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前經紀人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宣判:宋喆獲刑6年!

今天上午,宋喆、修雨樂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宋喆獲刑6年,修雨樂獲刑3年。

王寶強前經紀人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宣判:宋喆獲刑6年!


還記得王寶強被馬蓉綠的事情嗎?還記得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嗎?今天總算是看到他接受報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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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直是大快人心,普天同慶! 感覺讓宋喆坐6年監獄都不滿足,網友們紛紛表示“看見宋喆坐牢,我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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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宋喆當場表示,是否上訴將考慮後再決定,而修雨樂則當庭表示上訴。這話說的好像還有翻身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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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3日晚,北京朝陽警方曾發佈通報:“某影視文化工作室報案稱,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間,總經理宋某等人利用職務之便,將客戶支付給工作室的業務款佔為己有,經警方依法受理,調查取證,於2017年9月12日將涉嫌職務侵佔罪的宋某等人依法刑事拘留,展開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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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宋喆、修雨樂涉嫌職務侵佔罪,於2018年2月22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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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王寶強律師張起淮已曾發文“宋喆、修雨樂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開庭結束。”宋喆當庭認罪,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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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法院一審宣判,宋喆獲刑6年,修雨樂獲刑3年,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宋喆於2014年至2016年在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擔任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被告人修雨樂,採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費的手段,侵佔王寶強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業務款共計人民幣232.5萬元。其中,修雨樂參與侵佔16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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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饒恕,就別再自欺欺人,自己做的那點醜事,還要多久才罷休! 宋喆算是得到懲罰,而現在的馬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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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蓉,你現在後悔嗎?”網友集體發出這樣的質問,當初寶強被你跟宋喆那麼無情的玩,侵佔財產,背叛家庭,反目成仇,兒女同受牽連,可以說不能再狠!一直被罵潘金蓮也只能默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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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覺得宋喆獲刑6年夠嗎?小編覺得emmmmm 算了,還是看寶強心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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