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術解密:中日甲午戰爭,北洋水師這樣打日本才能贏!

1895年春節期間,清朝北洋水師遭到日本聯合艦隊和登陸膠東半島的陸軍的夾擊而全軍覆沒了。北洋水師的覆沒,使許多人感到惋惜,因為北洋海軍是清朝費銀兩千多萬兩,經過二十多年經營才建成的一支保衛海疆的戰略力量——由於它具有在海上獨立作戰的能力,因而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在整個甲午戰爭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人們對它遭到慘敗的惋惜也是理所當然的。一些人指出,如果不是李鴻章畏敵避戰、保存實力,而是讓北洋海軍同日本聯合艦隊在黃海進行決戰,爭奪制海權,鹿死誰手,尚不可料。

這是一種影響廣泛的看法。甲午戰後《英國倫敦報》的評論最為典型,這則評論首先徵引了定遠艦炮火指揮、美國人麥吉芬的一封家書:“日本之釁既成,餘(麥吉芬)與定遠統領(劉步蟾)、海軍提督丁軍門之意,本欲馳至朝鮮之濟物浦,先行發炮,以攻日本兵艦,乃將欲成行,忽接京電,不許出洋,遂止。”據此,它發表評論說:“此上策也。乃事敗垂成,全局大變,惜哉!惜哉!總之,此策若行,日本艦隊,必已大受痍傷,豈能飛揚跋扈,至於此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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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提出了一個頗為值得注意的問題:對於北洋海軍在戰略上如何使用才是正確的方針?有一點是明確了,讓北洋海軍株守港內不僅從軍事理論上看是錯誤的,實戰也證明它是錯誤的。那麼,根據當時雙方的情況,是不是通過海上主力決戰,爭奪黃海制海權就是正確的方針呢?除此二者之外還有沒有第三種方針,而且是更適當的方針呢?從軍事角度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對於總結甲午戰爭的歷史經驗教訓是很有必要的。

戰爭初期,通過海上主力決戰,爭奪黃海制海權不是正確的方針

我們認為,在甲午戰爭初期,讓北洋海軍在日軍已經完成戰略展開.仁川、漢城等要地已為日軍完全控制的情況下,通過海上決戰,爭奪黃海制海權,不是正確的方針。

海軍作戰,確實有一個制海權的問題。制海權,就是在一定的時間內,對一定海區造成對敵優勢,握有戰賂上的主動權。作戰雙方沒有不企圖獲得制海權的,只是由於力量強弱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各自在不同的作戰階段採取不同的爭奪方法罷了。通過海上決戰殲滅敵人艦隊,雖然是獲取制海權的一種基本方法,但這種方法在戰爭初期對於北洋海軍來說是不適宜的。其所以不適宜,理由有二:

第—、北洋海軍軍事實力弱於日軍,不具備同日本海軍過早決戰爭奪制海權的條件。

我們知道,一個戰略方針的提出,必須通過對雙方軍事力量進行綜合的分析和比較,進而在此基礎上作出相應的決策,然後才能比較地有勝利的把握。

對於北洋海軍的實力及其能否在開戰之初進行決戰的問題,李鴻章有過一個估計,他說:“海軍戰守得失,不得不求保船制敵之方,……查北洋海軍可用者,只鎮遠、定遠鐵甲船二艘,為倭船所不及;然質重行緩,吃水過深,不能入海汊內港;次則濟遠、經遠、來遠三船,有水線甲、穹甲,而行駛不速。致遠、靖遠二船,前定造時,號稱一點鐘行十八海里。近因行用日久,僅十五、六海里。此外各船,愈舊愈緩。海上交戰能否趨避,應以船行之遲速為準:速率快者,勝則易於追逐,敗亦便於引避;若遲速懸殊,則利鈍立判。”

李鴻章的結論是以北洋海軍“馳逐大洋,勝負實未可知”。所以他認為“今日海軍力量,以之攻人則不足,以之自守尚有餘”。他之所謂“以之攻人”、“馳逐大洋”就是主動出擊,同日軍進行海上決戰,爭奪黃海制海權。誠然,在李鴻章這些話語中,什麼“保船制敵”,什麼“自守尚有餘”,自有其畏敵避戰的因素,但是他不主張在戰爭初期爭奪制海權的意見和他對中日雙方海軍實力的分析和結論,基本上反映了當時的實際情況。在這一點上,他是正確的。

從總的噸位看,北洋海軍為35346噸,日軍艦隊為40840噸,相差5400餘噸。這個比數似乎相差不多,但質量上的差距卻比較大。北洋海軍各艦下水早,艦齡長,艦體設計和結構比較落後,艦上設備比較陳舊,機件磨損大、精度差,許多技術性能都遠比設計時低。如致遠、靖遠的航速,設計數據為18節,實際只有15—16節。由於航速低,最慢的只有8節(而日艦最慢的是10.3節),因此在艦隊編隊航行中,機動能力差,容易處於被動挨打地位。而日軍艦隊則進退回轉比較敏捷,能夠較快地調節方位和距離,佔領有利的攻擊陣位。艦隊的攻擊力在於火炮,特別是速射炮。日本聯合艦隊共有速射炮67門,其中15釐米口徑的八門,12釐米口徑的59門。而北洋海軍只有4—6釐米口徑的小型速射炮4門,處於明顯的劣勢。更加之火炮配備缺額空位,其攻擊力也並不因有21門20釐米以上的大口徑火炮而佔據優勢。

李鴻章自己承認:“鎮遠、定遠兩艦原設大小炮位均系舊式,濟遠鋼快船僅配大炮三尊,炮力單薄,經遠、來遠二船尚缺尾炮。威遠練船前桅後原設阿姆斯特朗舊式前膛炮不甚靈動,……北洋海軍鐵甲快練船,原設炮位當時雖稱新式,但較現時快炮,實覺相形見拙。且海軍以定、鎮、經、來鐵快船為巨臂,船堅尤須炮利,若炮位不多,單薄過甚,遇有緩急,固不足恃,亦無以壯聲威,亟宜逐漸添購,以資戰守。”這番話不能說不是說的實在情形。

當然,北洋海軍也有自己的長處,主要表現在擁有2艘日軍所無的戰列艦和8門30釐米的大口徑重炮。但總的比較,在技術裝備方面北洋海軍弱於日軍艦隊應是客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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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雙方的作戰能力,還要包括指戰員的軍事素質、戰鬥意志和對技術兵器掌握的熟練程度。中日雙方創建近代海軍大體上處於同一時期,都有20多年的歷史。但在培訓既有一定海戰理論又有一定戰術訓練的人才方面,清朝不但在時間上晚於日本,而且在數量上遠遠少於日本,這個差距必然要反映在作戰指揮上。

黃海海戰中北洋海軍將領的拙劣指揮便是一個反證。我們至少可以舉出它在指揮上3個方面的錯誤:

一是艦首對敵的錯誤決定。因為以艦首對敵,不如全隊艦舷對敵更能發揚火力。

二是編隊錯誤,把處於戰場主宰地位的兩艘戰列艦置於夾縫雁行陣(交錯配置的雙橫隊)的中央,而置弱艦於兩翼,這就為敵艦迂迴側擊提供了可乘之隙。

三是不善於靈機應變。由於執行艦首對敵的錯誤決定,因此,當日本聯合艦隊的第一遊擊隊迅速前出到北洋艦隊右翼,採用“乙字戰法”進行夾擊時,北洋艦隊就未能適時變夾縫雁行陣為魚貫陣(單縱隊),向日軍第一遊擊隊與其本隊之間的空隙處迅速突破,脫出被動地位,以致遭到聯合艦隊的夾擊。

此外,海戰中,還竟然出現臨陣脫逃、貪生怕死之徒,這無疑也是清軍腐敗的一種表現。從戰鬥意志、犧牲精神上看,北洋海軍的大部分官兵是必須肯定和歌頌的。這點連外國人也不得不承認。他們說:“如果說中國人缺乏優良戰士的品質,那是極端錯誤的。中國人鎮定、堅忍、驍勇成性,絕不怕危險。中國的士兵已經在許多次的戰役中顯出了他們的勇敢,所以中國士兵的勇敢是不容置疑的事。”

第二、在戰爭初期,進行海上決戰,正適應日軍的戰略企圖,是失策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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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起的日本帝國主義,奉行的是海上霸權政策,崇信美國海軍上將馬漢和英國海軍上將柯倫布的海上實力論。這個理論是服務於當時正在形成的帝國主義政策的,是奪取別國領土和掠奪、奴役其它民族的奇國主義侵略戰爭的理論。馬漢和柯倫布主張,通過一兩次海上決戰殲滅敵方艦隊或封鎖敵海軍基地來建立海上霸權。

日本把這個理論作為制訂侵華戰爭戰略方針的理論基礎。戰前,日軍統帥部在制定作戰方案時就明確提出:“大凡偏處海國,或領有海盤之邦,苟不顧國防,不問兵事則已,否則,必先能渡海,而後始可對敵。其無能掌握海權者,斯不剋制敵以操勝算,……緣軍艦艦數有限,未可舍其主要任務,濫供護送運輸之用耳。夫海軍之主要任務,則在掌握制海權,進而迫近敵地以壓服之。”

日軍大本營正是從這一戰略考慮出發,並鑑於清朝“海軍合全部水師,其數三倍於我,噸位亦超乎我軍之上”(同上注),因而制訂了上中下三策的作戰構想:

上策:作海上主力決戰,消滅清朝北洋海軍,奪取黃海制海權。如果得手,則派遣陸軍主力在渤海灣各地(以山海關為主)登陸,在直隸平原同清軍主力決戰。

中策:海上決戰未分勝負,形成日本和清朝都不能掌握黃海制海權.因而日本艦隊不能在黃海海區自由出動之形勢時,則集中陸軍主力;佔據朝鮮全島。

下策;若海戰失敗,清朝獲得制海權,則將陸軍主力留置國內,以防清軍來襲。對已經派往朝鮮之第五師團,以對馬海峽以北的航道為補給線,以待形勢轉變。

必須指出,日本雖然在戰前把清朝三支艦隊估算在內,但實際上由於清朝海軍各立門戶,南洋、粵洋艦隊始終沒有接受清廷的調令,拒不北上抗戰。

由此可見,日本在把清朝三支艦隊統統考慮進去的情況下,也是決心進行海上決戰,而且企圖首先消滅清朝海軍主力北洋艦隊,以保障其遂行渤海灣登陸,在直隸平原同清軍主力決戰,實現侵略中國的野心。

制海權對於日本,有十分把握要爭奪,無十分把握也要爭奪,唯求早奪,不欲遲奪。儘量避免經過長期較量、逐步削弱北洋海軍而獲得制海權,儘量爭取一舉奪得制海權,這才符合其侵略戰爭速戰速決的戰略目的。為達此目的,最好的方式是把北洋海軍調出來打,特別是調到遠離基地的海區來打。日軍大本營明確指示海軍“搜索清軍北洋艦隊而擊破之,以達到控制海權的目的”。日軍只有殲滅了北洋海軍才敢於大規模地、無所顧忌地護送陸軍主力通過廟島列島進入渤海灣,實行直隸平原的決戰,而無後顧之憂。否則,北洋海軍存在一天,日軍這一總的戰略意圖就得推遲實施一天。如果曠日持久,對日本十分不利。

作為戰略防禦一方的清朝,面對強敵的進攻,要不要暫時地保存海軍實力,避免海上決戰,以留待抗登陸階段或實施半渡擊,或配合陸軍殲敵呢?我們以為這樣的打法是比較穩妥的。舍此,是不符合當時對付強敵的實際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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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昏眩愚蠢的李鴻章被入朝軍隊不能按期到達這一眼前局部利益所迷惑,竟臨時決定派北洋海軍擔任護航任務,在沒有制海權的情況下,從海路運送步兵。這不僅有可能遭敵攔截,斷送被護送的劉盛休的銘軍,而且也為日軍最佳作戰方案提供了一個求之不得的戰機。

黃梅海戰雖然以遭遇戰的形式發生,但其規模和性質則是一次帶有決戰性質的海戰。其結果,經遠、致遠、超勇被擊沉,揚威、廣甲自毀,共喪失軍艦五艘,九千多噸,佔參戰艦隊總噸位的四分之一。其餘定遠、鎮遠、來遠、濟遠、靖遠等艦。中彈七百五十多發,需要數十天才能修復,在短期內不能再戰。日本十四艘艦艇共中彈140多發,松島、比睿、赤城受重傷,返回日本修理,其餘各艦就近修復,五天後基本恢復航海和作戰能力。

這個歷史事實告訴我們,對北洋海軍的錯誤使用,不但不能奪得黃海制海權,甚至連近海防禦的能力也受到了很大的削弱。相反,日軍大本營由於黃海海戰得手,“決定立即佔領中國遼寧省金州半島”,準備實行預定於直隸平原決戰的大本營作戰方針。同時,秘密組建由第一師、第二師(後未參戰)和混成第十二旅編成的第二軍,準備在朝鮮大同江口魚隱洞錨地集結,爾後由聯合艦隊護航,實施花園口登陸,從側後奪佔旅大。日軍這一行動,正是李鴻章對北洋海軍錯誤使用所造成的惡果。

三、什麼是正確的方針

我們不主張用北洋海軍應同日本聯合艦隊爭奪制海權的觀點來評論清軍的得失,但是並不意味著我們要反過來肯定李鴻章對北洋海軍的指揮是正確的;我們認為李鴻章對北洋海軍實力的分析基本正確,並不意味著我們就認可李鴻章被動挨打的消極防卸的作戰方針。

甲午戰爭中,作為北洋大臣兼直隸總督的李鴻章,推行避戰求和的對外政策和消極防禦的軍事方針,對戰爭的失敗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就其軍事方針來看,簡言之,在戰爭已經陰雲密佈、一觸即發的時候,李鴻章坐視日本海陸軍逐步集結、展開、搶佔戰略要地,而沒有應變之策,以致與清朝有著特殊關係的朝鮮為日本所控制。不言而喻,這是一個很大的戰略錯誤。

中日宣戰之後,先是對赴朝四支援軍的作戰方針多次變更,招致了平壤之戰的失敗。接著,輕率決定讓北洋海軍擔任護航,發生黃海海戰,致使北洋海軍受挫。

在遼東半島的抗登陸作戰中,既沒有命令北洋海軍在日軍實施登陸的準備階段、航渡階段、換乘階段和上陸階段進行任何襲擾和打擊,又不及時增強旅大軍隊瀕海翼側的防禦,終於使遼東半島陷於敵手,丟失了屏障京津的一扇大門。

最為愚蠢的,是在膠東半島抗登陸作戰中,北洋海軍不僅對於日軍聯合艦隊的護航不予阻擊,而且當日軍已經登陸、威逼威海時,居然奉行一種在海戰史上罕見的坐以待斃的消極防禦方針。甚至在敗局已定的危急時刻,連轉移兵力、退出戰場的起碼行動都沒有,聽任日本陸海兩軍一起發炮轟擊,從而蒙受了全軍覆沒的奇恥大辱。

既然爭奪制海權與株守港內都不是正確的方針,那麼,什麼才是正確的方針呢?

根據當時的歷史條件和軍事政治形勢,我們認為正確的方針應當是:北洋海軍以遼東半島和膠東半島為依託,以旅大、威海的海岸炮臺和水雷等既設障礙為掩護,控制渤海海峽,嚴密監視日軍艦隊的行動,尋求有利戰機對敵實施襲擊和突擊,以達打破日軍速戰速決的計劃,從而遲滯日軍行動,逐步削弱其優勢,待力量優劣易勢,然後轉入反攻,尋求海上決戰,最終控制黃海制海權。

這個方針,可以概括為近海積極防禦的方針。

近海防禦能否具有積極性,首先,在於海軍艦隊主力能否形成拳頭,處於機動位置,搞好敵情偵察,善於乘敵之隙而不為敵所乘。其次,在旅大、威海及其他重要水域佈設水雷和其它障礙,使日軍海軍難以進入設防區域。再次,海岸炮兵要與北洋海軍積極協同,密切配合,掩護艦隊的行動。思格斯曾對岸炮的作用有過精闢的論述:“軍艦比工事更容易被擊毀,軍艦的運動使瞄準不精確。這些都使岸防炮處在比艦炮優越的地位,甚至當艦炮在數量上佔更大的優勢時也是如此。”這就說明,以岸炮配合北洋海軍打擊日本艦隊是符合當時的歷史實際的,也是可能的。

實行這一方針,就可破壞日軍速戰速決的戰略意圖,迫使日軍不能穿越渤海海峽同清軍在直隸平原決戰,而要改自朝鮮從東北經錦州走廊而人直隸。倘其如此,日軍就不得不進行曠日持久的消耗戰,每得一城一地都要付出相當代價。這樣,日本將喪失戰爭的主動權,而對於清朝來說,則是一個戰略性的勝利。

我們提出這些設想的根據是:

當時旅順、大連、威海等處已建成一定數量的近代海岸防禦炮臺。據粗略統計,旅順、大連約有大小炮臺17座,裝備有克虜伯、阿姆斯特朗等各種型號、不同口徑的海岸炮90多門。其中口徑在12——24釐米之間的大、中型火炮70多門。威海的南北幫炮臺、日島炮臺、劉公島炮臺,共裝備有各種火炮、機關炮140多門。這些火炮的射程在5——10公里之間。根據其火力分佈和我們到現地踏勘,凡是既設陣地,總的看來其部署還是相當周密的,其工事也是相當堅固的。

當然,整個遼東、膠東半島還未把島嶼和海岸構成統一的防禦體系,這既有時代條件的限制,也有清朝政府腐敗等方面的原因。即使如此,實際情況也表明,日艦是不敢對設防區域實施正面攻擊而達到尋殲北洋海軍的目的的。

此外,在各海口要害處還佈設了水雷及其他各種障礙物。海軍基地的威力和價值,取決於它所能給予野戰部隊和海軍艦隊以掩護和支援的程度。曾對威海設防進行過設計、施工的英國人琅威理說:“在威海衛魚村炮臺安置克虜伯巨炮三十六門,其炮架皆用活機,便於升降。鄙意威海炮臺,實稱金城之固,日艦斷不敢於此一逞其能也。”從威海的正面防禦來說,此話倒不是誇飾之談。

我們所陳述的這一近海防禦的方針,是不是強加給前人的呢?不是。清朝的戰爭指導者,特別是李鴻章本人實際上不僅已認識到這一方針而且在奏摺中也提到了這一方針。這隻須摘抄幾段奏摺就可以證明了。

早在戰前,李鴻章曾說過:“現有鐵快各艘,助以蚊雷船艇與炮臺相依輔,似渤海門戶堅固,敵尚未敢輕窺。”這裡,他看到了艦艇與炮臺相依輔,是保衛渤海門戶的有利手段。

宣戰之後,李鴻章又說:“惟不必定與拼擊,但令遊弋渤海內外,作猛虎在山之勢,倭尚畏我鐵艦,不敢輕與爭鋒。不特北洋門戶恃以無虞,’且威海、仁川一水相望,令彼時有防我海軍東渡襲其陸兵後路之慮,則倭船不敢全離仁川來犯中國各口。”“不必定與拼擊”,就是不實施主力決戰。他在這裡還明確規定了北洋海軍的任務是封鎖渤海海峽,阻止日軍經渤海灣運兵登陸。

8月22日李鴻章給丁汝昌的信則說得更為明確:“香港英人謂北洋兵艦須聚泊海面,不宜入口。緣兵艦須處活地,相機攻敵。若日攻各口岸,兵艦從口外攔截,與炮臺內外夾擊,可斷其歸路。各兵艦須聯絡一氣,聲息相通,不可分散,散則勢孤,聚則氣壯。艦在口外,使敵船莫能測我趨向,聲東擊西,日防不勝防,乘其煤糧缺乏起而擊之,無不勝雲。頗有見。”

這封信很重要。李鴻章肯定了“北洋兵艦須聚泊海面,不宜入口”,而不是後來實際上所實行的守港不出;他又肯定了當日艦逼攻近海時,則北洋海軍“從口外攔截,與炮臺內外夾擊,可斷其歸路”,而不是後來實際上所表現的無所作為的消極態度;他還肯定了要乘敵之隙,在敵“煤糧缺乏”之時起而攻之,要求艦隊創造戰機,使日軍“防不勝防”。總之,如真的按這個意見指導作戰,並且貫徹始終,無疑是有效的。

這裡發生了一個矛盾的現象:似乎是李鴻章在作戰指導上言行不一。對於這個矛盾的問題究竟怎樣解釋呢?根據我們的理解,原因就在於從政治上看,清朝當局和戰不定,決策多變,影響了戰局。從軍事本身看,李鴻章對於整個戰爭全局沒有一個全盤的考慮,始終處於首鼠兩端的狀況。

自戰爭的序幕拉開之後,清朝在戰爭上便開始陷入被動不利的地位,而這種被動地位一直貫穿戰爭的全過程。毛主席在談到爭取戰爭主動權時曾經說過:“被敵逼迫到被動地位的事是常有的,重要的是要迅速地恢復主動地位。如果不能恢復到這種地位,下文就是失敗。”

縱觀甲午戰爭,我們明顯地看到,無論海軍還是陸軍的調動,李鴻章及其他清朝的戰爭指導者們,都一味地採取應付主義的態度,因而總是坐困無力,十分被動。僅以兩次抗登陸作戰為例就可看出清朝當局及李鴻章由於實行應付主義所表現出的捉襟見肘的種種窘相。李鴻章為了應付鴨綠江方向,竟慌忙抽調了長期防守旅大的精兵宋慶、劉盛休、馬玉昆、宋得勝等部。這時,李鴻章把自己一再強調的渤海門戶忘得精光。在這一主要防禦方向上的調動錯誤,後果是嚴重的。不久,日軍從花園口登陸,宋慶等部回救不及,填防的新兵又不能充當前敵,結果日軍不費一槍一彈佔領大連,接著攻佔旅順。同樣,在膠東半島的抗登陸作戰中,由於“調兵多往顧遼瀋”,專注京律方向,不僅不強威海等地,反而抽調章高元部北上,本已防務薄弱的山東便愈形薄弱,結果日軍從成山從容登陸,攻佔威海。總之,李鴻章的這種軍事上的應付主義,從戰役、戰鬥中是可以找到許多例證的。

中日甲午戰爭的失敗,是我國在近代史上一次最慘痛的失敗。戰爭失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最根本的原因是經濟技術落後和政治腐敗。這種落後和腐敗反映在軍事上不僅僅表現在對海軍的戰略使用上,還包括軍事制度、軍隊的管理教育和訓練、技術裝備以及軍事學術等各個方面,諸如此類問題,仍將是擺在我們面前有待研究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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