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红灯被电动车追尾,导致电动车车主身亡,汽车车主有责任吗?

血魔-Ticks


本来已回答该类问题,还在犹豫需不需要回答,但好友邀请,还是再回答一次吧。

等红灯被电动车追尾,电动车车主身亡。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该路口划分了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那么,电动车追尾,前车是不负任何责任。电动车是否属机动车还需交警部门鉴定。如属机动车,行驶该车道属正常。如果属非机动车,那该车是不能行驶该车道的。

而交法规定,有一个无过错原则。那么,电动车属机动车,前车是不需负责任的。

如果属非机动车,前车要负10%的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的。很多人质疑法律的公平。认为不合理,但是电动车属弱势群体。法律以人为本。所以必须执行。

特别是现在的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不以为言,法律这样规定助长了这些人的气馅。加上交警在处理此类事故时,怕死者家属闹事,大多采取和稀泥方式解决。特别是机动车有保险,陪偿问题由保险公司负责。因此都是由死者家属先与机动车车主协商。实际上,这就是一个弊病。机动车没责任为什么要负10%?而且第二年保费要上调,谁承担?所以很多人不理解。

当然,死者为大,必竞死者是撞到你车上的。难道要红绿灯负责。这是不可能的。

第二,机动车有违法行为。比如说,停车压线,或者挡住了后车行驶路线,或尾箱打开,有超长物体伸出车外。那么,即使你等红灯,后者撞上身亡,那么机动车至少负次责或同等责任。

第三,4月15日起,电动车必须上牌。如果再发生这样情况。如果前车没违章,估计前车一点责任都没有,后者全责。估计会这样执行的。

交法规定的无过错原则已经落后,现在骑电动车的人大多遵守交法,但仍有少数人总以为我是弱者,机动车不敢碰他,横冲直撞,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如果交法修订,看他敢不敢。

当然,社会需要和谐,人需要同情,不管错否,罪不致死。所以,机动车陪偿也未偿不可。只是交警部门处理按原则执行即可。还要什么谅解书,这不是鼓励闹事吗?

该怎么处理严格按法规执行,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模式呢?法律就是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就是执法人员的职责!


汽车机械事故鉴定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机动车在等红灯的时候,如果被后方的电动车追尾,造成后者死亡,那么前车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吗?

对于这种情况来说,如果判罚前车有责任,那么前车也会也不会心甘情愿。毕竟自己按部就班的停车等红灯,为什么要承担责任呢?

如果前车在没有违规的情况下,个人认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前车在等红灯的情况下有压线或者是载物超宽等违规的情况下,那么可能要承受10%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追尾都是后车的责任。如果后车是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话,那么就会判定是后方的责任与前车是没有关系的,前车自然也不会承担什么责任。

这就要求我们,在等红灯的时候一定要按部就班。也就是说不要压线,不要在非机动车道停车等等。这都是用车的小细节,也是需要注意的,如果不注意,那么出现事故会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都是有界限的。那么就要求机动车和非动机动车都在自己的车道里行车,如果是出现问题的话,责任就会更加清楚好划分。

对于我们驾驶员来说,一定要多多注意安全,不要占用非机动车道,包括代靠边停车的时候,同样注意这个问题。然后对于我们行人或者是非机动车来说,同样需要谨慎驾驶,不要随意的横穿马路,做好自我防护,确保行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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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等红灯,前车当然是无责任的,但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前车需要赔付10%的损失。既然是事故,又是致人死亡的,前车属于“被动肇事者”,从交通刑事责任划分,是无责的,但是从民事责任划分,电动车属于弱势一方,前车赔付10%损失。

法律就这么规定的,感觉不公平也没办法,前车只要没有任何违章行为,就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如果有一点点违章,那么事故责任全是前车的。

前车等红灯时,是否占用非机动车道?有没有压线?后车灯还亮不亮?驾驶者有没有喝酒?

只要被查到任何一项属于违章的,那么这个责任就很大了。赔几十万都是有可能的。

前段时间,有篇新闻:晚上,一个小伙喝完酒(酒驾)骑着摩托车,车上两个女孩,都没有戴头盔,在限速40的道路上,他用80的速度(超速),在拐弯处,撞上了路边的一辆轿车,小伙当场死亡,两个女孩受伤。



可以说是这个摩托车小伙全责,但是汽车因为不是在停车位里,所以汽车赔了小伙家属40万元!这才是“祸从天降”,车被撞坏了,还得赔人家40万元,就是因为违停了。


像楼主问的这种问题,前车在无过错的情况下等红绿灯,被追尾,车子肯定也被撞坏,但是电动车主死亡,修车自己花钱,还得花10%的赔命钱,很多人表示搞不懂,车主有责任,难道红绿灯不也该负10%的责任吗?


小强说说车


等红灯被追尾,一般情况下后车全责,前车不负任何责任!

但是,特殊情况下前车也要承担责任:

1、前车处于静止状态,不能处于倒车状态。

这个很好理解,正常情况下肯定是追尾全责,前车规规矩矩等红灯自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特殊情况下比如在导向线区域进行倒车,这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2、前车必须不能压线,特别是红灯前面导向线是实线,不能压线。

一般来说,轧线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后面的电瓶车追尾时,撞到你车压线的部位,这有可能就要担责了。比如你在直行车道停车等红灯,但是车身有一部分压了导向线占用了左转车道,电瓶车没有及时刹住车撞到,前者也是要承担次要责任的。

3、前车如果是货车,装货长度不得超过车厢的长度。

比如你货车拉一车钢筋,超过后车好几米,这时候被追尾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是普通家用汽车,后备箱也要处于关闭且装载货物不得超出汽车车身长度。


参考案例:

一个醉汉骑电动车在夜间撞到一台停止的汽车死亡,如果汽车停在画好的合法标准的停车位里面,那么汽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汽车停在路边属于非法停车,那么汽车就要承担次要责任,也就是说,汽车一定要处于合法的停止状态才可以避免担责。

日常驾驶中如何尽量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1、养成主动防御性驾驶的好习惯,尽量不要压线停车、不要随意变线。

2、停车时尽量在标准的停车位内停车,注意不要压线,建议向有强迫症的同学学习。

3、第三者保险一定要上,即使车损险不上,三者险一定不要吝啬,50万是基本,100万也不多。


众口说车


看了下其他几位的答案,前车承担责任的情况说的并不全。如果汽车车主在一般等红灯的静止状态下被追尾,导致电动车车主身亡,汽车车主是完全不用负责任的。无论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如果处理的交警试图和稀泥,请把这一条法规翻给他看。

第一辆车刹车后,被后面的车追尾,该车的损失在车辆尾部,原则上以“追尾”为由,由后面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前车需要付一定的责任,各位车主需要注意!

1、前车在非其专属道行驶。例如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这种情况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前车没有尾灯。夜间行车的情况下,前车没有尾灯造成追尾事故的,前车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

3、倒车或溜车被追尾的。前车在等红灯的时候,因为倒车或者向后溜车,但在这种情况下同时发生了追尾,前车需要付一定的责任。

4、前车压线。等红灯的前车如果压线(不论虚线还是实线)的同时,与后面的电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前车需要承认责任

5、前车突然急刹。如果前车是因为车速较快看到红灯亮起,突然急刹导致后车躲避不及而追尾,前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6、前车非法行驶。如果前车有违法行为,比如酒驾、无证驾驶、、没有行驶证或者双证过期了,即使在前车无其他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发生追尾,责任划分也很难说的清楚,要看具体的交警处理结果。

综上来看,只要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不论是被电动车追尾还是机动车追尾,都是后车的责任,万一碰上这种情况,要有礼有节争取合法权益。


老司机侃侃车儿


既然是等红灯,前车当然是无责任的,但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前车需要赔付10%的损失。既然是事故,又是致人死亡的,前车属于“被动肇事者”,从交通刑事责任划分,是无责的,但是从民事责任划分,电动车属于弱势一方,前车赔付10%损失。

法律就这么规定的,感觉不公平也没办法,前车只要没有任何违章行为,就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如果有一点点违章,那么事故责任全是前车的。

前车等红灯时,是否占用非机动车道?有没有压线?后车灯还亮不亮?驾驶者有没有喝酒?

只要被查到任何一项属于违章的,那么这个责任就很大了。赔几十万都是有可能的。

前段时间,有篇新闻:晚上,一个小伙喝完酒(酒驾)骑着摩托车,车上两个女孩,都没有戴头盔,在限速40的道路上,他用80的速度(超速),在拐弯处,撞上了路边的一辆轿车,小伙当场死亡,两个女孩受伤。

可以说是这个摩托车小伙全责,但是汽车因为不是在停车位里,所以汽车赔了小伙家属40万元!这才是“祸从天降”,车被撞坏了,还得赔人家40万元,就是因为违停了。

像楼主问的这种问题,前车在无过错的情况下等红绿灯,被追尾,车子肯定也被撞坏,但是电动车主死亡,修车自己花钱,还得花10%的赔命钱,很多人表示搞不懂,车主有责任,难道红绿灯不也该负10%的责任吗?


波波维奇zz


如果你的车在等红灯的过程中,被电动车追尾,导致电动车车主死亡。判定责任由交警判定,这种情况下,个人认为,汽车车主是没有责任的。

首先,汽车是在正常情况下,等红绿灯,完全没有任何违规。电动车车主追尾,电动车负全责。

但是,出于人道主义,一般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赔偿一些丧葬费之类。

出现这种情况,由交警处理,出责任认定书就可以了,剩下的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就好了,。千万不要自作主张,没等交警过来就移动车辆或者私了。

私了的话,怕电动车家属变卦或者提额外要求,到时候不是你的责任,也变成了你的责任。保留好现场,拍好照片,留下白纸黑字,配合交警工作,就可以了。



金莎汇汽车厚街森途店


首先,在行政、刑事责任上,前车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行政、刑事责任。

其次,在民事责任上,考虑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先要对出事故的“电动车”进行技术鉴定,比照电动车标准,认定出事故的“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如果“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则前车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电动车”方面的损失,由交强险在保险范围内赔付(保险赔偿数额很少)。前车没有买交强险的,前车车主(应该由车主赔,司机免责)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交强险在保险范围内赔付之后(保险赔偿金数额很少。车辆没交强险的,由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承担赔偿责任),前车需要承担剩余损失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一般就按10%定。前车如果有三者险,这10%的责任就由保险公司替车主(或司机)承担了(因为被保险车辆无责,不扣不计免赔)。

以上,乃法律规定,如果各位觉得不公平,不要骂我,这不是我定的。我也是根据法律说的,不是我个人观点。

严格依法本应该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实践中却将其鉴定为非机动车这种情况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当前车有各种保险或前车司机、车主有钱的情况下。原因嘛,“死者为大”,死者家属不拿个三瓜两枣的话,会很可怜或不依不饶的,这就是这样的社会啊。


律法人生


应该司机无责

我平时开车听收音机,上海这边频道会播放一些交通纠纷咨询,其中有一位咨询我分享一下“老两口骑脚踏三轮车因为前方路边停放了一辆机动车,所以他们就往路中间绕过停放车辆,这时被后面过来的汽车撞了”求助人想要求对方以及停放车辆赔偿,节目嘉宾给出的结论是自己承担,对方及停放车辆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交警现场勘察结果是非机动车进入了机动车道。

还有一个案例是我的以为女性同事过马路未走横道线被撞缝了一百多针,事故认定书司机无责,所以我觉得责任划分肯定是根据行驶车道,就像你开车变道发生事故那就是你的责任,非机动车跑到机动车道那就是非机动车责任!


猎奇趣闻


现在怎么了???

被打不敢还手!

被骂了不能还口!

小偷偷我家东西,

摔死了我也有责任?!

我老老实实遵守交通法规,

人家撞我,死了我还有责任了?

什么死者为大?

狗屁!要我说这些人早就该死了!

活着浪费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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