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長身管新式火器——快槍,可投射可肉搏!

15世紀中葉到17世紀,火器在全球範圍內得到持續性擴散和發展,引發了一系列的軍事革命和社會變革。在大發展的年代,不同國度的軍人、手工藝人、科學家的奇思妙想、設計理念和思路,以及新的製作工藝,也回傳到火器的誕生地——中國。 這就使得明代中後期的火器,無論是品類和樣式上都與之前有了很大的不同,同時也誕生了快槍、三眼銃、鳥銃、佛郎機等一系列長身管的新式火器。今天要說的就是這其中的新式火器——快槍!

明朝長身管新式火器——快槍,可投射可肉搏!

快槍是明代中後期的單兵火槍,屬於火門槍,用藥線引燃火藥。它由銃身、槍頭與木柄兩部分組成,步兵、騎兵都有裝備,守城時所用數量較多。這種火槍並非一種規格,中間曾被抗倭名將戚繼光改進過一次。此後戚繼光所改快槍取代舊式快槍裝備於明軍中,這種新式快槍可投射可肉搏,是明代火器一物多用的典型。

明朝長身管新式火器——快槍,可投射可肉搏!

有人認為快槍出現在嘉靖年間(公元1522 -公元1566年),因為現存明代兵書多數把快槍與鳥銃、佛狼機、子母炮等火器並列。比如《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五十九《唐順之所奏條陳薊鎮練兵事宜疏》稱:“國初止有神機火槍種,天助聖明,除兇滅虜;而佛狼機、子母炮、快槍、鳥嘴銃,皆出嘉靖間。”

但事實並非如此,快槍的出現要比唐順之所說的年代早得多。據《大明會典》卷一百九十三《軍器軍裝二火器》記載,兵仗局曾於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造快槍、飛槍筒兩種火器。雖然沒有說明具體數量,但也證明最晚於弘治十三年快槍便已出現並被應用於軍中。加上中間的正德皇帝,快槍實際出現的年代要比唐順之所說的嘉靖年早了兩代。

明朝長身管新式火器——快槍,可投射可肉搏!

從製造工藝上講,快槍的槍管與三眼銃、鳥銃是相同的,都屬於鍛鐵卷制。工藝為先把生鐵煉熟,之後鍛打成一塊鐵片,捶打後把鐵片捲成筒狀,卷的時候要嚴絲合縫、各無漏隙。卷好後再用鋼鑽車磨,必要使槍膛光滑圓直,槍膛內底徑與口徑大小一致。在槍膛最底部用鋼鑽鑽出火門,位置與槍膛底徑垂直,門口大小適宜。而所使用鉛彈也要圓滑,直徑與銃口內徑大小相同,這樣才會使火藥燃燒強勁,鉛子發而有力。從形制和工藝上說,三種火器使用的槍管其實都是一樣的,只是後期工藝和具體裝備略有不同。三種火器中,快槍結構最為簡單,就是銃身後接上一根圓直木柄,銃口處備一個可拆卸的鋒利槍頭。

明朝長身管新式火器——快槍,可投射可肉搏!

舊式快槍銃身長1尺3寸,約416釐米;槍膛長1尺,約32釐米。後來戚繼光認為舊式快槍“身短體薄”,且“柄短贅重,將欲兼持戰器,則不能兩負,將只持此器,則近身無可恃者”,於是將快槍銃管改為2尺長,約64釐米,並把木柄改為5尺長,約160釐米。這樣除去快槍銃尾與木柄連接處,快槍全長為6尺5寸,約208釐米。其所用鉛彈重3 ~ 4錢,約11.1 ~ 14.8克,用火藥5錢,約18.5克。每名快槍土兵備鉛子300個,火藥9斤6兩。除此外,快槍手亦裝備明盔1頂,甲1副,鞓帶1條,快槍1杆,搠杖1根,錐1把,剪1把,藥袋1個,藥管30個,藥線筒1個,藥線500根,硫黃蘸2頭,鉛子袋1個,火繩3根,鋒利腰刀1把,每局鉛子模1副,火鐮石1副,椰瓢1個。

明朝長身管新式火器——快槍,可投射可肉搏!

快槍在點放時,先把銃柄夾在左臂腋下,士兵半蹲把快槍槍柄架放在左膝上,這樣可以防止快槍頭重腳輕、搖擺不定,之後用右手點燃火線放銃,也可以站立點放。快槍的打靶距離與鳥銃相當,比三眼銃遠,為100步。士兵的考核方式是個人技藝考核,這種考核考驗的是士兵個人的技巧是否純熟巧練。具體為每個快槍手發給9發鉛彈,在100步的距離上打靶,井按中靶次數進行考核。而明軍射遠考核共分九個等級,分別為上等三則:上上、上中、上下;中等三則:中上、中中、中下;下等三則:下上、下中、下下。其中,“九中者,準超等。八中者,準上上等。七中者,準上中等。六中者,準上下等。五中者,準中上等。四中、三中者,準中中等。二中者,準中下等。一中者,準下上等。不中者,準下中等。不知者,準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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