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

龍頭新聞訊(記者 袁成亮)4月16日,省住建廳發出通知,重新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一般計稅的建設項目,增值稅稅率由10%調整為9%,工程造價計算公式調整為:工程造價=稅前工程造價×(1+9%),其中9%為建築業增值稅稅率。《關於黑龍江省建築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和招投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繼續執行,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龍頭新聞記者瞭解到,今年再次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按照增值稅稅率由10%調整為9%,工程造價計算公式調整為:工程造價=稅前工程造價×(1+9%)。本次增值稅由10%調整為9%,不單是降低了增值稅稅率,衍生的其它隱形利益也會提高企業收益,比如附加稅稅費會相應降低,企業納稅額會相應下降,在同等營業額的情況下,企業利潤會增加,起到為企業"減負"的作用。

此次稅率調整前,如果一個建築業企業,工程稅前造價3,000萬,工程造價=3,000萬×(1+10%)=3,300萬,增值稅稅額為3,000萬×10%=300萬;新政後,工程稅前造價3,000萬,工程造價=3,000萬×(1+9%)=3,270萬,其增值稅稅額為3,000萬×9%=270萬;新政後節約的稅金為300萬-270萬=30萬,稅金相比之前的300萬而言降低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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