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個人信息保護成焦點,專家熱議電商法中消費者保護問題

如何看待消費者在網購時無條件退貨的規定?廣告過度宣傳屬於不實嗎?消費者該如何行使“被遺忘權”?

10月25日晚,中國政法大學舉辦了電子商務法中的消費者保護問題的專題講座。

臺灣輔仁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宏全作為講座主講人,分享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的11個議題,其中包括網購平臺的類型、平臺責任承擔、廣告不實、第三方支付責任承擔、個人信息保護等問題。

黃宏全指出,針對網絡購物,法律賦予了消費者無條件的契約解除權,但仍存在一些例外情況。如特製化商品、報章期刊雜誌、經拆封的影音商品和個人衛生用品等等,不在消費者行使無條件契約解除權的範圍內。

值得一提的是,如何看待廣告不實問題成為當晚的一大焦點。現場有聽眾就“腦白金裡有金磚”這一廣告語是否屬於欺詐,向黃宏全教授發起提問。“廣告是可被容許的吹噓。”黃宏全說。他認為,認定廣告不實是否屬於欺詐,要從法律對於“欺詐”的定義出發,而非單純以廣告是否完全屬實為準。

此外,個人信息保護也是本次講座中頗受關注的問題之一。現場有觀眾提問,消費者能否要求刪除自己的個人信息呢?黃宏全認為,消費者有權行使“遺忘權”,要求經營者刪除自己個人信息,同時經營者也有義務配合,並就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

南方都市報大數據研究院研究員李玲指出,目前隱私保護領域存在隱私政策透明度不高、過度收集信息和對第三方SDK監管存在空白等問題。為了推動社會關注個人信息安全,南方都市報兩年前成立南都個人信息保護中心。目前中心發佈了十餘份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測評報告和一系列的深度調查報道,以及十多場線上線下活動。

“我們希望有越來越多人和我們一起關注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的問題。”李玲說。

採寫:南都見習記者 黃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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