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人按着错误的思路却研究出惊人的成就?

wang孤zhe傲


首先,来明确一个问题,正在读这篇文字的您是男性还是女性?呵呵,我不是无聊到问这个问题,因为下面我们要聊的这个话题和性别息息相关。

那就是高跟鞋!对,如果女人打扮好了出门时,即使穿搭的衣服再时尚,没有高跟鞋作伴,也没有丝毫的美感。比如说常穿运动鞋的女性,就是图一个舒服,但是整体看来不美,与时尚不搭边。



高跟鞋,是现在女性离不了的标配,发明之初,可不是给女性设计的。不信?来看看吧。

据说,设计高跟鞋的初衷不是为了美丽。而是专门为男性服务的,比如屠夫穿了可以避开地板上的血液,穿上高跟鞋后,鞋子上就干净多了。弓箭手如果脚上蹬上高跟鞋,那就可以把脚插入土里不晃动,使射击的目标更准确。

当然,下面流传的故事,设计高跟鞋的初衷竟然是为了防止妻子出轨。



15世纪,一人(威尼斯)要天南海北地做生意,所以不大着家。而他又偏偏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老婆。所以商人对老婆是一万个不放心,天天为此着急上火,如何才能防止妻子出门去做一些伤风化的事情呢?

一个下雨天,商人走在街道上,路上泥泞不堪,鞋后跟沾了许多泥,因而他走起路来非常艰难。灵光一闪,商人立刻请人制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子。



因为对威尼斯来说,那里是一座水城,出门要靠坐船。商人想,如果自己的 妻子穿高跟鞋在船的甲板上走路肯定是不方便的,那么这样自己的如意算盘就达到了,妻子就可以呆在家里,自己也就放心了。

而现实的情况是,商人妻子对这个新鲜的尤物感到十分新奇,走起路来摇曳生风,上船下船,到处游玩的不亦乐乎。大家都感觉商人的妻子,看起来更加婀娜多姿,简直就如同天女下凡间一般。



于是,为了时髦,爱美的女士争相效仿,你穿高跟鞋,我穿高跟鞋,就这样流行起来。

一种说法是,高跟鞋是以增高神奇的样子而存在着。一些身材矮小的男性,开始借助高跟鞋来让自己看起来更高大。

据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个子非常的矮小,绝对在一米六以下。为了男性的尊严,他穿上了这款时尚的元素,目的就是提高作为王者的高度。

另有一说,在西方,男人穿高跟鞋是为了方便骑马时双脚能够扣紧马镫。

当然,故事就是故事,到底靠谱不靠谱就不得而知了。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东施效颦的故事大家一定不陌生。西施有心口疼的毛病,所以常常捂着胸口走路,让人看起来如弱柳扶风,楚楚可怜。所以邻居家的东施看西施非常美丽,也去效仿她,捂着胸口的样子去走路。



现在,高鞋跟越来越细,越来越高。穿上高跟鞋,女性自然胸部挺立,臀部弧度会更加紧翘。完美显示出女性前凸后翘的魅力曲线,使女人看上去更加具有曼妙的女人味。

现在的女人,要想性感美丽,那就离不开高跟鞋了。


历史漫谈君


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前期,美国出现了一个无法用逗逼还是牛逼形容的人物——约翰·哈维·凯洛格。这哥们是个虔诚的基督复临安息会成员,这个组织有点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的特点,但严格说不算异端。他们比较强调禁欲、健康这类本源元素,所以现代推广起来比较麻烦,所以即使他们自己也只是声称全球约有1700万信徒。

约翰大哥的逗逼在于认为泛滥的性欲和自己单独解决性欲问题是可耻的,所以作为医生的他对自撸问题采取了暴力解决的方式。如果是男的可以用一劳永逸的办法,把小棍棍前端的皮给缝上,保证他以后再无杂念。要是女人就比较麻烦,但他确信只需在作案工具上洒一把石碳酸就能解决。然而他还会给别人做环切手术,我很想知道他做完环切的人之后怎么去缝小棍棍.....

后来这大哥经过长期的分析得出一个结论,肉食是激发人欲望的原因之一,所以必须严格控制自己的肉类摄取。大抵上这个世界应该不缺乏像吐槽机这种纯肉食动物,除了痛风基本上扭转不了,尤其在阿妹你看那种倒霉地方。眼看着自己的信仰无法推广,约翰大哥心急如焚,必须想办法让人们少吃肉。

要说高智商人物就是牛,办法很快想到了,既然你们一定要吃肉,那我就找一种东西代替肉类呗。只要口感和味道和肉类相似,价格还比肉类便宜就行啦!就这样一个逗逼的全科医生改行当了厨子,而且乐此不疲。

以下是一句绕口令,请跟我念。约翰大哥的牛X在于他做厨子比做医生牛X,即使他做医生已经很牛X了。这个哥们以一己之力改变了美国佬的早餐结构,首先他鼓捣出了花生酱,据信他是花生酱最早的使用人之一,在这些发现人中,他的提取方法最高端。就是把花生煮熟并碾碎,再用滚筒离心分离出细腻的酱,约翰大哥准备用这个替代黄油。好吧,我们知道其实这个发明最后只是让人们多了一种选择而已,并没有放弃肉食人类对黄油的热爱。

惨痛的失败并没有让约翰大哥屈服,他再次踏上了食物大发现之旅,这次他和弟弟威尔联手鼓捣出了一个大杀器——玉米片。据说最初是把玉米面团扔进了滚筒,然后他们得到了轻薄的玉米片,再把这些玉米片烘烤,就这么得到了那个大杀器。然而事实证明这东西依然没有卵用,人们只是拿这玩意当早餐,其他时间还是照常吃肉。

约翰大哥依然不承认失败,他又折腾出了真正的肉味食物,这次原料还是花生。他通过对花生的反复腌制加调味,得到了一种味道和烤鸡一样的食品。他将这东西命名为“Nuttose”,之后又发明了无数这类肉食替代品。为了推广他甚至没有对这些东西申请专利,公开配方免费试用。好吧,我们知道,其实他又失败了,因为到目前美国佬依然在吃肉。这次失败原因很简单,这些玩意的制作实在太TM复杂了,有折腾的时间还不如直接吃肉呢.....

连续的失败让约翰大哥痛苦不堪,然而在某天他突然发现,自己发财了......玉米片在早餐界奠定了霸主地位,那次他是申请了专利的。如果原来做医生的他只是个小富翁的话,那后来他和他的家族成了大土豪,他们成立的凯洛格公司在2017年资产达到了160多亿美元。不知道已经蒙主召唤多年的老约翰听到这个消息是该哭还是该笑,因为美国人民依然在疯狂吃肉.....


历史吐槽机


看到这个问题之后,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想炼丹药但却炼出各种神奇东西的道士,比如魏伯阳炼出疑似氧化汞的东西,还有《太上圣祖金丹秘诀》、《真元妙道要略》里记载的疑似是火药的产品。

当然了,到最后也没人炼出“仙丹”,但是如果没有这些炼丹爱好者在那里捣鼓“仙药”,火药的发明搞不好还要迟上个几百年,中国古代的毒理学也会发展得更慢。这应该算是“错误的思路”带来的“惊人成就”吧。
《武经总要》里记载的火药配方:
当然了,还有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他做的事好像没什么错误啊?他带着一支小型远航团队出海探险,然后到达了巴哈马群岛、委瑞内拉等地,使欧洲和美洲之间产生了可以长期延续的接触……

但问题是哥伦布一直相信自己找到的是亚洲。他出发的时候想要找到的是亚洲,他来到美洲时认为自己找到了亚洲,他在死之前还觉得自己找到的地方是亚洲。他就抱着对亚洲的迷恋,为欧洲人开拓了和亚洲没什么关系的全新疆域。

可能和当时的地图不准也有很大的关系。在近代以前,测绘法没有成熟,地图往往非常写意,不知道有什么的地方就被填上了奇怪的图案:

不仅如此,在哥伦布最后的日子里,他变成了一个越发虔诚的基督徒。此时的他,开始相信自己最大的功劳是向“亚洲”传播了基督教,而自己的“地理发现”只不过是对基督教预言的实现
可能这大哥在当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还有一个比较冷门的说法。这个说法其实没法证实,但是我个人觉得挺有可能的,那就是啤酒的发明可能完全是意外

有些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认为美索不达米亚人,或者埃及人,或者新石器时代的人类,不小心把面包、面饼留在了盛水的容器里,放久了就变成了最早的啤酒。

因为年代久远而且没有人具体记载过这种事,所以我们也无法考证。但这个事听起来还是挺有可能的。

然后有些现代人觉得很有趣,就按照古埃及人的方法制作了啤酒,然后拿出来给现代人喝。这瓶“古埃及风格”的啤酒来自勇气酿酒厂,时间是1996年:

再来说一个最近一百年之内的。M14步枪:


不要误会,这把枪本身在特定的事情上是很优秀的,但是它不太符合最初的定位。最初,研制出这把枪的人希望它全面代替美军之前的步枪+冲锋枪组合,成为步兵的制式步枪。

但是大家都知道,在M14短暂地扮演这个角色之后,美国人又觉得这样搞不太行。于是M14被M16系列取代了。
一把M16A1:
但是在最初的定位失误之后,M14步枪却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其他位置,比如用于海上防卫或者改装成抛缆枪。


比如变成精确射手步枪:
所以事情就变成这样了。研究人员
想设计一款步兵的制式步枪,结果设计出来的东西不适合当制式步枪,却意外地适合其他很多角色

在这里,错误的思路大概是执着于让每个步兵都用上中口径全威力步枪弹,结果出现的产品不适合当时的战争。但是这样的的产品虽然不适合发给每个步兵,却能胜任很多其他工作,也算是有所成就了。

另外顺便说一句,M14用的是全威力步枪弹,在中远距离上表现比较好,又可以半自动,因此也比较适合在野生动物面前自卫……所以美国人认为这种枪也比较适合边境执法人员,结果就会出现这样的照片:


史话戏说


近代文明开启以来,谁能与牛顿,爱因斯坦比肩?只有一个,麦克斯韦。没有麦克斯韦,就没有电气时代。

然而事实上麦克斯韦推导的过程是错误的,但是偏偏结果是正确的。

事实上很多真正的科学理论,都是这么来的。先得出一个结论,然后再理论推导。

人类应该感谢麦克斯韦这次伟大的错误。


天秤座的二丫头


想起了欧阳锋


棓家乐


我就想到那些开国帝王的亲妈,踩个巨大的脚印,或者飞龙入梦,或者影龙入腹,诞下龙种。


粗俗


编号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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