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872 證券簡稱:中炬高新 編號:2018-033

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於2018年11月23日發出會議通知,11月26日下午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9人,本次會議有效表決票數為9票。經到會董事認真審議,以書面表決方式,全票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聘任新一屆公司高管的議案。

聘任陳超強先生為公司總經理;按總經理提名,聘任張衛華先生(連任)、彭海泓先生(連任)、吳劍先生(連任)、朱洪濱先生(連任)、張曉虹女士(連任)為公司副總經理;

聘任彭海泓先生為董事會秘書(連任)。

二、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詳見本公司於2018年11月27日發佈的《中炬高新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2018-034號)。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公司高管簡歷

(1)陳超強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曾任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分行首席客戶經理、房地產業務板塊負責人;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任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融資管理中心總監、寶能集團總裁助理;2016年4月至今任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廣東中匯合創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山創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2)張衛華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工程師,先後在中山機床廠、中山順華塑料機械總公司、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火炬辦工作,1995年至今先後任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兼人事部經理,現任公司副總經理,廣東美味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

(3)彭海泓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1992年至今歷任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主管、副經理、經理,董事會秘書、現任本公司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

(4) 吳劍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高級會計師、註冊會計師,1991年至1997年在廣東省梅田礦務局工作,歷任主辦會計、副科長、科長;1997年8月至今在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歷任審計部副經理、財務部副經理、經理,總經理助理,現任公司副總經理。

(5) 朱洪濱先生,1968年2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1989年至1994年,任職江蘇省連雲港市原化學工業部礦山設計研究院;1994年至2010年4月,任職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歷任資產運營部職員、副經理、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2010年4月至2012年11月,任廣東中匯合創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2012年11月至今,任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6)張曉虹女士, 1967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碩士,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歷任中山市中山威力集團公司科員、總工辦主任、董事會秘書,2003年9月至今,歷任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經理助理、副經理、經理,現任公司副總經理,中山中炬精工機械有限公司董事長。

證券代碼:600872 證券簡稱:中炬高新 編號:2018-034

中炬高新技術實業(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一、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為解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在企業財務報告編制中的實際問題,規範企業財務報表列報,針對新金融準則和新收入準則的實施,2018年6月15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通知要求編制財務報表,2017年12月25日發佈的《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同時廢止。根據上述修訂要求,公司對相關會計政策內容進行了調整,按照上述文件規定的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適用於尚未執行新金融準則和新收入準則 的企業)編制公司的財務報表。

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均全票贊成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 2018 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 號)的要求,公司調整以下財務報表的列報,並對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相應進行調整:

1、資產負債表項目:

(1)“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歸併至新增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

(2)“應收利息”及“應收股利”項目歸併至“其他應收款”項目;

(3)“固定資產清理”項目歸併至“固定資產”項目;

(4)“工程物資”項目歸併至“在建工程”項目;

(5)“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項目歸併至新增的“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項目;

(6)“應付利息”及“應付股利”項目歸併至“其他應付款”項目;

(7)“專項應付款”項目歸併至“長期應付款”項目;

2、利潤表項目:

(1)新增“研發費用”項目,從“管理費用”項目中分拆“研發費用”項目;

(2)在“財務費用”項目下分拆“利息費用”和“利息收入”明細項目;

(3)“其他收益”、“資產處置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項目核算內容調整。

3、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只涉及財務報表列報和調整,不會對當期和會計政策變更之前公司總資產、負債總額、淨資產及淨利潤產生任何影響。

三、獨立董事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於2018年06月15日發佈的《關於修訂印發 2018 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的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不產生影響,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監事會的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於2018年06月15日發佈的《關於修訂印發 2018 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的相關規定而作出的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不產生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董事會

2018年11月2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