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款110多萬,法院查封了其價值140萬的房產,法院能拍賣其房產還債主錢嗎?有哪些好的建議和需要注意的問題?

山鷹181587510


你好!被執行人欠款110萬元,法院查封了被執行人價值140萬元的房產,通常情況下,法院都會經過評估後通過淘寶司法拍賣平臺進行拍賣的,成交後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分配。有幾個問題向你提示一下:

第一,房產拍賣前法院會委託有資質的評估公司對該房產進行評估,首次拍賣是按評估價的70%起拍,即如果該房產評估價和市值相同為140萬元,則起拍價為98萬元。如果該房產的房型、地段等各種因素較好,屬於緊俏房源,則有可能多人報名競拍,最終成交價可能經過多輪競拍後最終超過評估價;如果該房產各種因素較差,也有可能出現僅有一人報名競拍或者無人報名競拍的情形,僅有一人報名競拍的,則該房產會底價成交,即最終成交價為98萬元;如果無人報名競拍,則首輪流拍,一般一個月左右(各地法院不太一樣)會進行第二輪拍賣,第二輪拍賣的起拍價是在第一輪起拍價的基礎上下浮20%,即第二輪的起拍價僅有78.4萬,如果第二輪拍賣再次流拍,則法院可能在數月後同樣在淘寶司法拍賣平臺對該房產進行為期60天的變賣或以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處置。所以,該房產變現時間不確定,變現金額亦不確定,要耐心等待結果。

第二,該房產目前是否有人居住,如果有人居住,法院還須先進行清房,清房程序中可能出現被執行人抗拒清房的情形,法院和被執行人之間的拉鋸戰可能需要持續數月甚至更長時間。當然,如果被執行人始終拒不清房,法院會採取強制清房措施,甚至追究被執行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結果不會差,但是時間可能拉的挺長,而且法院為了防止拍賣後的糾紛,一般會在清房完成後才會進入拍賣程序。

第三,如果該房產系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變現後,不僅要從變現價款中扣除稅費、拍賣費、案件受理費、執行費等各項費用,還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提留一部分資金作為被執行人的安置費用。

第四,關於最終分配的問題,扣掉第三條所述的相關費用,如果該房產設置了抵押,比如銀行貸款或向個人借款設置抵押的,抵押權人優先受償,這部分要先扣掉,剩下的部分還要看看被執行人在法院是否還有其他已經確定的債務,如果有,則要所有債權人(即申請執行人)以債權金額多寡按比例進行分配。

綜上,按照經驗,這個110萬通過變現該房產是難以全額受償的,但是能收回多少先收回多少,差額部分可要求被執行人繼續清償。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頭條的網友們,大家好!我是法德諮詢公司的周景雲,我比較精通債權債務糾紛方面的諮詢和處置實務,如果大家有關於這方面的問題需要向我諮詢,請您在下方回覆告訴我您的問題,但請務必據實陳述,並提出具體的問題。我將每天從大家的提問中挑出1~3個問題認真、詳細地為您答疑解惑,如果不便直接回復的,亦可私信給我,感謝大家的支持!最後,諮詢是免費的。


周景雲


第一個問題:通過起訴~申請財產保全~執行等程序,法院最終可以拍賣債主的房子,最終可以讓債主還錢。但是140萬的房子拍賣了也未必能還上110萬的欠款。

第二個問題:建議及注意事項

一、起訴,動作要快。

二、申請財產安全。(法院查封對方的房子,說明你這一步已經做了吧)

申請財產保全保全基本流程

1、向法院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材料:

(1)財產保全申請書,

(2)被申請人財產線索說明,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擔保書(或保證書)、財產信息、權屬或資信證明等,起訴基本材料(立案受理後即向立案庭申請的);

2、製作財產保全申請筆錄;

3、等待法院審核,在審核通過後繳納財產保全申請費。

三、等法院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就會啟動拍賣程序,最終債權人拿到錢。

總之,在不保證對方只欠你一個人錢的情況下,只能加快速度。另外,查一查還有沒有其他財產。因為:

1、價值140萬的房子,法院拍賣價格大概率會低於市場價。

2、對方要是不只欠你一個人的錢,也同樣申請了財產保全,對方的財產也就那些,那在相同時期裡,就是“見者有份”了,保全財產小於負債的情況下,按負債比例分。如果,時間有先後,誰先執行誰先得。


善治閩東


您好,根據您的提問,信之源律師回答如下:關於被查封的房產,是否可以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主要是考慮此房屋的性質。

首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但此條並不是絕對的禁止拍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第一條規定: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條規定:在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其本人及所複議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撫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撫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因此在拿到勝訴判決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當然同時也應該應該提供相應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

如果您還有其他方面的疑問或者想諮詢具體情況,建議您先預約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讓律師給您專業具體的建議和意見。


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雖然當事人的房屋為140萬元,但只欠他人110萬元,但作為債權人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對當事人的房屋進行查封。另外,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超活躍


第一法律上說,可以拍賣,但在分配時,如有餘額,法院會還給債務人。

第二,實務中,現在拍賣都是網拍的,第一次按評估價下浮30%定起拍價,如流拍,第二次則再下浮20%定起拍價,因此,拍賣可能會讓債務人的利益受損,成交價遠遠低於市場價。但沒辦法,除非自己想辦法履行債務,換來時間和空間,把房子通過市場出售還債。


熊大狀普法匯


首先要了解被告人是否有其他欠款,這一點一定要很清楚,其次一定要去法院去做溝通 說明情況以及拿出欠款等證據出示您本人有效證件以及說明當時情況,法院一般在發現有欠款的情況下會優先考慮被告人名下財產處置問題,您一定不要私自去搶佔別人財產 一定到法院進行溝通 法院在收到你的有效證據以及有效證件後會進行評估和審查,確實真實有效後會進行一個財產轉換或者以物抵才等方式返回給部分金額。


廢舊網


個人認為既然法院都封房了,說明欠債人已到了必須該了債的時候了,作為欠債人不要要死要活的,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人家當初借你那麼多得大情份吖;法院呢應該通情達理安撫雙方,做到公正公平公開,雙方都沒怨言為宜


真焊子13684236690


申請法院強執啊,然後拍賣房產,但是要求法院的起拍價就從100萬開始,避免流拍哦


辛冬遊天下


你好 債務人的房產被法院查封、法院依據債務情況依法拍賣,債權人應向法院申請債務人欠你的資金,法院會根據債務人在外所欠的資金多少,債權人向法院申請登記的先後順序,來分配房產拍賣費。祝您早日拿到屬於你的資金。


電商那點事


那你要求強制直行,動作要快,看看他還欠別人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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