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發展及熱門專業有哪些?您知道嗎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發展及熱門專業有哪些?您知道嗎

最好考公務員的跨考熱門專業,這些你都知道嗎?

考公務員一直是很多大學生的理想,那麼有哪些最好考公務員的跨考熱門專業呢?讓我們一起來盤點一下吧。待遇最好的部門你們知道是什麼嗎?答:菸草專賣局

菸草公司(菸草局)作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部門,一直是求職者夢寐以求的金飯碗。菸草公司的薪酬待遇分地域和職位,差別很大。菸草專賣局福利待遇到底有多好?小編這麼跟你說吧,某同學進菸草局之前瘦得跟猴似的,進了菸草局不到三個月,活脫脫一隻肥膩的小豬。一般來說菸草局一線員工月薪破萬,這麼好的工作崗位你不想要嗎?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發展及熱門專業有哪些?您知道嗎

  •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發展及熱門專業有哪些?您知道嗎

    法學類專業

    專業型人才,需求量大

    歷年公務員考試均會招錄大量法學類專業人才,負責涉法、法律法規、行政訴訟等相關工作,如勞動監察、醫療監察、勞動仲裁、交通外勤執法等。法律專業可以說是每年公務員招錄的第一專業呢。

  •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發展及熱門專業有哪些?您知道嗎

    經濟學專業

    全能型人才,可報考職位多

    經濟類專業的畢業生可以報除法律、衛生管理等非常專業化以外的其他大部分行政崗位,如財政局、稅務局、審計局、中國人民銀行、統計局以及各個單位的會計,政府、人大、政協、科技管理、質量監督、發改委、經貿委、科技局等諸多部門的各種崗位。

  •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發展及熱門專業有哪些?您知道嗎

    財會專業

    財務管理小能手,想不熱都難

    由於每個單位都有經濟收支,而這些收支工作均需要專業人員來操作。所以在公務員考試中,財會類專業的畢業生能報考的崗位很多,所以近年來,財會類專業想不熱都難。

  •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發展及熱門專業有哪些?您知道嗎

    管理學

    社會管理多面手,要的就是你

    隨著社會流通成本的上漲,直接影響到老百姓的飲食起居,為有效控制整個商品供應鏈,政府每年都會招收部分管理類專業,尤其是物流方向的學生。

  • 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發展及熱門專業有哪些?您知道嗎

    計算機專業

    自動化辦公特需人才

    在信息時代,行政機關的辦公自動化水平逐步提高,需要大量計算機類專業人才負責設備維護、系統優化等工作,以保證各部門工作的有序進行。所以作為行政機關自動化辦公的特需人才,計算機類專業的畢業生在公務員招錄中還是很搶手的呢。

起源期

夏商周時代,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公務員,國家的官員主要是國王的親戚,他們的官職要世襲。到了春秋時代,諸侯國林立,君主也希望更多的人才參與管理,孔子提出了一個口號:“學而優則仕”。孔子的口號,宣佈了建設高素質、高覺悟、高效率的管理與服務團隊的主張,確定了公務員制度的基本發展方向。

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公務員制度基本建立起來了,但是還沒有嚴格的考試,基本上是以面試為主,崗前培訓為輔;而崗前培訓的基本原則,就是“以吏為師”。

秦朝之後,中國經歷了一段公務員制度的波動期。一個階段是貴族制度,外戚干政,整個公務員體系受到沉重打擊,考試自然無法正常開展;另一個階段是戰爭時期,一切以戰爭為中心,讀書人很難找到用武之地。[1]

發展期

唐朝將隋朝建立的科舉考試形式常規化,基本確立了通過科舉考試才能做官的原則。然而制度創立初期,時常受到非理性因素干擾。在科舉考試之前考生常常要去拜訪考官。

宋朝,皇帝在考官的選擇和考試命題方面進行了嚴格的控制,對考試的公平性更是設置了各種措施。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主張確立一套嚴格的選才標準,讓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也能評閱試卷,也能主持考試。這一原則,正和現代公務員考試的精神符合,那就是考試可以不依靠人的因素而確立評判標準。明代有《狀元及第》,朱元璋頒佈《六條聖諭》匾。[2]

成熟期

1982年,原勞動人事部制定下發《吸收錄用幹部問題的若干規定》,強調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吸收錄用幹部,實行公開招收,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堅持競爭考試、擇優錄用。從此,考試進入幹部錄用程序中。

1987年,黨的十三大決定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要求在選拔任用方面儘量增加透明程度、開放程度和群眾參與程度,要求引入競爭機制,在更大範圍內創造一種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局面。

1988年,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提出,今後各級政府錄用公務員,要通過公開考試,擇優選拔。

1989年,原人事部在監察部、審計署等6部門進行公務員考試錄用試點。

199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頒佈。原人事部於次年下發《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要求錄用國家公務員,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務員考錄製度正式建立。

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頒佈,明確規定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2007年,中組部、原人事部下發了《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通知》;同日,原人事部下發《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規定》對公務員考錄的原則、報考條件、招考程序和方法以及紀律與監督等做出全面規定,進一步完善了考錄製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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