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網絡水軍第一案”一審宣判

2018年12月27日,敘永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袁燚等6人從事網絡有償刪帖等業務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經本院查明,被告人袁燚自2012年起在廣東省佛山市從事網絡有償發帖、刪帖業務,並指導其弟被告人袁野等人從事網絡有償發帖、刪帖業務。2015年以來,袁燚多次聯繫已離職的西安華商網絡傳媒公司華商網(以下簡稱華商網)編輯被告人周建利對該網部分信息進行刪除,被告人周建利便找到已離職的原同事被告人王海濤進行刪除,因離職喪失刪帖權限,被告人王海濤又找到華商網技術人員張強幫忙刪帖。2013年8月左右,被告人袁野從廣東省佛山市被告人袁燚處返回四川省敘永縣,自己從事有償刪帖業務。2014年7月,被告人袁野與被告人胡孝美結婚,婚後兩人共同從事刪帖業務。其間,被告人袁燚、袁野、胡孝美多次接受刪帖中介被告人葉朝新等人的委託為其刪帖。被告人袁燚、袁野、胡孝美、葉朝新接受他人有償刪帖委託後,通常通過以下三種途徑刪帖:一是直接通過網站公佈的申訴渠道申訴刪帖;二是直接聯繫網站的編輯刪帖,向對方提供報酬;三是找其他的刪帖中介刪帖,從中賺取差價。被告人袁燚、袁野、胡孝美、葉朝新等人在從事網絡有償刪帖過程中,均使用支付寶進行刪帖往來結算。本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袁燚等六人2—6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至此,四川省首例“網絡水軍”案宣判完結,這是法律對網絡虛擬世界進行有序規制、維護公眾言論自由話語權的有力嘗試,也是對構建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純淨網絡環境的努力踐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