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稱爲何限制名額?

關於教師的職稱問題,我的每一次回答都會引起網友的關注。說明職稱評定是教師們最關注的!

為什麼要有名額限制?原因很多,最根本的還是財政負擔問題。

我們知道,教師職稱越高,工資也越高。例如在蘇州地區,同一年工作、工作內容相同,高級教師比一級教師高1000多元(還只是實拿部分)。差距還真的不是一點點。當然就表明財政將會給高級教師買更多的單。這也就是為什麼初級、三級教師不限制名額,一級、高級教師卻死死限制名額的根本原因。其實,就是高級教師的工資也是分檔次的。我就一直拿著高級裡最低的7檔工資,而別的行業高級卻可以拿6檔、5檔、4檔。(每一檔工資相差300多元)

除了財政因素外,限制名額可以增加高級教師的含金量,能有效促進教師的自我發展。

如果不限制名額,又如何體現教師的差異性呢?誰都可以晉升高級,可能會導致混日子的情況出現。不利於教師的專業發展。

其實,教師職稱採取的是“限高”“穩中”“託低”,這樣做是否有道理呢?

高級教師是不是需要限制?個人覺得沒有必要,但是需要嚴格,也就是提高要求。畢竟這是對教師的專業技能、成績的一個綜合認定。

其次,應該增大教齡在工資構成中的比重。

我一向主張高級教師職稱評定要嚴格限制,但教齡滿30年的老師可以自然享受高級教師待遇。(不給高級稱號,享受待遇)這其實是對安心從教的老師一種禮遇。

當然,教師職稱評定中出現諸多不公平,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不在本問題討論範圍內。

教師職稱為何限制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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