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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攤,已在路上!官媒雙雙發聲!真若取消公攤,之前怎麼論?](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改革開放之後,各地開始探索在福利分房之外其他的房地產供應模式,於是慢慢形成商品房制度,數據顯示,1987年深圳從香港引進了土地招拍掛這個模式,1994年從香港引進樓花形成內地的房屋預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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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公攤面積”當年是從香港引進的,因為香港在2013年之前銷售房屋時採用的就是建築面積計算方式。然而2013年,香港出臺新政,結束了房屋銷售的“建築面積”時代。但是,這種已經被香港明令調整的“公攤面積”,卻在內地延用至今。
公攤面積是對房地產市場的一種扭曲,消費者成為盤剝對象。但因為過去十數年的房價始終上漲,這抵消了消費者對於公攤面積的不滿。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放緩,房價上漲預期轉淡,以前被高速發展所掩蓋的種種矛盾開始露頭,暗礁變成淺灘。公攤面積的重新審視,既有偶然,也因應著必然。
另外,隨著房地產稅的腳步越來越近,公攤面積意味著額外的費用,如果再加上已經存在的物業費、供暖費,裝修費,消費者顯然不想再當冤大頭了。如果繼續“沉默”,矛盾將越來越尖銳。 可以說,公攤面積是個典型的“最熟悉的陌生人”,大家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
具體公攤面積怎麼算,個體是信息和權力的雙重弱勢,基本屬於逆來順受的被告知地位。這麼多年下來,人人都知道這是個坑,但無能為力,含著淚也要被坑。 到底有多坑?某地,有購房者表示其100㎡的房子竟然被公攤了30㎡,到手的面積只有70㎡,這更讓購房者受到一萬點暴擊。
就連新華社都看不下去了。發文《“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瞬間讓公攤面積這個話題又成為新的熱點話題!
【買房公攤面積大,購房人承擔,合理嗎?】
公攤面積一直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甚至已經是約定俗成的一種做法,顯然,這並不合理,甚至可以說公攤面積已經變成了開發商變相漲價的手段。
公攤面積大的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的話是建築本身的一些,然後另外一方面其實是公攤部分被開發商用來做別的用途是比較普遍的!最簡單的比如說有一些車位用途,有一些這個其他的公共設施等等,在購房的這個合同裡面如果簽署這個不明確的話,有一些開發商開發商就會用這個一些這個噱頭,其實是變相的達到了一個房價上漲的這麼一個目的。
另外,即使你親自去用尺子去量一量,你恐怕也無法知道公攤面積具體是多少,各種公式、標準、算法定把你搞暈。
【取消公攤面積收費會影響小區品質嗎?】
不少人擔心,如果取消公攤面積收費將影響小區品質。專家表示:“這樣的擔心是多餘的,小區品質可以通過收取物業費來保障。我們的物業管理,比如說它的定義它應該是指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用的是物業費的概念!而我們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分配這個物業費的這個分攤,用的是我們佔有整個面積的一個份額,也就是說我的面積大我多攤、面積少就少攤兒,這個分攤比例是一樣的,所以它只是一個份額的概念,這個應該說沒有矛盾 。
【取消“公攤面積”會不會推高房價?】
也有人擔憂,降低或取消“公攤面積”,可能會讓開發商忽視公用設施部位建設、降低環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設施質量,甚至進一步推高房價。但國外成熟的經驗表明,在市場經濟中,如果開發商試圖在壓縮公攤面積後佔購房者便宜,購房者肯定不會答應。為了贏得市場,開發商會更理性地選擇,根據客戶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至於降低或取消公攤面積會推高“房價”之說,更是無稽之談。因為壓縮“公攤面積”或改成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造成的價格上漲,本身只是一個數字問題,並不會真正提高購房者負擔,相反會降低購房者的未來資金壓力。
那麼,按照套內面積賣房的重慶模式適合推廣嗎?
取消公攤面積行不行?
就正兒八經的按照套內面積來計算不行麼?
取消公攤,已在路上!官媒雙雙發聲!真若取消公攤,之前買的該怎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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