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地糾紛為由多次敲詐 一犯罪團伙法庭受審

2019年5月9日下午,廣西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黃志偉、覃宗將、黃志耀、覃正關等四名被告人涉嫌敲詐勒索罪一案。

以林地糾紛為由多次敲詐  一犯罪團伙法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1月份,被告人黃志偉、覃宗將、黃志耀、覃正關以林地存在糾紛為由,持續數次糾集盤龍村村民到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鹿嶺林場”及運輸林木經過的路上採取阻撓、設置障礙攔截、毆打威脅等手段阻止被害人劉應德、姚子算等人採伐、裝載、運輸林木,後強行向被害人勒索人民幣39800元。2018年10月份,被告人覃宗將、黃志偉夥同他人以被害人陶吉堂、銀兆都等人在柳州市柳江區穿山鎮“鹿嶺林場”砍伐的林木存在糾紛為由,極力阻撓、堵截陶吉堂、銀兆都等人砍運木頭,並強行勒索人民幣17000元。

以林地糾紛為由多次敲詐  一犯罪團伙法庭受審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黃志偉、覃宗將、黃志耀、覃正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威脅、要挾的手段,強行索要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或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黃志偉、覃宗將、黃志耀、覃正關或糾集眾多村民,或直接參與敲詐勒索財物,其犯罪行為符合“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所規定的惡勢力犯罪,應予以認定為惡勢力犯罪,應從嚴處罰。

以林地糾紛為由多次敲詐  一犯罪團伙法庭受審

庭審中,控辯雙方就各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並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充分發表了意見。

以林地糾紛為由多次敲詐  一犯罪團伙法庭受審

截至當天晚上20時許,庭審結束。該案待合議庭評議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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