商朝的官职,与史官并列,所以更不可能存在献身为妓的情况。

第二,《中国娼妓史》里还提出了“

以西类中”的观点,即用西方宗教里存在女巫演变的神娼,而以此类推出,中国上古时期的宗教祭祀中也有娼妓。

大概就是说:因为西方上古宗教里有“神娼”,所以我们相同时期的宗教里,也有“巫娼”。

这种说法也只是理论上的推断,并无实际证据。

妓女这个行业,在殷商之前就已出现,追溯更早的文明历史,娼妓几乎是和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同时出现。

在古巴比伦等国,很多人认为,神不仅需要美酒美食,还需要声色。

声指的正是音乐,而色,则代表了女色。

那时就会有女巫在神庙里专门供职,除了辅助祭祀神明的活动,为神明表演歌舞,呈进美酒之外,还充当着为朝拜者提供性服务的角色。

前苏联著名学者约·阿·克雷维列夫,曾在《宗教史》一书中写道:信徒想要跟神接近,他们认为这种愿望能通过与“神娼”性交而实现,宗教里为了达成这一愿望,便设立了专门的神娼,给一些由崇拜神明而引起的性欲狂们提供性服务。

但这种行为,在当时的古巴比伦人看来,是极为神圣的,因为首先能够被选为“神娼”,就代表这个人拥有了与神灵相交流的资格,而接受性服务的信徒,也并非人人皆可,必须要满足许多条件后才能进行“交流”,否则就是亵渎神灵。

所以综上所述,《中国娼妓史》里提出的“女巫”转变成娼妓,是“以西类中”推断出来的观点,显然站不住脚。

因为西方上古宗教的情况,与殷商时期的女巫文化截然不同。

巫娼在书里被描述成是受生活所迫才被动卖身,而西方上古宗教则将“神娼”视作能与神灵沟通的使者,提供性服务是主动为之,让更多的信徒能够与神灵亲近,所以这二者本身就有天壤之别,无法归为一类去比较。

第三:所谓的巫娼时代,也不过是作者提出的一种假设。

中国殷商时期,虽然也出现过与巴比伦宗教相类似的“女巫”,但很多史学家从历史资料中,找不到任何关于“巫娼”的记载。

而且中国古代奴隶社会中所信奉的神,也没有一位对“性”是持开放态度,反而几乎都是严谨的姿态,在性方面几乎都相当保守,即使是私生活,在很多神话描述中,也被模糊处理,不会出现敏感词汇与字眼。

所以将代表神灵的“女巫”与纯粹的性服务者连接到一起,本身就是矛盾的。

因为殷商时期所信奉的神灵,不会对性观念如此开放,更不会允许自己的使者与他人通过性服务来与自己产生交流。

最后做总结:由以上三点可知,《中国娼妓史》中所提出的“巫娼时代”这一观点,在历史中无实际资料支持,仅仅是作者的猜测与推断,不过是建立在虚拟言论的基础上,在历史中根本不存在,纯属无稽之谈。

————————

参考文献:http://www.docin.com/p-937430737.html

作者:黄仁生,复旦大学古代文学研究中心博士生导师。

————————


钱品聚


巫娼的意思是巫师中的娼妓,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过巫娼时代?关于这个见仁见智吧,毕竟所谓的巫娼时代是殷商时期专属的产物,而殷商时期所能参考的文献非常有限,也无法证实到底有没有存在过所谓的巫娼时代。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巫娼。殷商时期极为重视巫文化,大家如果看过《封神演义》,就知道周文王姬昌不仅是个诸侯王,还是个巫师。那个时候巫师是社会上地位非常高的人,因为这些巫师具有“通神”的力量。

殷商时期人们非常的迷信巫文化,他们无论是谁家丢了一头牛,哪个人死于非命需要查案,青年男女结婚,朝廷派军马征讨少数民族,在做这些事情之前都要巫师来对此进行占卜。

商朝的巫师占卜过程无从考究,但在周朝的时候还是可以得知,《论语·乡党》记载:“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这里的“傩”就是“巫”的意思,孔子在遇到这种巫师祭祀,需要穿着正式的衣服,站在下面观看,由此可知巫师祭祀在春秋时期的地位还非常高。



巫师在占卜祭祀之前,需要做两件事情,第一件是表演节目来助兴,这些节目多为歌舞表演,根据《楚辞章句·九歌序》记载:“屈原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因而作《九歌》之曲……”由此可见这些歌舞可能还很俗,不过相对于比较保守的商周时期,有可能正常的歌舞也会感觉到很俗。

而第二件则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重点,巫娼。在巫师的团队里有一些巫女,据说这些巫女是最接近天神的人,而巫师在进行占卜祭祀之前,都要和巫女做一些不可描述之事。



最重要的是,这种不可描述的事情,是在所有人的面前做的,巫师和巫女在做这件事之前,会服用一些迷幻药,做着不可描述之事的时候,会产生一些幻觉——这就是开了天眼,被鬼神附体了。

关于这种事情,甲骨文上还有明确的记载:商朝国王武丁的弟弟,子族的首领子熙,在一次家庭宴会上嗑药与女巫做着不可描述的事情,从而吸引祖先灵魂附身。


虽然这种事情我们今天看起来很肮脏,毕竟当着众人的面,去做这种事情,怎么看都让人觉得不道德。但恰恰相反,巫师和昨天在那个时候的地位很高,他们有着“通神”的本领,这在迷信的奴隶社会,是要受到大家顶礼膜拜的。

但不管怎么说,这种仪式我们现代人是无法想象的,依靠嗑药和云雨之事来通神,在众目睽睽之下和巫女做着极其隐秘的事情,让人感到无比的低俗。所幸这第二件事情到周朝就废止了,只保留了第一件事情,就是歌舞表演。
非常有趣的是,巫师占卜祭祀之前要做的这两件事情,最终都以不同的方式流传了下来,其中第一件歌舞表演,到后来发展成戏曲,就是我国传承千年、戏曲界的活化石——傩戏。而第二件巫娼,到后来则发展成了妓女,最终以青楼、妓院等一些方式继承了下来。


魏青衣


中国第一个开妓院的人,大大有名,他就是齐国的著名宰相管仲,管仲开设妓院的目的挺单纯,增收,还能缓解单身汉们的躁动情绪,这些就足够了。

其实在古代的时候,很多西方国家还流行着一种叫做巫妓的人,比如年轻的女子在没有结婚前,必须去寺庙和来往的客人性交,后来这种事成为了为神服务的方式,这种女子也叫做巫妓。

但是这种巫妓在中国却非常罕见。纵其原因,是中国的宗教其实形成时间较晚,除了道教外,外来的宗教都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并没有形成政教分离的形势。各层统治者都拥有名目繁多的家妓、侍姬、小妾、声妓、歌姬、舞姬、美人等等,而民间则出现了完全以金钱为目的的卖淫活动。

而所谓为宗教服务的娼妓并没有出现在中国大范围盛行,甚至在我国,流行着中国妓女源自商朝的巫娼的说法也没有什么站得住脚的证据。

妓女是一种生理需求和金钱需求的双向选择,为了满足人的私欲而产生的行业,是没有什么宗教的纯洁性而说的。既然男人有这种需求,这种行业便应运产生了,而且萨满是在狩猎时代比较有地位的巫师和宗教,这种源于人类对于自己未来的不自信,进入农耕文明较早的中国,却早早摆脱了饥肠辘辘的困扰,经济发达起来,有了多余的钱,妓女就不是一种信仰和宗教了,而是可以交换的物品。



大胡子说史


“巫娼”的观点是王叔奴在《中国娼妓史》中提出的,他认为,商代的“巫”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性工作者,男子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借此获得神的眷顾。

这种风俗在西方历史上的确出现过,古巴比伦有所谓的“庙妓”,这些女子负责侍奉神灵,每年一次在米苏达神殿卖淫,对其有兴趣的男子需要向神灵献贡品,然后就可以同巫女发生关系。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也陆续出现过这种风俗,而印度的不少邦,至今依旧存在着庙妓。罗素说:“古代娼妓制度绝不如今日之为人鄙视。其原始固极高贵。最初娼妓乃一男神或女神之‘女巫’,承迎过客为拜神之表示。其时人御之,亦必事之,然基督教父诟詈诉毁,连篇累牍,目为异端陋俗,及撒但遗孽。兹后娼妓遂由庙宇驱入市场,沦为商业。……印度一隅娼妓制度,由宗教性质蜕变为商业之程序,尚未完成。”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也出现过这种“巫娼”,很多学者都对王叔奴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与否定,中国的商周时代当然有很浓的鬼神意识,但毕竟没有形成正式的宗教,政教很早就实现了分离,没有什么直接证据能证明“巫娼”的存在。

非要追溯中国妓女的源头,或许要从春秋时期的齐国说起。据说齐桓公在宫内设了七处市场和七百家“女闾”,这个词按字面理解为,以女性为户主的人家聚居的地方。这就是妓院的由来,市场是卖货的,“女闾”是卖身的地方,所以二者才会相提并论。“女闾”的具体细节不详,既然是七百家,推测可能都是“个体经营”。它们除了“造福”国中男性,最大用途是为国家增加税收,清代周亮工《书影》写到,“女闾七百,齐桓征夜合之资,以佐军兴。”褚学稼也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