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委員會工作制度

小區業主委員會工作制度

小區業主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定期接待制度

1、 為保障業主的意見、建議和投訴及時得到回覆或處理,業委會設立業主接待制度。

2、業委會接待業主,採取值班定時接待、業主聯繫箱、電話接待、網上電子郵件或特別約見等各種方式。必要時,可以就反映集中的問題專門召開業主座談會。業主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採用上述合適的接待方式向業委會提出意見、建議或者投訴。

3、業委會回覆或處理業主意見、建議或投訴,應當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為依據。

4、 業委會應及時針對業主意見、建議或投訴依照下列原則分別進行處理:

(一)涉及受聘的物業公司履行合同不到位的問題,由業委會轉交物業公司處理,要求物業公司整改並加強監督;

(二)涉及其他業主違反業主公約的問題,依照業主公約的規定進行處理;

(三)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項,經業委會研究決定後,召開業主大會表決決定;

(四)涉及業委會自身存在的問題,由業委會研究改進解決;

(五)不屬於業主大會、業委會職責範圍內管轄的問題,告知通過其他渠道,由有關部門解決。

5、業委會專門設置業主意見登記簿,由接待人員進行書面記錄和登記。除可以當即回覆的以外,應在有相應處理方案時予以答覆。

附:

值班定時接待:每週三 比XX:00——XX:00,

位置:業委會辦公室

業主聯繫箱:業委會辦公室門口

聯繫電話:

主任: 手機: 郵箱:

副主任: 手機: 郵箱:

委員: 手機: 郵箱:

委員: 手機: 郵箱:

委員: 手機: 郵箱:

委員: 手機: 郵箱:

委員: 手機: 郵箱:

二、工作記錄制度

1、業主(代表)大會會議採用集體討論形式:會前15日就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在小區 位置、 位置公示欄內公告,書面通知街道房辦和居委會。會中認真核實業主身份且雙過半,現場投票,當場開票宣佈結果。會後3日內公告決定並拍照存檔。

2、業主(代表)大會會議採用書面徵求意見形式:會前15日就會議形式、內容、時間、地點及工作人員名單在小區 位置、 位置公示欄內公告,書面通知街道房辦和居委會,前7日表決票送達業主。會中表決票回收、統計、公開驗票、當場公佈結果、封存。會後3日內公告決定並拍照存檔。 3、做好業主大會會議、業主委員會會議、物業服務合同協商簽訂活動,以及物業管理中各項重要事項的記錄,並妥善保管。

三、 信息公開制度

1、業主委員會應當建立信息公開制度。

2、按照規定3日內公佈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物業服務企業選聘、物業服務合同等物業管理中的各項決定和重大事項。

3、每半年公佈專項維修資金和公共收益收支;接受業主查詢所保管的物業管理信息。

四、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由專人管理,檔案管理人員要忠於職守,自覺遵守檔案制度。

2、檔案管理人員應做好檔案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

3、按照“檔案保管期限”和“檔案監管、銷燬制度”保管好檔案。

4、檔案管理人員應做好借閱、登記手續,對於借閱時間較長的檔案,及時催要,使用者查閱保密檔案,必須經業委會領導同意後方可查閱。

5、檔案庫房必須有防盜,防火,防潮,防鼠等措施,庫房內的檔案應排列有序,按照保管期限或類別,項目進行保管。

五、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

1、印章(包括業主委員會公章、財務專用章等)分別由業主委員會不同委員妥善保管,確保印章安全。

2、印章保管人和保管方式由業主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印章如不慎遺失,保管人員應及時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到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重新刻制。印章管理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由業主委員會重新確定印章管理人員。

3、所有用印必須經業主委員會過半數委員同意方可使用, 凡未經半數以上委員批准,一律不能使用印章。印章使用人必須做好用印登記手續,並留存文件原件副本存檔,以便備查,絕對禁止在空白紙上加蓋公章。

(二)、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印章的使用都要事先認真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並經業主委員會過半數委員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使用。

2、緊急情況必須使用公章時,使用人需與業委會過半數委員聯繫,向其說明情況,得到多數委員的口頭同意後方可使用,但事後公章使用人必須在一週內完成《公章啟用登記表》的補籤工作,同意使用公章的其他委員必須親自核實情況,確認屬實後方可進行補籤,如有不實有權拒籤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每次公章使用都要有記錄,要記錄申請使用人姓名、用途、蓋章人姓名

(三)、印章的使用範圍

1、印章使用必須符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有關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方案與合同、《業主委員會章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籌集方案以及業主大會通過的決議、決定、公告、協議、規章制度等。

2、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應該每月核對印章使用登記本登記情況,確保印章使用登記本與印章實際使用情況相符。

3、凡違章使用公章,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的,交市、區主管部門查處,由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 本工作制度由業主委員會負責解釋,接受業主監督。

沒有人會主動地保護你的權利、一定是你自己站出來主張自己的權利。不主張,就沒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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