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6月1日公务员新规实施,30年可提前退休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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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还有1个月就要正式施行了,根据新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工作30年,如果个人申请,就可以提前退休,这对于一部分有特殊情况的公务员应该说是一项人性化的政策规定。但是根据目前公务员队伍的工作情况,这一项规定,对公务员来说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可以肯定地说,除非个人有特殊情况,没有公务员会去主动申请提前退休。这项政策的意义在于,对公务员的管理更加尊重公务员个人的选择,更加人性化地考虑公务员的个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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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务员法中关于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堪称大亮点。

现行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共10个层级。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含)以下设置,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共8个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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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务员法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领导职务层次,与现行公务员法相同,都是10个层级;有变化的是删除了“非领导职务层次”这个词汇,改成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

新法指出,公务员职级层次在厅局级(含)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12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对比现行公务员法和新公务员法可以发现,现行公务员法的领导职务层次和非领导职务层次是一一对应的,但按照新公务员法,领导职务层次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并非一一对应。这体现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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