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文人偏爱小脚?缠足的历史是何时开始的?

薛文康


在古代残害女性手段排行榜中,缠足应该可以名列前三了。这一畸形的社会风俗,大约出现于宋代,一直延续到清末,曾令无数女性同胞饱受其苦。

缠足又称裹脚、裹小脚,是一种畸形的文化心理和社会风俗。在《历代笔记小说大观》中称讲到“女生五六岁,以布缠其足,令小”。缠足在女童五六岁时进行,用布把脚紧紧地缠绕包裹起来,为的就是让她们的脚看起来小。

从起源上来看,目前多认为缠足出现于宋代,在唐末五代是否存在,尚不得知。在女性幼年时,用狭长的布帛将双脚分别包裹、缠绕起来,使其不能正常发育,导致肌肉、骨骼变形,最终将双脚束缚成纤小弯曲、形如弓月的形状。

最初的缠足应该没有后世那么残忍,也不会强制要求。但随着时间的发展,男权社会中对女性小脚的形成了一种认同,因而成了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习惯。

南宋以后,缠足逐渐演变成了一项女性必须遵守的道德律令,使得社会中的女性不得不屈从。在这一过程中,由于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缠足,又促使这一行为的影响力更大。最终,缠足成为了女性之“美”。

关于缠足兴起的原因,有着多种说法,其中比较靠谱的一种是认为源于南唐后主李煜的雅好。

元代陶宗仪在所著《南村辍耕录》讲到,南唐后主李煜有一位叫做窅【yao,三声】娘的妃子,她身材纤细,能歌善舞,深受宠幸。当时,李煜为窅娘专门搭建了一座金莲台,然后让其用帛布缠足,成为新月状,在台上跳舞。

南唐后主李煜喜欢小脚女人,因而使得宫中不少妃嫔也纷纷效仿。上行下效,在南唐后主李煜的带领下,不少权贵人家也开始出现了缠足的做法。只是,此时应该还没有广泛流行,更没有被寻常百姓接受。

据有学者研究,其实在北宋初年,裹脚这一风尚也不怎么明显,其范围也往往限于后宫和舞女,对脚的包裹也没有那么严苛。直至南宋时,缠足之风开始流行全国。在这一时期,人们已经开始用“小脚”来指称女性。

在此插播一句,明人所著《水浒传》称潘金莲为三寸金莲,并有西门庆把玩其小脚的描述,当是根据后世风俗演绎而成。

因此,缠足的陋俗大约形成于宋代,至南宋后开始流行,是一种畸形的文化心理和社会风俗,也使得无数女性饱受荼毒。事实上,畸形的三寸金莲,哪里比得上一双美丽的大脚呢?

参考文献:《历代笔记小说大观》、《南村辍耕录》、《水浒传》等。


碣石樵子


目前学界普遍的认知是,在唐末之前,既没有描述缠足的文献资料,也没有相关的考古发现,真正有据可考的

缠足历史源自于宋代。所以那些讲到隋朝的故事的,大多是民间传说,真实性并不可靠。


美国学者高彦颐通过研究证明,六朝时代和唐代的诗文中,有大量的关于罗袜、鞋带的描写,这是诗人们对理想女性的描绘。但是,中国虽然有漫长的男权社会历史,但男性审美还不足以让如此大量的女性自残。所以,不要以为我们的祖先变态到喜欢残疾了的双脚,这完全是误解。


目前的研究表明,缠足的出现,与社会经济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


缠足兴起的时候,其实是富人阶层彰显身份的方式。

这套逻辑在今日可能很难被理解,但在古人看来,缠足意味着这名女性失去作为劳动力的资格,她不需要干活。家里能白养着她,代表这个家庭很有实力。


说白了,女性被缠足,是当时人们炫富的方式。


因为涉及到财富问题,所以攀比之风盛起。许多家庭,本身经济状况并不好,但碍于面子还是给女孩子缠足,这一风气得以流行起来。到了帝制晚期,不缠足已经变成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


另一方面,当纺织业大幅度发展的时候,很多家庭意识到,缠足的女性恰好适合这个工作。美国学者Hill Gates专门写过这样一本书,研究缠足和女性劳动力之间的关系。


她得出的结论是,缠足和从事纺织劳动的家庭有密切的关系。

如果一个家庭是从事纺织业的,这个家庭中的女性大概率会被缠足。


其原因在于,纺织业是一种女性从业者远多于男性的行业,它要求从业者长时间坐着,坐得越久,活就干得越多。女孩子长到一定年龄,家里人普遍会想要女孩子帮忙纺织,但如何限制孩子爱活动的天性呢?父母想出来的办法就是:缠足。缠足之后,小脚不再适合奔跑与活动,于是女孩子可以踏实下来进行纺织,为家庭创造更多收入。


换而言之,到了这个阶段,缠足这种起初是炫富的方式,产生了真正“实用性”的价值,它变成了限制女孩人身自由的镣铐。


归根结底,在女性缠足的历程中,女性自己起了巨大的作用。她们不会为了迎合男性审美而缠足,但却会为了表明出身的高贵和经济的富裕而缠足。放眼当今社会,很多女性又何尝不是苦着自己,只为了显示高人一等呢?千百年时间过去,炫富的形式发生变化,但不变的,是人性。


默尔索


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

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屧红托里。

“浣花溪纸桃花色,好好题诗咏玉钩。

以上都是古代文人对女性小脚的诗句描写。

这不是古代文人病了,到了现代,美国科学家也做过类似实验,把不同肤色材质大小年轻女性的脚的图片、模型给各国男性观摩,并要求在第一时间做出喜欢与不喜欢的选择判断。试验的结果证明,全世界的老爷儿们大部分都喜欢小脚。

喜欢小脚的男性朋友们,不要以为自己这是罹患隐秘的恶趣味,这反映的是男性的真实心理世界,它不以时代而转移,女性的一双柔美小脚丫总是能激发男性的呵护之心。一双大脚片子摆在面前,你的目光选择了游移回避,这是趋利避害的本能。

搞清楚了偏爱小脚的原因之后,我们再来看一下中国古代女性缠足的历史。

虽然前文的唐诗中有很多关于女性小脚的描写,但没有证据证明它们不是纯天然的,是经过后期加工的产品。应该说,这也符合现代男性的天然审美趣味,毫无疑问这是相对健康的一种趣味。

南唐李后主李煜的对小脚的喜爱与推广值得浓墨重书,他宠爱一名叫做窅娘的宫女,窅娘本人就纤细善舞,李后主吩咐她“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作新月状”,这段文字开创了女性缠足的直接描写的先河,继而开启了古代妇女缠足的风气。

到了宋代,女性缠足之风以宋神宗的时代作为分界,前期仅是宫廷小范围的时尚,到了南宋末期,民间女子已经以大脚为耻,足可证明缠足习惯早已下沉到民间。

到了清朝中期,北方女子缠足风气最盛,南方女子普通百姓也并不缠足,到了清朝后期,缠足之风最炽。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从宋到清,都是缠足的习惯,但缠足的方式以及对足骨的塑造影响程度并不相同。清代之前的妇女缠足,并不是像我们在清朝老照片中所看到的将足趾与足掌对折那种摧折骨头的变态程度,缠后的小脚依然是有一定美感可言的。

那么为什么越到封建王朝的末端——清朝,缠足的走向却趋向反生理的极致?

个人分析,封建礼教这些老生常谈就不说了,有如下几个可能性:

一、生产力的提升,南美高产农作物的普及,使得女性无需下地劳动成为一种客观条件。

二、女性人身地位到了清朝,也是到了最危险的边缘,已被视同为男性财产的一部分,男性需要把女性禁锢在家庭中的方寸之地,这样除了显示自己家庭条件的优渥,还最大限度防止女性背叛自己,逃离家庭。

三、异族统治的封建时代的顶峰,男性在畸形的社会中找不到自我正常的位置,只好回到家庭里寓情于更加畸形的女性生理,看,它比我还畸形呐!


历来现实


据考证,缠足由北宋时兴起,至今已近千年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让女人缠足,是男人自己为满足畸形欣赏趣味的主观愿望,妇女是被动的,被迫的。

正如少数民族的纹面、黑齿、撑耳洞一样,汉族的缠足也是对人身体的一种摧残。在男强女弱的男权社会,妇女只是附属品,是以服从的面目存在和求生存的。男人欣赏的是一种柔弱的、病态的“美”,这就包括女人的小脚,

按现代医学来解释就是“恋足癖”。


他们把小脚视为女性性器官的一部分,在爱抚中可以起到激发男人性欲的作用。清初的戏曲家李渔在《笠翁偶录》中写道:“选足一事,求窄小,则一目了然----柔者无骨,愈亲愈耐抚摸,此用之在夜者也。”说的非常直白和露骨。“爱莲居士”们著书立说,把妇人的小脚评级分档,加以点评:1尺寸:三寸以内为金莲,四寸以内为银莲,大于四寸为铁莲;2质量:忌太胖、太瘦,要求匀称适度;3肤色:要求白、嫩、细;4周正:左右脚均匀对称,不走形------洋洋洒洒,津津乐道,歪理异说,不一而足!

在清代有这个说法,相亲时先看小脚,再看样貌,女子只要有一双出色的上品“金莲”就可以嫁到富贵人家。冯骥才的小说《三寸金莲》写道,平民女子戈香莲,为改变命运,吃尽千辛万苦缠出“比烟卷长点儿”的小脚,最终嫁入豪门。在“恋莲癖”的夫家,为能在众多小脚妯娌中争宠立身,她斗智斗勇,不惜自虐二次缠足。待到女儿缠足的年龄,身心俱惫、痛苦不堪的香莲动了恻隐之心,最终放走了女儿。

为了迎合和满足男人的变态需求,妇女们忍受着身心的双重痛苦,在麻木和矛盾中行走着,从抵触到认命,从自觉、自愿到满足、炫耀。在清代,河北宣化,山西大同,甘肃兰州等地都曾有荒诞的“晾脚会”,年轻的姑娘、媳妇脱掉鞋袜,亮出小脚,一排排坐在街头,任由男人们指指点点,观看品评。观看的男人摩肩接踵,仿佛赶盛会。女人们则盼望着得到好评,以达到出人头地,改变命运的目的。“晾脚会”的畸形繁华,是一个时代的悲哀和不幸。

毕竟时代在进步,妇女解放了,妇女们不再依靠男人而生存。解放后,妇女一律放足,绵延千年的缠足陋习从此绝迹。但令人不解和气愤的是,在当今的21世纪,居然还有人打着“恢复优秀传统文化”的名义办所谓的“女德”班,公开给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裹脚缠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陋习死灰复燃,重走回头路,还在网上大力宣传,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北京民俗


缠足是我国的历史陋习,也是封建时期女性的恶梦,女孩从四五岁开始便要缠足,直到成年才将裹布取下,用外力作用使脚停留在儿童时期的长度,是古代的一种变态审美,“三寸金莲”被看作是女人的独特之美。

古代文人对小脚的赞美颇多。“纤纤玉足似月牙,盈盈一握手感佳。”是对这一畸形审美的最好诠释,对于古代缠足有四种说法:

一是,古代女子以三从四德为标准,讲究足不出户,深居闺中。缠足这一做法从客观上避免了女子抛头露面。

二是,缠足之后,女子步态不稳,给人一种怜弱的感觉,能够激起古代男子变态的保护欲。而且还会影响生理变化。

三是,受统治者的意志影响,相传是皇室和贵族流传下来的对小脚的赞美,而后流传民间,各个阶层,不论贫穷富贵,成为妇女的一大摧残。

四是,古时官僚阶级对小巧玲珑有着别样的喜好,以小、瘦、尖、弯、 香、 软、 正为脚的七个审美特征,判断妇女的仪态美丑。

对于缠足的起源说法很多,但史料记载宋朝之前是没有缠足说法的,也就是缠足很可能是宋朝后期开始广泛流传,元朝对小的要求更甚,明代缠足之风盛行,给封建女性带来深重痛苦。


正一品


乍看这题目,猛然想起《金瓶梅》里西门庆品宋惠莲的小脚来。

西门庆的众多女人中,孟玉楼高挑端庄,李瓶儿冰肌玉骨,潘金莲则以一对金莲最令西门庆神魂颠倒。不想西门庆偷情下人媳妇宋惠莲后,发现此女子的脚竟比潘金莲还小,两人为爱鼓掌前,宋惠莲还借此金莲邀得几双鞋袜:

“看过那小脚儿的来,象我没双鞋面儿,那个买与我双鞋面儿也怎的?看着人家做鞋,不能彀做!”西门庆道:“我儿,不打紧,到明日替你买几钱的各色鞋面。谁知你比你五娘脚儿还小!

当然,“恋足”不只是西门庆这等皮肤淫滥之徒才有的癖好。很多文人墨客也对“金莲”颇为欣赏,这在很多古诗词就有体现。



比如苏轼的《菩萨蛮》中的“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更有辛弃疾的“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小脚女人弱柳扶风、娇花照水的形象跃然纸上。

裹小脚最早应出现于五代十国与宋朝期间,比较权威的说法是始于南唐,南唐后主李煜不仅是个天才词人,亦颇通音律,喜爱歌舞。传闻李煜有个嫔妃不仅生的纤弱,连一双脚也比她人小上许多,脚的骨肉均匀,表面光滑盈润,李煜甚为迷恋,因该嫔妃善于作舞,李煜便命人制作一座六尺高的金莲,将该嫔妃的小脚绑成尖尖的样子,令其在金莲上舞蹈。



这位嫔妃因此深得盛宠,此举令宫中嫔妃纷纷效仿,大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之盛况。上行下效,皇帝的喜好最终变成臣民的喜爱,此风便传出宫外,裹小脚开始成为世人评判女子美貌的标准,甚至有酸腐文人洋洋洒洒根据小脚的尺寸作出评级:“三寸内者为金莲,三寸四寸内称银莲,四寸外为铁脚……”着实令人作呕。

所以,偏爱小脚的不仅是文人,而是所有男人,只因女子裹小脚后,摇摇摆摆,弱不禁风的身姿能够激发其保护欲,满足男人那点可怜的自尊心罢了,文人们不过是将这种情感表达了出来。



自宋朝以后,裹小脚一直被汉人所推送,在男性的畸形审美下,女子们不遗余力地去讨好逢迎,妻妾间甚至以此邀宠争宠司空见惯。直到满清,虽然很多传闻政府下了禁止缠足令,但并未有明确的史料记载,所以到了民国,仍有汉族女子在坚守这一陋习。


微影悼红


根据历史资料记载,中国的缠足历史在北宋这个朝代开始兴起的,古代社会是一个女人没有一点社会地位的年代,古代文人也想出了很多折磨女性的方法,比如男人三期四妾,足不出户,肌肤之亲就要嫁给别人,而且让女人缠足的这个变态做法,完全就是古代男人一种审美上的视觉畸形,这个趣味本身就是变态的,有点像日本人喜欢让女的抹浓重的脂粉,而且在表演的时候一定要把后背露出来,而作为封建社会奴害的妇女们压根就是没有选择权的,所以只能被动的受着,

女子在中国古代地位十分低下,常常使她们处于男性附属品的地位,深居简出。汉族的缠足也像一些少数民族一样就是一种对妇女的摧残。缠足裹腰都是文化上满足男人们那种对女性柔弱唯美的一些产物,在当今社会,也有一些畸形的审美,比如丝袜控,恋足癖,恋手癖等等,这都和古代这些病态的社会审美畸形分不开。但是妇女们又能怎么做呢?官府和整个社会都是以男权至上,他们只能去忍受。

古代文人为什么会喜欢小脚?三寸金莲,脚本来就很小,这样在进行房事的时候,可以想想成为性玩物,也更能激发男性在房事过程中的性欲望。欲望就会带来欲望所要求的社会文化产物,而产物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毒害的,总之看着这些裹足的图片真的是让人心里滴血,我们家乡也有裹脚的老人,一辈子把脚趾头踩在脚下,走路也不快,生活上也没有办法去做一些重活,每到下雨天就会隐隐作疼。

所以新中国解放以后,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妇女,当今世界已经很难在看到有女性裹足了,而且女性也可以穿着随意,不必再那么保守隐私,真的是一种进步。


钟跃民


说真的,如果不是因为要回答这个问题,我是真的不想看到这些缠足的小脚。

为什么?因为真的太可怕了!

古人赞女子三寸金莲可做掌上舞,殊不知这对女子是多么大的苦痛啊!一般情况下,小脚女人大部分自两三岁就开始缠足。因此造成脚部骨骼严重变形,形成除大拇指以外的第二至第五个脚趾内翻与脚掌顶缘部位紧紧贴附,从正面看基本呈斜三角式,而脚掌与掌根之间被缠裹和重物挤压的只剩下两三个指头的距离。

  

不知道你们看着什么感受,反正我已经是鸡皮疙瘩掉一地了。

而比这更可怕的是,这种“小脚”根本就是为了古代男性畸形的审美而存在的。在古代,不裹脚的女人是嫁不出去的。也因此广大母亲为了能让自己的女儿将来有更好的归宿,只能忍痛为女儿裹脚。

在综艺《咱们穿越吧》海陆就尝试了一把现实生活中的裹小脚,富贵大小姐却也要受如此折磨,非要把海陆的脚塞在那么小的鞋子里,还以此为美,看着就疼呀!


哏儿都事儿


“缠”与“放”的较量:三寸金莲的前世今生

祥说近代史

在世界东方,曾经有一个古老的帝国,至少从宋代开始,那里的男人们就产生了一种极为变态的审美情趣,即:迷恋小脚女人!于是乎,“三寸金莲”(大于四寸称“铁莲”,四寸称“银莲”)应运而生,并流传千年。这个帝国,名叫中国。

关于缠足,有很多传说。《古今事物考》云,商纣王宠妃妲己是一只狐狸精,而且是一只功力尚浅的狐狸精,变不出脚丫子,不得不以帛裹之,是为缠足之始。这当然是无稽之谈。最早对缠足加以明确记载的,是《道山新闻》,谓:“以帛缠足,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这与后世流行的向下缠足还不太相同。根据鞋子的形状来看,大致到宋代,确有女子开始缠足,明代则大为盛行。

至于缠足为何会兴起,清代有位女子曾写有这样一首诗,颇能道出个中原委,诗曰:“三寸弓鞋自古无,性成本是赤双足。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除了男人恋足的变态心理和审美外,缠足也是对古代女子的一种“规训”,就像养一只听话的鸟儿一样。当然,也不是所有中国人都缠足,很多少数民族就没有缠足的习俗,有些地区的劳动女子也不缠足。

满族女子,即无缠足习惯。清人入关后,曾下达两个命令:一为剃发令,一为放足令。结果,无数汉族男性为此丢掉性命,其余则“剃发留头”,反而女子放足政策未能如愿施行,故民间有“男降女不降”之说。

早在明末清初,即有士人对缠足这一恶习加以抨击,如毛稚宾写有《禁缠足表》,谓:“念娇姿之婀娜,何敢毁伤?”清嘉庆年间,袁枚亦在《牍外馀言》中批评说:“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最典型的,还要属道光年间李汝珍所写长篇小说《镜花缘》,书中多处抨击缠足陋习,如第十二回借君子国宰辅之口对“天朝”之人说:“吾闻尊处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削,额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此番驳斥可谓精彩绝伦!书中还有一则故事,讲的是让一名男子尝尽缠足苦头,最后大喊“情愿立即处死”,读来令人拍案叫绝!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缠足恶习一度受到巨大冲击,一来是因为两广地区缠足之风本就较弱,二来是因为残酷的战争和繁重的生产都需要女子的参与。不过,洪秀全采取的是以严刑酷法方式改变习俗的做法,明确规定:“令女馆妇女悉去脚缠,夜间女百长逐一查看,有未去脚缠者,轻者责打,重则斩脚。”这与清人入关强迫剃头并无二致。不过,定都天京以后,随着女子重新退居二线,缠足之风很快恢复。所以,太平天国的妇女解放,并不具有近代意义。

真正从现代文明角度对缠足恶习展开攻击者,最早是来华传教士。他们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不断以发传单、出书籍、印报纸、做演说等各种方式宣传缠足的危害。当时有《缠足论》一文,称缠足恶习“其残忍不亚于火葬、溺女”,批评中国腐儒“泥于重男轻女之见,坐使中华女子,遭此浩劫而莫之拯”。该文认为:缠足恶习在世界上遍寻不见,只有中国才有,还自负为什么文明教化之国呢?而要想扭转这一世风,只有从女子教育入手,让女子读书明理,自然“不禁自绝”。传教士还组织了很多不缠足团体,如“厦门不缠足会”是中国最早的不缠足团体。可以说,传教士在戒缠足方面,开了风气之先,逐渐影响了中国士大夫的看法。

戊戌维新时期,士人中接受中国不如西方这一看法者迅速增多,以西方现代文明为标准,缠足自然属于不文明陋习。于是,维新人士在社会上(主要是大城市)掀起一股不缠足浪潮,不仅借助报刊进行大规模宣传,而且发起组织了为数众多的不缠足团体。时人谓:“缠足之事不早为之,则变法者,皆空言而已矣。”“欲救国,先救种,欲救种,先去害种者”,只有放足才能“母健而后儿肥,培其先天而种乃进也”。据说,康有为向光绪上奏请求下旨放足时,遭到李鸿章的讥笑。李鸿章对他说:女人缠足这种小事你也要管,未免太琐碎了,留点精力筹划国家大事吧。康有为则说:这是小事吗?全国一半人口在这条枷锁之下,不能有所作为,正是中国积弱的主要原因之一。1898年,光绪曾经下诏,要求各省督抚劝诱禁止缠足,并无多少效果。只有在上海等大城市,不缠足宣传成效较为明显。

不缠足运动遇到的阻力,一是来自于守旧的士大夫,一是来自于民间对习俗的固守!所以,即使以行政命令方式来强制推行,也未能取得显著成绩。

第一次不缠足高潮的真正到来,是在辛亥革命时期。尽管革命派在宣传方式和内容上,与维新派并无太大差别,但在宣传力度和广度上绝对要甩他们好几条街,尤其是从城市深入到广大的乡村,一时间不缠足蔚然成风。这里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清廷再度下令禁止缠足;二是,士大夫观念在八国联军侵华后发生巨大转变;三是,革命浪潮风起云涌,不缠足与剪辫子一同成为革命的身体符号;四是,许多女子加入到不缠足运动中来。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政府明令禁止缠足。“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冲出家庭牢笼,追求个性成为时代潮流,缠足旧俗遭到更大冲击。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将革命运动深入广大农村,缠足也就一步步走向了穷途末路。

当然,缠足作为一种维系了千余年的旧俗,尽管遭遇了一次又一次时代浪潮的冲击,却仍能苟延残喘,至今仍能觅得踪迹。


读史品生活


♞何为缠足?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为什么古代文人偏爱小脚?

(一)审美意趣——以“小”为美

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阴阳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从阴阳学说出发,男是阳,女是阴;刚是阳,柔是阴;大是阳,小是阴等。所谓的女性美就要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就是娇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自小而言,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都是女性美的特征,至于脚也不例外。

宋代以前缠足风俗虽不普遍,未出现对脚刻意求小,非小不可的狂热现象,但在那时以女足纤小为美的观念却存在着。东汉末建安民歌《孔雀东南飞》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句,明确赞美女足的纤小。女子之足既然以小为美,便自然有人设法使足变小,而以布帛缠束显然是一种迫使足形纤小的途径。北宋时缠足风俗形成,缠足风俗的形成离不开当时社会审美意趣——以“小”为美。文人骚客留下许多诗赋赞美小脚“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地轻”。以小脚为美的畸形社会时尚,导致了当时人们把小脚视为女性美必不可少的,甚至是最重要的条件。



由于小脚成为衡量女子美的尺度,容貌、身材、肤色都是得自天赋,后天再努力也不会有太多改善,只有一双小脚是靠人力缠束而来的,靠自己的努力人人都有取得一双所谓的“妙莲”的可能,为了使自己超过他人,为了使自己博得“美”名,爱美成性,为美盲从的女子谁也不甘落后,争妍斗媚,使缠足之风形成并发展。


(二)封建礼教 ——推动发展

礼教是中国古代社会为了巩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而制定的礼法条规的道德标准,它充满着对女性的歧视的压迫,礼教至宋代程朱理学出现而日益严酷,到明清登峰造极,封建礼教对女性的要求,推动发展了缠足风俗。

1、男女有别——男尊女卑

封建礼教宣扬男女有别,男女有别首先表现在衣冠服饰、言行举止,

缠足风俗发生之后,三寸金莲就成了判别男女的重要标志。

其次男女有别还表现在社会分工上,男主外女主内,女子不许走出家门,更不准在社会上抛头露面,如何做到这一点呢?缠足,三寸金莲就可以把女子束缚在家中。从而确保“夫为妻纲”,确保女子“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2、取悦男子——获取“幸福

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女子从头到脚都是供男子赏心悦目的玩物。女人精心修饰,其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取悦男子。在以小脚为美的时代,失去自立能力的女子为了取得男子的欢心,只有不惜忍受痛苦把一双好端端的脚折磨成三寸金莲。男子的好恶影响到女子的幸福,女子为了得到男人的欢心,只能忍痛缠足。

3、约束女性——依附男子

礼教下的古代中国,女子是男子的附属品,是男子的私人财产,是私人财产,就有必要把她深藏起来。为了确保私人财产的安全,女子自然以娴静为美德。古书中赞美女子的品德时往往说她“十二便不出闺门”,缠足恰好能将女子变成礼教规范下的贤淑女子的模样,因为一经缠足,足小难行,自然只好静处深闺了。《女儿经》明确指出之所以要缠足,“不是好看如弓曲”,而是“恐她轻走出门外”,清苑歌谣也说:“裹上脚,裹上脚,大门以外不许你走一匝。”



4、维护贞操——防止私奔

妇女片面守贞是封建礼教的重要内容,尤其在理学勃兴之后,贞节观念更趋严厉。北宋理学大师程颐提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从此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怪论被人奉为金科玉律,闹得沸沸扬扬,而“从一而终”,“一女不事两夫”的呼声更是甚嚣尘上。妇女之足缠得弱小,不利于行,自然容易管束,对防止私奔,保守贞操是有利的。

(三)、变态心理——促进发展

三寸金莲之所以得以发展,原因之一就与当时社会上广泛存在着的对于女子小脚特别嗜好有关。而这种嗜好是一种变态心理。
一种是虐情狂,虐情狂的唯一目的在于获得性兴奋。爱莲居士在《谈莲》中说:“某富翁,爱观女子束足,有数女,皆令妻为之狠缠,日必加紧,每当裹时,宛转哀号,翁常视之以为笑乐。”

另一种是性拜物狂即指对于异性身体的某一部分、对于异性身体的某种机能或散发的气味等具有特殊的偏爱和嗜好。

缠足时代出现过不少特别偏爱和癖好女子小脚以至行为错乱怪异的性拜物狂。最著名的莲癖患者要数大学者辜鸿铭。辜鸿铭的好嗅莲足是很有名的,“北妓多纤钧,辜往往握而嗅之,嗅己大乐”,他还发奇谈说,妇女纤足“其尖能入鼻孔五六分以上者,方为佳品”。缠足之所以能发展,与当时社会人们变态的心理是分不开的。


(四)婚姻择偶——广泛发展

缠足时代,金莲三寸是男子择偶的标准,不缠足的女子被认为失去了“妇女之体貌”,不仅“诗礼之家,莫肯问名”,即便是食无隔宿之粮的贫家小户也以娶大脚女子为耻。一双脚不仅重于容貌姿首,而且重于女子之德——贤淑。

在天真烂漫的儿童脑海中也深深打上了这样的烙印———娶妻要娶小脚妻。英朋《妙莲偶忆》说他小时候见到表姐一双金莲,便有将来“得妻如姐,可以无憾”的想法。

三寸金莲是男子择偶的标准,在男尊女卑的时代,女子的命运是掌握在男子手中的。父母再疼爱女儿,也无法安排女儿的命运,所以“疼女不疼脚”为了女儿的终身幸福,做父母的只好横下心来,依照男子择偶的时尚,将女儿的脚死缠活裹,使其变得纤小玲珑,免得日后无人聘娶。三寸金莲成为择偶的时尚标准,使缠足风俗得到更广泛发展。


(五)权贵推崇——上行下效

妇女缠足风俗的蔓延发展,另一原因就是上行下效。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缠足最初只是出现在上层社会,苏东坡咏缠足的《菩萨蛮》说“偷穿宫样稳”,也就是说人们仿效宫中女子的缠束方式、鞋履式样。

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缠足成了社会贵贱等级的标志,缠者为贵,不缠为贱,自然就促使人们向往和追求。


历史上一些大名人、大权贵、大官富的举动进一步促成了缠足风俗的蔓延发展。就拿清代来说,清王朝是禁止缠足的,可是,贵为皇帝的乾隆本身也喜欢缠足女子。康熙时代的权臣鳌拜也有金莲爱好,乾隆、鳌拜都如此,清代缠足禁令不但不能推行、反而缠足风气越演越烈。

由于趋炎附势,攀龙附凤的心态作怪,一般平民百姓也盲目竟相仿效,使得缠足风俗愈演愈烈,造成了天下同风的局面。

♞♞♞缠足的历史从何时开始?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1、第一种说法: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2、第二种说法: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3、第三种说法: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缅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 。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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